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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把紀委權力關進制度籠子(2017.2)

發布日期:2017-02-23

☉文/懿芳

所謂「立」,就是與「破」同步,堅定不移地加強制度建設,以制度嚴紀律、明規矩,彰顯制度的權威。今年將施行的《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就是立規的關鍵動作。其規範對象,直指紀檢機關最核心的監督執紀權力,通過提煉有效做法和具體實招,進一步紮緊制度的籠子。

1月上旬,為期三天的中共十八屆中紀委第七次全會在北京召開。這是十九大前,中共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一個重大動作。

本次中紀委全會的一個突出特點,是開年之初即建章立制,高調宣示反腐決心,意在向外界申明:在黨紀國法面前,沒有特殊黨員,沒有特殊領域,中紀委也不例外,要把紀委的權力關進制度籠子。

反腐「新基調」 有變有不變

在中紀委七次全會上,習近平作出了一個重要判斷——「反腐敗鬥爭壓倒性態勢已經形成」,並將之闡釋為「不敢腐的目標初步實現,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壩正在構築,黨內政治生活呈現新的氣象。」

這一表述,與去年歲末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的提法一致。而此前的權威定調是,「反腐敗鬥爭壓倒性態勢正在形成」。

北京黨建學者指出,從「正在形成」到「已經形成」,兩字之差,是量變到質變的累積,也是重要轉捩點的標誌。從數字看,反腐形成「壓倒性態勢」的依據有三。

首先,十八大以來,中紀委共立案審查中央一級管理的幹部240人,是十七大期間審查中管幹部人數的3.6倍,尤其是嚴厲查處了周永康、薄熙來、郭伯雄、徐才厚、令計劃等重大違紀違法案件,「消彌了黨和國家的重大政治隱患」。

其次,根據官方通報,紀檢機關接到的檢舉控告類信訪舉報呈下降態勢。2016年接到的舉報同比下降了17.5%,是十八大以來的首次回落。「一降」的同時還有「一升」,立案審查和處分的黨員人數持續上升,從2012年到2016年有近兩倍的增長。

第三,在高壓反腐態勢下,過去一年,有5.7萬名黨員主動向黨組織交待了自己的問題,體現出心理震懾起效。

官方對「壓倒性態勢」還作出了另一種表述,「是在黨心民心上的壓倒性態勢,是在政治上的壓倒,是在正氣上的壓倒,扶正祛邪,正氣上揚」。

中國社科院1月初發布的第六部《反腐倡廉藍皮書》支持了上述說法:九成以上領導幹部和普通幹部、七成以上城鄉居民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有信心」和「比較有信心」,比2012年分別提高9.921.310.2個百分點。

藍皮書還提到,在反腐問題上,幹部民眾強烈地感受到,2016年是廉政制度供給特別突出的一年。多部門同時發力,層層構建「防腐制度網」,受到社會的關注和好評。

除了定論「壓倒性態勢」的新基調外,有一些重大判斷是沒有改變的,即習近平再次強調的,全面從嚴治黨仍然「任重道遠」。這是對反腐形勢的科學判斷,也是對政治成就的客觀評估。

中共高層立足當前,明確下階段任務目標,對全面從嚴治黨繼續進行戰略布局,厚植執政基礎。在體現高層意志的中紀委第七次全會公報中,對2016年紀律檢查工作進行了總結,把主要工作歸納為七項,工作體會集納成五點;同時,對2017年任務作出了七個方面的分類部署:一是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強化黨內監督,嚴明換屆紀律;二是抓鐵有痕、踏石留印,交上作風建設合格答卷,堅決防止「四風」問題反彈回潮;三是以強有力問責督促各級黨組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四是紮實推進監察體制改革,完善黨和國家自我監督;五是堅定旗幟立場、緊盯目標任務,鞏固反腐敗鬥爭壓倒性態勢;六是立足本屆完成紀檢體制改革任務,提煉總結實踐成果;七是絕不辜負黨和人民重托,加強紀檢幹部隊伍建設。

對比2016年初的六次全會公報可以看出,此次公報仍然是「757」的架構。略有不同是,在今年的七項任務中增加了嚴明換屆紀律和推進監察體制改革等內容,這與今年的政治排程和改革推進有着密切關係,值得持續關注。

紀檢非淨土 教訓極深刻

在本次中紀委全會召開前,13日至5日,中央電視台在黃金時間連續播出了專題電視片《打鐵還需自身硬》,介紹了十八大以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加強自身建設、完善內控機制,堅決清理門戶的情況,引發輿論熱議。

