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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野蠻人?(2016.2)

發布日期:2016-02-01

 

☉文/陳紅天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08年經濟學博士

 

本文純屬學術討論,所有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的觀點,與刊物立場無關。

 



近期資本市場就寶能系增持萬科股權引發的爭論,引起了商界甚至經濟學界兩種思想及觀念的碰撞。常識告訴我們:任何投資人,在選擇投資方向的時候,需要對被投資企業的行業、盈利能力、可持續發展、負債水平、特別是被投資企業的經營管理團隊等因素進行綜合評估。也就是說,寶能是認同萬科經營團隊的。但令人訝異的是,萬科的負責人竟然說出寶能的投資是「野蠻人」來敲門。

 

「野蠻人」一詞原出於八十年代美國金融危機期間,是人們對在華爾街「劫持」投資人的不良職業經理人和基金經理的指責。可能有人錯誤理解為是對投資人、股東或者老闆的「指控」了。那麼我們來討論一下在這次事件中究竟誰是「野蠻人」?

 

一直以來,社會上都廣泛認為「萬科」的團隊是優秀的,他們的企業文化是良好的。本人高度評價萬科這些年獲得的顯著成功,同時一直覺得萬科也存在着眾多不穩定及風險因素,比如股權相當分散。寶能進來之前,華潤持股長期保持在14%左右,而且,華潤只作為財務投資人,從不過問萬科的經營和管理。投資人有兩種:一種是甩手掌櫃,英文叫「hand off」,任由經理人操盤,經理人幹砸了,投資人把公司一賣了事,經理人誤把自己當主人(老闆);另一種是嚴父,盯着經理人把事情幹好,不然的話,並不是我走,而是你滾,英文叫「hand on」。萬科的情況顯然不屬於第一種情況,所以職業經理人長期以「老闆」自居,明明不是「老闆」而把自己定位為「老闆」,這顯然是不健康的。一年前,萬科團隊提出了一個奇怪的「思路」,他們要成立「經理人聯盟」來長期控制企業。我們知道,職業經理人是受薪工作的,是管理、經營的團隊,不應該由職業經理人反過來選擇和控制股東。當你不認同你所服務的企業時,你可以選擇離開。我始終相信一個優秀的職業經理人到哪裡都是受歡迎的。職業經理人從來都是為股東(投資人)服務並創造價值的。假如萬科「經理人聯盟」的想法成立,那麼各位學者及企業家請思考一下,是不是你的企業也隨時可能發生「政變」?我認為,如果職業經理人很喜歡自己服務的企業,唯一正確的方法就是好好工作,把企業經營管理好。

 

職業經理人如果通過任何方式獲得了一定的資本,建立起信任你的股東聯盟或投資人聯盟(如果一定要說「聯盟」的話),也可以讓你相對穩定地「控制」和經營這些企業。這也是一種不錯的方法,比如香港東亞銀行的李國寶先生,他的家族持股量不足5%,卻長期控制並管理東亞銀行。也有作為企業的創辦人,一直獲得大股東的高度認同及信任而長期擔任企業的管理者,比如阿里巴巴的馬雲和騰訊的馬化騰。阿里巴巴的大股東來自日本,持股達到35%,而騰訊的大股東來自南非,持股量也接近35%,馬雲、馬化騰儘管長期維持10%左右的持股量,但誰都知道,如果不是馬雲和馬化騰,他們的企業也根本就不能成為阿里和騰訊,相信這兩家企業的大股東自始到終都沒想過「接管」阿里和騰訊。我們熟悉的類似形式的企業還有「華為」及「平安」,華為由所有經營者(持股委員會)持有企業大部份股權,而絕大部份員工都信任任正非。「平安」儘管同樣股權分散,但馬明哲的威信很高、實幹、低調。財務報告顯示,任正非及馬明哲持股量都沒有達到1%,但他們靠超凡的經營本領,長期獲得股東或他們的員工(持股委員會)的支持和信任。為什麼任正非和馬明哲可以如此淡定,而萬科的經營團隊不可以呢?職業經理人不能夠要求投資人完全不過問企業經營和管理狀況。換句話說,職業經理人應該讓投資人監督及參與他們所投資的企業,這樣的企業才是健康的、正常的。

 

最近不少媒體的評論員把本次事件理解為「萬科」與「寶能」之爭,這是嚴重錯誤的。「萬科」是被「爭」對象(標的),從來就沒有「爭」的資格和理由。如果一定要說出爭奪兩方,那只能是「華潤」與「寶能」之爭。在文明的商業社會裡,商場上的「爭」通常是用「錢」來「爭」,不應該用「嘴」來「爭」,別人投了兩百多億,華潤投三百億不就「爭」贏了嗎?我還要糾正萬科某些職業經理人的一個觀念就是,他們認為華潤可以提供優質的董事,而寶能不可以。我想告知所有人,優質的董事是通過資本可以選擇到的,也就是說,是用錢能選得到的,不信的話,你出年薪10億,連陳紅天、黃文仔這樣的人都能給你當董事。

 

文革前後相當長一段時間,政府喜歡把從事貿易活動的商人說成是「投機倒把」、「炒買炒賣」,其實,低價買進、高價賣出,這本來就是正常貿易。當社會進步之後,人們已經聽不到「炒買炒賣」「投機倒把」這個說法了。指責寶能是敵意收購,也是不能成立的,前面說過:投資人看好並投資某企業(標的),無論是什麼企業,只要職業經理人心態健康,就應該高興、應該歡迎,因為你們經營和管理的企業受到了投資人的認可,據本人長期觀察的結果,但凡不歡迎投資者或認為投資者是「敵意」的說法,絕大多數都是指責一方心理上的原因。至於投資人以前是否賣過菜,或者放過牛,這全部與被投資企業的職業經理人無關。如果我們一定要關心他們的「身世」和「背景」,只能彰顯出賣過菜的投資人更優秀。比如毛澤東曾經放過牛,他當到國家元首,毫無疑問他肯定比封建社會時期通過「繼承」得來的「國家最高負責人」更優秀。

 

在資本市場和企業經營中,我們必須遵守這樣一種遊戲規則:企業是誰的,就應該誰說話算數或者聽誰的,這是常識。企業分紅的時候,佔20%股權的人分20%的利潤,佔1%股權的人分1%的利潤。如果企業虧損或者嚴重虧損,甚至是破產,造成的損失也是按比例承擔的。職業經理人是受薪工作的,除了績效工資以外,企業盈虧幾乎與職業經理人的收入無關。職業經理人及其團隊應該尊重每一個股東(投資人),及時把經營上的重大決策向他們報告,並諮詢他們的意見,這才是健康的。職業經理人不喜歡新的股東,或者不喜歡「老闆」,我們都知道,他只有一個做法,那就是辭職另謀高就。北方話叫做「滾蛋」,廣東話叫「劈炮」。

 

事件中究竟誰是野蠻人?還是由讀者來判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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