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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仲裁案與兩岸回應的解析(2016.8)

發布日期:2016-08-23

☉文/邵宗海 澳門理工學院名譽教授

蔡英文決定派康定級的迪化艦提前赴南海巡防。派軍艦去太平島宣示主權與維護主權,這個表態是非常明智。蔡維護太平島主權,表明兩岸看法有共通之處,但她對「九段線」表示沉默,可能對兩岸互信造成傷害。這確是個燙手山芋,蔡英文接受不接受,都不太容易說出口。

菲律賓於2013年初,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南中國海(菲律賓稱西菲律賓海)中菲爭議海域基於「九段線」的海洋權益主張及近年的海洋執法和島礁開發活動已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為由,單方面訴請仲裁,這就是最近鬧得火熱的「菲律賓共和國訴中華人民共和國案」,俗稱南海仲裁案。提交要求仲裁的對象是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附件七組成的常設仲裁法院仲裁庭,立案案件的名稱則是「根據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附件七組成的在菲律賓共和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的仲裁庭的仲裁」(An Arbitration before an Arbitral Tribunal constituted under Annex VII to the 1982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 between the Republic of the Philippines and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一、南海仲裁案提出的背景

菲律賓最初向PCA提出的十五項訴求中,並沒有包括太平島,但在2015年菲律賓再提交補充事證時,卻主張太平島是「岩礁」非「島嶼」。菲律賓提出的南海仲裁案的15項請求,內容大致歸為下列三類:1、中國主張的南海U形線「歷史性權利」是否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2、判斷中國佔領的海洋地貌屬性是島嶼、岩礁或低潮高地,每一種權利海域範圍不同;3、菲律賓是否享有完整的200海里專屬經濟區等。

2013年2月19日,中國正式拒絕參與仲裁案,稱中國於2006年根據公約第298條作出的聲明,排除了該公約規定的爭端處理機制在海域劃界等問題上對中國的適用,並認為此案所涉爭端實質上是超出公約調整範圍的領土主權和海域劃界問題,故仲裁庭對此案無管轄權。2014年12月7日,中國並發表「立場文件」闡釋在南海仲裁案管轄權問題上的立場。

2015年7月7日,仲裁庭舉行首次聽證會;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同時發表聲明,不承認仲裁庭對此案的司法管轄權,也拒絕菲律賓任何形式有關此案的和解提議。可是到了同年10月29日,仲裁庭卻正式裁定對此案菲律賓提出的7項訴求擁有管轄權,並將對菲律賓其他訴求的管轄權裁定,留待審理時作出。

二、南海仲裁案內容的分析

這個由菲律賓提出仲裁的案子,經過三年半審議、兩次聽審以及近4000頁證據的檢驗後,就在北京缺席的情況下,經仲裁法庭5名法官審理後,於2016年7月12日公布仲裁結果,發現菲律賓在此案相關問題上的全部訴求幾乎全獲得支持。當天仲裁庭並沒有召開記者會說明,而是以電郵通知當事國與媒體。

仲裁法院的裁決,主要是認為中國大陸在九段線範圍內主張的歷史權利沒有法律依據,而南沙群島的所有海上地物,均為礁岩,包括太平島在內。裁決案的其中有幾個相關的重點內容,可在全文中可摘取重要片段來予以說明。

1、仲裁法庭先敘述它的權限與範圍:該仲裁案涉及在南海的歷史性權利的作用和海洋權利的淵源、某些島礁的地位及其能夠產生的海洋權利,以及菲律賓聲稱違反了《公約》的中國某些行為的合法性問題。考慮到《公約》對強制爭端解決的限制性規定,仲裁庭強調,它既不對任何涉及陸地領土主權的問題進行裁決,也不劃定當事雙方之間的任何邊界。

2、仲裁法庭再敘述它是否有權審理本案:《公約》第288條規定:「對於法院或法庭是否具有管轄權如果發生爭端,這一問題應由該法院或法庭以裁定解決」。據此,仲裁庭於2015年7月就管轄權和可受理性問題進行了開庭審理,並於2015年10月29日作出了《關於管轄權和可受理性問題的裁決》,其中對一些管轄權問題進行裁決並推遲對其他問題進行進一步審議。2015年11月24日至30日,仲裁庭接着對實體問題進行了開庭審理。

