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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事調整突顯中共吏治思路(2016.5)

發布日期:2016-05-23

☉文/稼韌

新一輪人事調整,嚴把幹部的「入口關」,並將「舉能吏」的原則置於優先而突出的位置,不僅旨在正本清源,提升地方幹部隊伍質素,從更長遠的人事角度看,實際上也是為構建下一屆中央執政團隊打下鋪墊。未來一年,地方換屆將逐步向上層推進,進入到正式迎接十九大的重要時區。

北京「兩會」之後,新一輪中央和地方省部級人事調整密集展開。與之同時,自下而上的省市縣鄉四級換屆亦已啟動。各級層的新老權力棒交接,不僅關係到十九大的人事布局,亦事關未來中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推進改革開放的施政大局。

黨外精英獲器用

最先「換血」的是李克強內閣。3月中旬,國務院在同一天公布了4位省部級領導幹部的任職名單。高曉兵、曹衛星、黃潤秋、秦博勇奉調入京,分任民政部副部長、國土資源部副部長、環保部副部長和審計署副審計長。

4位赴京的地方要員中,有3人來自民主黨派。其中,曹衛星此前擔任江蘇省副省長,同時還是民盟中央常委、江蘇省委主委;黃潤秋此前擔任四川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同時擔任九三學社中央常委、四川省委主委;秦博勇此前擔任河北省政府副省長,同時擔任民建中央常委、河北省委主委。

有分析認為,此次人事調整,反映出中央加大對黨外幹部培養和選拔力度的思路。

去年9月,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其中第37條指出,「各級政府部門除有特殊要求外,均可以積極配備黨外幹部擔任領導職務」,並量化性地提出,「符合條件的黨外幹部可以擔任政府部門(單位)行政正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政府組成部門中應當配備2名左右黨外正職。」

此前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20142018年全國黨政領導班子建設規劃綱要》中明文指出,優化領導班子知識專業經歷結構,合理配備女幹部、少數民族幹部和非中共黨員幹部。

綜觀來看,基於黨外人士普遍具有較強的學術水平和參政能力等特點,其任職領域主要集中在行政執法監督、與民眾利益密切相關、緊密聯繫知識分子和專業技術性強的部門。例如調任環保部的黃潤秋是地質研究方面的頂級專家,此番是首次擔綱中央實職副部。

統計顯示,截至4月上旬,國務院系統中共有19位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擔任要職,其中12人擔任副部級以上職務。

在地方政壇中,除江蘇、河北、吉林、新疆、寧夏等地之外,其餘各省級政府均有一名黨外人士擔任副省長(直轄市副市長、自治區副主席)。而根據官方排序,黨外副省長排名一般置於常務副省長之後、黨內副省長之前,可見這一身份所包含的政治份量。

黨外幹部選任,向被中共視為統戰工作的重要組成部份。去年中央組織部曾就「做好新形勢下黨外幹部培養選拔工作」召開會議,針對「黨外幹部規模不小、人才不少,但高層次人才儲備不足的現狀」提出,重點加強中高級黨外幹部的培養選拔,並強調及時把更多素質過硬、符合要求的黨外幹部,「放到正職崗位、重要崗位上歷練成長」。

有時政觀察人士注意到,擢拔高層次黨外幹部的一個大背景,是明年黨派中央也將進入換屆節點。因此近期的人事調整,不僅旨在增強領導班子結構的科學性,也是為黨派中央積攢後備力量。此次進京任職的秦博勇和黃潤秋都屬於「60後」少壯派,他們的履新給外界以不小期待。

在政府部門的各廳局內,黨外人士出任正職已無禁忌。據知,目前中共理論界正在討論地級市長、縣長是否可由黨外人士擔任,此類職權在同級政府裡更為核心,故料執政黨在選用時會更加慎重。

地方大員調整有序

3月中下旬以來,各地黨政主官亦進入密集調整期。河南、陝西、甘肅、內蒙古等地的黨政「一把手」相繼換將。

陝西和河南兩省的省委書記趙正永、郭庚茂到齡卸任,接棒者分別是兩地原省委副書記、原省長婁勤儉和謝伏瞻。陝西省委副書記胡和平任陝西省代省長,黑龍江省委副書記陳潤兒調任河南省委副書記並當選為該省省長。

婁、謝、胡皆是典型的學者型官員。婁勤儉長期深耕科技領域,曾任國家863計劃自動化領域主題專家、國防科工委電腦專家組長、總裝備部科技委兼職委員等職務。謝伏瞻系高層智庫的重量級角色,曾參與過上屆總理近乎全部重要講話和中共全會多份重磅文件的起草工作,在學術領域頗有建樹,曾獲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並兩獲中國經濟學界的最高獎。