這不僅是為全會通過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營造氛圍,也有形成規制的示範意義。本次公報中有一條新提出的任務就是,「深刻剖析典型案件,懺悔錄能公開的都要公開,充分發揮反面教材作用」。

黨內高級學者謝春濤指出,「一些落馬中管幹部現身說法,面對電視鏡頭來表達自己真誠的懺悔,對領導幹部的警示作用非常大。我所接觸到的中管幹部在談到這些電視片的時候甚至是有震撼作用。」

新播出專題片中所涉案例主要以紀委自身為主,別具震懾意義。

專題片裡既有中央紀委機關被查處的幹部,例如中央紀委第四紀檢監察室原主任魏健,中央紀委第九紀檢監察室原副主任明玉清,中央紀委法規室原副局級紀律檢查員、監察專員曹立新等人;也有地方紀檢監察系統中一些有代表性的案例,比如廣東省政協原主席、紀委原書記朱明國案,山西省紀委原書記金道銘案,內蒙古自治區紀委案件審理室原主任沈佳案,以及天津市紀委信訪室原副主任劉忠案等。

這部專題片與去年10月播出的八集反腐系列片《永遠在路上》一樣,都是由中央紀委宣傳部、中央電視台聯合製作,其素材來源、畫面風格有一脈相承之處。

只不過最新一部反腐大片將鏡頭對準「內鬼」,並在解說詞中開門見山地指出,「紀檢監察系統也非淨土,面臨同樣嚴峻複雜的形勢。少數紀檢監察幹部沒能經受住腐蝕與反腐蝕的考驗,由執紀監督者蛻變為腐敗分子,教訓深刻。」

縱觀這些案例,身陷囹圄者無不是利用職務影響力和監管漏洞,將權力加以變現。如曾查辦過薄熙來案的魏健,其違法違紀的主要方式是通過向地方官員「打招呼」來幫人辦事,所涉領域五花八門,包括提職晉升、安排工作、司法審判、工程項目等。作為一個廳局級的幹部,卻有能量讓省部級幹部「買帳」,最主要的原因在於,紀委所擁有的監督執紀問責的權力,是「關係到黨員領導幹部的政治生命的一個權力」(片中語)。

中共十八大之後,絕大多數紀檢監察幹部認真履職,紀檢監察機構的影響力也與年俱增。但也正基於此,讓一些紀檢幹部成為被官商兩道圍獵的重點對象。有地方官員就直言,「人家不怕種樹的,只怕燒山的。紀委書記對某一個幹部、某一個黨員的看法,都是決定這個人一生的,至少一段時期的升遷榮辱。所以一般的領導幹部都怕紀委,這是肯定的。」可以說,紀檢幹部如果濫用手中的監督執紀權,知法犯法,造成的危害會比一般幹部更甚。所以中共高層篤定決心,以零容忍的態度去「清淤、排毒、拔爛樹」。

防止「燈下黑」 中紀委束權

近年來,隨着紀委擴權,中共也高度重視對權力的制約制衡。習近平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提出,要解決好「誰來監督紀委」的問題;三次全會上強調嚴防「燈下黑」;五次全會上要求清理好門戶;六次全會上強調,要以「更高的標準、更嚴的紀律」要求紀檢監察幹部。

在反腐過程中,「刀刃向內」的第一個層面是「剜除毒瘤」。中紀委副書記吳玉良在19日舉行的國新辦發布會上指出,十八大以來,中央紀委機關談話函詢218人、組織調整21人、立案查處17人,全國紀檢監察系統共談話函詢5800人次、組織處理2500人、處分7900人,「中央紀委高度重視隊伍建設……做到了鐵面無私」。

「刀刃向內」的第二個層面是「動手術」,即有針對性地設計監督制度。在中紀委對線索處置、審查審理、涉案款物管理過程進行梳理後,發現了大量風險點。對於這些風險點,中紀委從現場暫扣,到交接、移送、保管,最終處置等環節,全過程制定了詳細的制度要求。

在新播的反腐專題片中,中紀委首次對外披露涉案款物管理的庫房以及相關管理規範。據工作人員介紹,進入中紀委涉案款物管理庫房,須有雙人雙指紋認證才能通行,庫房四角都有監控,能夠達到全方位無死角的工作狀態。且按照要求,單人是不允許在庫房內的,至少須有兩人在場。

目前,涉案款物資訊管理系統已覆蓋了中央紀委47家派駐紀檢組和省市縣三級紀委。從暫扣開始,所有資訊上傳到數位化平台,保證對涉案款物全程有效監管。中央紀委資訊中心副主任馮效勇表示,該系統所有的工作是自動抽取,自動上傳,自動計算,自動留痕,避免了人為干預。