3、認為中國對「九段線」內海洋區域的資源主張歷史性權利沒有法律依據:即使中國曾在某種程度上對南海水域的資源享有歷史性權利,這些權利也已經在與《公約》關於專屬經濟區的規定不一致的範圍內歸於消滅。仲裁庭同時指出,儘管歷史上中國以及其他國家的航海者和漁民利用了南海的島嶼,但並無證據顯示歷史上中國對該水域或其資源擁有排他性的控制權。仲裁庭認為,中國對「九段線」內海洋區域的資源主張歷史性權利沒有法律依據。

4、認為南沙群島無一能夠產生延伸的海洋區域:根據《公約》,島嶼能夠產生200海里的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但是「不能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的經濟生活的岩礁,不應有專屬經濟區或大陸架」。仲裁庭認為,這項規定取決於一個島、礁在自然狀態下,維持一個穩定的人類社群或者不依賴於外來資源或純採掘業的經濟活動的客觀承載力。仲裁庭注意到,現在很多島礁上駐紮的政府人員依賴於外來的支持,不能反映這些島礁的承載力。據此,仲裁庭得出結論,認為南沙群島無一能夠產生延伸的海洋區域。仲裁庭還認為南沙群島不能夠作為一個整體共同產生海洋區域。

三、北京對南海仲裁案的回應分析

在南海仲裁結果出爐後北京就透過新華社表示,菲律賓南海仲裁案的仲裁庭作出非法無效的所謂最終裁決。對此,北京已多次聲明,菲律賓前政府單方面提出仲裁是違背國際法,仲裁庭沒有管轄權,中國不會接受,也不承認。

1.為什麼中國「不會接受,也不承認」仲裁庭作出的裁決?在此,筆者謹引述前外交部副部長、大陸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外事委員會主任委員、社科院國家全球戰略智庫首席專家傅瑩,7月12日在《環球時報》一篇撰文「中國為什麼對南海仲裁案說不?」來說明,她說:儘管《公約》288(4)條款規定,仲裁庭有權決定自身管轄權,但是該條款的適用不是無條件的。國際法中不存在所謂「絕對權力」,仲裁庭作為《公約》制度下的一個國際爭端解決機制,其權威和權力是所有締約國讓渡的。仲裁庭在管轄權裁決中沒有瞭解和確認中菲間存在的爭議是什麼,忽視菲律賓提起該案的目的和訴求的實質,刻意將其視為純粹的《公約》解釋和適用問題,而實際處置的內容又遠遠超出這個範疇。鑒於上述,中方作出「不承認、不執行」的決定應是不難理解的。

2.為什麼中國拒絕接受和參與仲裁程序?傅瑩在「中國為什麼對南海仲裁案說不」一文中也有說明。她認為:因為中國作為主權國家,有權選擇解決爭議的方式,這是國際法賦予主權國家的合法權利。同時也是因為菲律賓單方提起的南海仲裁案存在濫用爭端解決程序,缺乏合法性。譬如說,領土主權問題不屬於《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以下簡稱《公約》)調整範圍;對於海域劃界問題,中國已於2006年依據《公約》298條規定作出排除性聲明,因而不再接受使用強制爭端解決程序。又譬如說,菲律賓在仲裁中提出關於單個島礁法律地位的問題,而中方從未就單個島礁主張海洋權益,是一直將其當作群島的組成部份。

加上《公約》也規定,提起訴訟前相關方須充分交換意見,但菲律賓從未與中國就裁事項進行任何溝通。因此,菲單方面提起的仲裁並未滿足《公約》規定的法定前置條件。

3.不接受,也不承認仲裁決定,美國已有先例 1986年,位於海牙的聯合國國際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裁定,尼加拉瓜在訴美國案中勝訴。尼加拉瓜指控美國支持其國內的反政府武裝分子,並且在該國多個港口布雷,企圖破壞該國的社會主義政府。

當時美國抵制了大部份訴訟程序,稱法院沒有管轄權,並且拒絕執行法院作出的向尼加拉瓜首先支付3.7億美元的判決。美國隨後利用其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地位,否決了要求其執行有關尼加拉瓜判決的決議。