胡和平則擁有工學博士學位,從清華大學院系副教授起步,後逐步升任清華大學黨委書記。他在中共十八大後進入浙江政壇,一年半後再赴陝西,通過多次職位調整,履職經驗獲得豐富。同樣在近幾年橫跨地方鍛煉的還有陳潤兒,他此前長期在湖南工作,2013北上黑龍江,此番履新河南,躋身正部級官員行列。

同期,遼寧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林鐸調任甘肅省委副書記,甘肅省長劉偉平不再擔任甘肅省委副書記,另有任用。

在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統戰部部長布小林任代主席,原自治區主席巴特爾赴國家民委就任黨組書記。布小林是曾有「蒙古王」之稱的烏蘭夫的孫女、布赫之女,她成為其家族中第三位主政內蒙古的高官。

在自治區黨委常委排名中,布小林原列第八。北京觀察人士認為,她此次成為代主席,雖是「彎道超車」,但就其履歷與身份而言,也在情理之中。布小林作為少數民族女性幹部,紮根內蒙古30餘年,既有專業部門工作經歷,也當過地方主官,經驗豐富,確是領導自治區人民發展經濟、協調中央與本地區少數民族關係的合適人選。

此外,布小林家族為維護少數民族自治地區的穩定起到了關鍵作用,符合習近平提出的「對政治過硬、敢於擔當的優秀少數民族幹部要大膽使用,放到重要領導崗位上來,讓他們當主官、挑大樑」的用人思路。本屆受到重用的少數民族幹部還有努爾白克力、巴音朝魯、陳志榮等人。

在換崗之後,各位新任地方大員進入角色很快。謝伏瞻41日首次以新身份在河南省委常委會上公開講話。胡和平獲任陝西代省長兩天後,於43日會見參加丙申年清明公祭軒轅黃帝活動的各界代表。5日,布小林主持召開她代理內蒙古自治區主席後的首個自治區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部署了《關於批准下放自治區本級部份行政權力事宜》等四個事項。

上述地方高層活動亦表明,本輪省級大員調整高效有序,已步入預定軌道。

此外,有一些出生於1952年的地方大員,如浙江省現任省委書記夏寶龍、海南省省委書記羅保銘、甘肅省委書記王三運、黑龍江省委書記王憲魁等人,明年應將退居二線,屆時地方政壇還會迎來一波人事變動潮。

目前,「65後」出生的省級常委已由2014年底的16名增至24名。其中有一位中央委員,五位中央候補委員。他們是中國政壇的中堅力量。

基層選任「舉能吏」

今年中國地方政治生活中的另一件要事,是自下而上的省市縣鄉四級領導班子集中換屆開始啟動。近一個月來,廣東、湖南、寧夏、江蘇、山西、雲南等地在換屆選舉上都有新的動作。

48日,廣東省委召開全省市縣鎮領導班子換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胡春華、朱小丹兩位黨政一把手在現場督陣並進行動員部署。

331日,湖南召開該省市縣領導班子換屆工作會議。這是當地14個市州、122個縣市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領導班子和所有鄉鎮黨委、人大、政府領導班子首次進行同步換屆。

按照一般節奏,四級換屆啟動後,一個月左右基本可完成鄉鎮黨委換屆,四個月至半年左右基本可完成縣市區和市州黨委換屆,八到十個月左右可基本完成縣市區和市州人大、政府、政協換屆。

就時序而言,作為基層的縣鄉換屆啟動早,覆蓋範圍亦廣,為後面的層層大換班打下重要基礎。這兩個層級的換屆面貌,往往也體現了中共吏治和用人導向的風向。

總體來看,目前進行中的換屆有兩大鮮明特點:

第一個特點是將正風肅紀置於首位。在此次地方換屆動員時,各級黨政要員頻頻發聲,強調對拉票賄選、跑官要官、買官賣官等違反換屆紀律問題採取「零容忍」態度。

以山西等昔日的腐敗「重災區」為例,在整肅紀律方面施展了以往少見的高壓。不僅發動文宣輿論攻勢,還在總動員之後不斷召開推進會,對換屆工作進行「再安排、再動員、再部署」。曾發生官場地震的長治、呂梁等市都組建了多個換屆風氣督查組,要求其深入各縣(市、區)開展巡迴督查,並提出「把能否選出好的領導班子」作為對督察組「唯一的評判」。