不唯線索處置、涉案款物管理,對紀檢系統的各方面工作的內部監督,也正在更多地借助科技力量。據瞭解,從中央紀委貫通到縣級紀委的監督執紀資訊管理系統已經建成,所有資料和工作進展情況每天進行更新。

除了中央紀委,所有省一級紀委、大多數市一級紀委都已設立了幹部監督室,縣一級紀委已做到有專人來負責內部監督。中央紀委明確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一旦發現問題線索,無論涉及到哪一級幹部,有案必查、絕不姑息。

在剝離紀檢監察室的問題線索管理權之後,下一步,地市級以上紀委將探索把日常執紀監督的職能分離出來,成立專門執紀監督部門來負責。在此基礎上,現有紀檢監察室將專司執紀審查,並將不固定聯繫某一地區、機構,以避免長期接觸帶來利益瓜葛。

中紀委為加強對機關紀檢幹部的管理監督,明確了三個「不得」:未經領導批准,任何人不得與聯繫地區的工作對象交往;不得向聯繫地區發布指示,答覆有關的諮詢和請示;不得與聯繫地區的黨政領導幹部、私營企業主進行聯繫。

這些具體的操作規定,是通過技術手段與制度管理相結合,對權力進行切分,樹起「防火隔離牆」,體現出了對權力監督制衡的思路。明眼人應能看出,中紀委鐵拳懲治「內鬼」,示之於眾,是以行動證明:在黨紀國法面前,沒有特殊黨員,沒有特殊領域,沒有哪個部門崗位設置可以越過紀律和法律紅線。

「標」「本」兼治 「破」「立」並舉

「信任不能代替監督」。這句明文寫入中紀委第七次全會公報中的話,成為新年以來中國政壇中的高頻語彙,被黨內高級官員們在不同場合加以強調。

中共十八大以來,健全內控機制一直是紀檢機構加強自身建設的重要內容。過去四年間,中央不僅打出加強改進巡視制度、突出落實兩個責任、開展「一案雙查」等組合拳,還制定出台了《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等一系列反腐敗法規文件。

僅去年一年,中央層面就審議通過了《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等若干重磅政治文件,為反腐敗從「治標轉向治本」打下了制度基礎。

其中,《問責條例》劍指「管黨治黨失之於寬鬆軟,好人主義盛行、搞一團和氣,不負責、不擔當,黨內監督乏力」,要求擔負起管黨治黨政治責任。《黨內監督條例》要求強化日常監督管理,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抓早抓小、防微杜漸。

「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必須堅持標本兼治。」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七次全會上,習近平再次強調了「管黨治黨的一貫要求」,並明確提出增強全面從嚴治黨的系統性、創造性、實效性。

如何做到「標本兼治」?體制內學者普遍認為,以制度管長遠,方能奠根基。制度治黨,應該「破」「立」並舉。所謂「破」,就是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徹底破除蔓延於黨內政治生活各個方面的潛規則。

時值十九大前期,有輿論認為,出於穩定考慮,中共或會放緩反腐節奏。中央紀委案件審理室主任羅東川公開駁回了這一觀點。他明確表示,今年要克服「屆末之年反腐敗可以收官」的思想,「做到懲治腐敗力度決不減弱……除惡務盡,堅決打贏反腐敗這場關係執政黨生死存亡的鬥爭。」

今年上半年,將繼續開展對中管高校的巡視,對省、區、市開展「回頭看」,實現一屆任期內巡視全覆蓋。全覆蓋完成後,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將全面總結十八屆巡視工作經驗,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

所謂「立」,就是與「破」同步,堅定不移地加強制度建設,以制度嚴紀律、明規矩,彰顯制度的權威。今年將施行的《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就是立規的關鍵動作。其規範對象,直指紀檢機關最核心的監督執紀權力,通過提煉有效做法和具體實招,進一步紮緊制度的籠子。

此外,國家層面的反腐敗法制定正在提速,這也是一個加強「標本兼治」的重要信號。中央紀委副書記吳玉良近日在國新辦發布會上表示,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已在北京、山西、浙江三省市開展試點工作。國家監察委員會就是國家反腐敗機構,制定國家監察法實質是推進反腐敗國家立法。下一步,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完成國家監察法一審、二審,最終出台國家監察法。

在整個監督體系中,黨內監督固然應當發揮首要作用,民主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也同樣重要。目前綱紀約束已經較為嚴格,接下來的建規立制中,應把大眾的政治參與和民意監督更廣泛地吸納到現有體制中,使之成為執政黨自我淨化、自我革新的推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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