四、台北對南海仲裁案的回應分析

台北又是什麼樣的回應?當仲裁法院的裁決,認為太平島是礁而不是島;另外裁決也認為九段線無效,實際上就是間接否認十一段U形線的存在,台北在這前提下,受到衝擊應該跟中國大陸一樣,是非常的強烈。

1、對太平島是礁的裁定,台北絕不接受,也認為不具法律拘束力 不過,台北對仲裁案的回應卻是相當分岐,針對仲裁判斷,尤其對太平島的認定,認為已經嚴重損及它在南海諸島及其相關海域之權利,因此台北絕不接受,也主張此仲裁判斷對中華民國不具法律拘束力。「總統府」並重申,南海諸島及其相關海域主權屬於「中華民國」所有,這是「中華民國」的立場與堅持,絕對會捍衛國家的領土與主權,也不讓任何損害國家利益的情形發生。這個說法相當贏得對岸民眾的認同,會是兩岸關係的轉機。

2、主張「南海諸島及其相關海域主權」,但就不提「U形線」台北在反駁仲裁案之際,並沒有特別提到對U形線有所回應。蔡英文對南海仲裁結果的態度應是分為兩個部份,她所謂的「不接受仲裁案」是指不接受太平島是「礁子」的說法。但對於「九段線」的判定,可以認為蔡英文想在這個問題上選擇沉默。根據台北聯合報7月15日報道:雖然「內政部」及「陸委會」的聲明都提到「1947年南海諸島位置圖」,但「總統府」已定調不提U形線(十一段線)、歷史性水域等問題,避免國際社會誤以為兩岸在南海議題上聯手或態度一致,以彰顯台灣的主體性。

實際上仲裁判決九段線無效、就是間接否認十一段U形線,雖然新政府過去立場曾說過不會「放棄」U型線的主張,在「總統府」新聞稿上也提到「南海諸島及其相關海域主權屬於『中華民國』所有」,可惜民進黨不願在南海案宣布後再刻意及主動提出,固是在避免讓美國在協調處理上產生困擾,但沉默反而錯失重建兩岸關係的最佳契機。

五、對兩岸關係產生什麼樣的影響

在說明這個仲裁案到底會對兩岸關係產生什麼樣的影響之前,必須要先所釐清的是:菲律賓提起仲裁的這項訴求,並沒有提及在南海島嶼的主權歸屬的問題,案子所涉及的只是菲律賓與中國一些島礁爭議和兩國之間的海域劃界問題。由於領土主權問題不屬於《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授權範圍,國際法庭常設仲裁法院也就無權受理。所以,兩岸之間就不會對仲裁案以外的南海島嶼主權歸屬,有任何不同看法的衝突出現。

因此,國台辦早在前一天7月11日就發布聲明,希望兩岸維護老祖宗留下的祖產,呼籲台灣了解大陸立場,並予以支持與呼應,別在立場上倒退。

事實上,太平島是「礁」的裁定,讓過去大陸、台灣跟菲律賓有爭議海域,從53萬1千平方公里,縮小為1551平方公里,數字的下降說明漁場會收縮,經濟海域下面的能源資源也受到影響,更別說其他的海洋資源,這對台灣跟大陸都是不利結果。台北對太平島是「礁」的裁定,已表示絕不接受。在這立場上,兩岸有一致性。

但蔡英文絕口不提「U形線」,一個原因在於她認為「九段線」是中國大陸的領土主張。另外一個原因是美國為了海上航行自由的權益,不希望台灣新政府承認「九段線」。可是蔡英文是經過向「中華民國憲法」宣誓就任「總統」,因此「中華民國憲法」對南海做主權主張,蔡英文必需要給台灣群眾一個交代,所以須不能接受「裁決」。但是若主張「不接受」的舉動又恐會引起美日不滿,而她選擇對「九段線」保持沉默,也會使北京不愉快。

雖然蔡英文7月12日晚與各單位開會研商,決定派康定級的迪化艦提前在13日赴南海巡防。派軍艦去太平島宣示主權與維護主權,這個表態是非常明智。蔡英文維護太平島主權,表明兩岸看法有共通之處,但是她對「九段線」表示沉默,可能對兩岸互信造成傷害。這確是個燙手山芋(hot potato),蔡英文接受不接受,都不太容易說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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