第二個特點是更加強調選人的精準性,把「忠誠、乾淨、擔當」作為考察任用幹部的三個重要維度。有分析認為,這種新的用人導向,一方面反映出近期中共高層對「政治規矩」「看齊意識」等政治品質的要求,另一方面體現了對「能幹事」的行動品質的重視。

例如在湖南省市縣領導班子換屆工作會議中,就把「切實樹立敢於擔當的導向,注重選拔堅持原則、勇於改革的幹部」列為選優配強領導班子的首條,並強調真正通過強化正確的用人導向,「優化幹事創業的環境,淨化政治生態」。

在廣東省的換屆會議中則提出,要堅持正確用人導向,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樹立敢於擔當的導向,樹立群眾公認的導向,樹立重視基層的導向,注重保護作風正派、銳意進取的幹部。」

此前的全國「兩會」上,中國高層密集表態,為「改革者、幹事者」撐腰,被認為對外釋放出重要的吏治信號。

如習近平提出,要「真正把那些想幹事、能幹事、敢擔當、善作為的優秀幹部選拔到各級領導班子中來。」李克強在政府工作報告中表示,要「健全激勵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給改革創新者撐腰鼓勁」。俞正聲在參加團組審議時指出,要「鼓勵各級幹部願幹事、敢幹事、能幹成事」。劉雲山亦在團組會議中表示,「推動形成想作為、敢作為、善作為的良好風尚」。

北京廉政學者指出,當下中共吏治的主要方向正在發生調整,在持續高壓反腐後進入到「破而後立」的新階段。

當下嚴把幹部的「入口關」,並將舉能吏的原則置於優先而突出的位置,不僅旨在正本清源,提升地方幹部隊伍質素,從更長遠的人事角度看,實際上也是為構建下一屆中央執政團隊打下鋪墊。未來一年,地方換屆將逐步向上層推進,進入到正式迎接十九大的重要時區。

能上亦能下

值得注意的是,在「能者上」的人事動作之外,「庸者下」的用人導向也獲得細化落實。

北京市在3月下旬下發了該市《貫徹〈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的實施辦法》,明確提出了7種官員「下」的管道,包括到齡免職(退休)、任期屆滿離任和任內調整、問責追究、不適宜擔任現職幹部調整、辭職辭退、無法正常履職調整、違法違紀免職等。並強調對政治上不守規矩、廉潔上不乾淨、工作上不作為不擔當或能力不夠、作風上不實在的幹部,堅決進行組織處理。

該《辦法》的一個亮點是給官員提供了「自然下」「自願下」的管道。北京市委組織部稱,這有助於積極引導幹部群眾正確看待「下」,破除「上榮下辱」、「下必有錯」等錯誤觀念,推動形成幹部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良好氛圍。

同時,北京市的《實施辦法》還依據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增加了對三方面的問責情形,包括:履行意識形態工作職責不力、造成生態環境和資源嚴重破壞、篡改和偽造個人檔案材料等。

自去年7月中央印發了《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以來,截至目前,已有北京、天津、河北、甘肅等至少15個省份出台了實施細則或實施意見,把「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導向化為可操作的具體程序。

吉林、福建等省份的實施細則也正在推進。如在41日,福建省委召開常委會,研究討論了《福建省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實施細則(試行)》。

與中央規定相對比,大部份出台細則的省份在此基礎上增加了問責和調整的情形。最多的如浙江,結合該省實際明確了21種類型幹部要進行組織調整,其中包括:能力不足,工作長期打不開局面,工作成效不明顯的;工作敷衍塞責、推諉扯皮,不催不辦、不推不動,或者工作時間經常忙於私事,群眾反應強烈的;因工作不力,領導或分管的工作在黨委、政府年度綜合考核中連續兩年排名位居後列的等。此外,湖北省的《實施意見》也提出了多達20種應當調整的情形。

在目前的政治環境中,「能上不能下」是一些地方公職幹部長期超員、超配的原因之一。中共學者表示,此前由於缺少有關規定作為操作依據,幹部隊伍「清超」工作進展一度慢於預期,影響了整個執政團隊的活力。

有評論認為,針對官員「能上能下」的一系列規定,能夠通過剛性約束倒逼領導幹部增強為民眾服務意識,優化政治生態,是「上合國情、下應民意」的制度性機制。然而好的制度必須落地才能生根,唯有確保政策執行有力、持續不歇,才能真正發揮制度應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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