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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緣何醜聞頻發(2020.2)

發布日期:2020-08-10

☉文/子瞻

20191115日,中國教育部聯合七部門印發《關於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師德師風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其中涵蓋建立師德師風機制、保障教師權益、提升教師社會認同感等多方面內容。值得注意的是,在2014109日,中國教育部就曾專門針對高等院校師德建設發布指導意見,其中明確需建立健全高校教師違反師德行為的懲處機制,並劃出師德禁行行為「紅七條」,其中就包括要懲治對學生實施性騷擾、學術不端等行為。

時隔五年,此次發布的《意見》中再次從教師引進、考核、督導、懲處多個角度,要求將師德師風建設貫穿教師管理全過程,並再次提出將高校教師性騷擾學生、學術不端等社會影響惡劣的突出問題作為重點從嚴查處。其中,細化教師職業行為負面清單、建立師德失範曝光平臺等新措施成為亮點。可以看出,本次紅頭文件的出臺對於規範高校教師師德行為,將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和現實意義。

其實,對比五年內中國教育部門兩次針對師德師風所發布的文件,操作性不斷增強是重大特點之一。近年來,關於高校師德失範的行為和現象屢屢引爆輿論熱點,從教授權勢性侵到「導師老闆制」壓搾學生,從論文抄襲剽竊到職稱評定混亂,公眾不禁思考種種亂象背後,是否還能簡單地歸結為道德原因?

因此,相較於傳統「泛道德」式的討論與解決方式,無論是當下出臺的《意見》還是公共討論,正逐漸轉向於制度和技術層面,切實探究如何通過制度徹底解決高校師德師風問題。

問題一、權勢性侵背後的失聲與防範

就在《意見》發布約一個月後,上海財經大學會計學院的一名碩士研究生在社交平臺上公開該院副教授錢逢勝涉嫌性騷擾行為,並向校方舉報。2019129日,上海財經大學通報,給予錢逢勝開除處分,撤銷其教師資格。「錢逢勝事件」成為《意見》出臺後首例公開的高校教師性騷擾案件,從中可以看到,自學生舉報到校方將教師撤職解聘,整個事件在一週之內得到妥善處理。

回溯近年來的引發社會強烈關注的高校教師性騷擾事件,從北京大學中文系教授沈陽到華北電力大學院長戴松元,從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教授陳小武到上海財經大學副教授錢逢勝,均能清晰看出在權力高度不平等之下,高校教師對於學生實施的性騷擾帶有明顯的「權勢性侵」特徵。

著名社會學家米歇爾·福柯曾在定義「權力」中說,權力的高低就是一個人能在多大程度上,不受對方的抗拒的影響,向對方貫徹實施自身的意志。顯然,在權力和地位極不平等的高校師生關係中,教師對學生性騷擾的本質正是以「性侵犯」行為為載體的權力支配。

多項心理學調查研究表明,權勢性侵會讓受害者更容易產生斯德哥摩症候群,並且更難以對外發聲揭露。由於權力關係導致的侵害常常不止一次,並且基於雙方之間權力不對等關係,受害者難以拒絕和逃脫這種關係。所以相比一般性侵,受害者可能更加容易陷入認知失調,不斷告訴自己「我是因為愛他/她,才願意和他/她發生關係」。

女性權利研究者指出,權力差異一旦存在,所有的性行為均可被視作性騷擾,所以不存在事實上的「自願的師生戀」,即使女性聲稱她們自願。正因如此,當下大部份歐美高校已經以教師倫理準則的形式規定:嚴格禁止同系本科師生間發生戀愛關係,亦「極不鼓勵」教師與研究生甚至非本人執教系科的研究生發生戀愛關係。在中國內地,此類規定也正在逐步形成之中,最早可追溯到2007年,武漢科技大學城市學院曾要求輔導員簽承諾書,其中包括「不以任何理由與學生談戀愛或超出正常的師生關係」。另外,權勢性侵的受害者更難發聲,因為「受害者有罪論」往往成為最直接的威脅。人們通常很難真正理解在權力關係不平等下,通過各種手段達成的性侵,也難以關注到受害者的無力。

凡經媒體報道的權勢性侵受害人,往往都會面臨來自外界的「責問」:「你為什麼不說不?」「為什麼不及時說出來?」「為什麼還保持原來的關係?」種種詰問在非理性的語境之下,極其容易轉化為「受害者有罪論」,進而增加權勢性侵受害者的心理壓力,讓侵犯最終不了了之。

基於權勢性侵的本質,在高校中建立反性騷擾機制需要從預防、投訴、調查、認定、處理程序等多方面同時進行。在事前預防領域,首先需要明確如何對性騷擾行為進行認定,通過建立明確的認定標準為性騷擾劃出「基本紅線」。其次,如《意見》中所提,需要充分公開監督渠道,使得學生及時瞭解自身權利以及維權方式。

最後,在性騷擾行為發生後,需要通過多方共同保障申訴流程的有效性。例如,牛津大學在《教職人員對學生的騷擾行為處理手冊》中註明,學校人事部門負責人必須全程參與並監督審查過程,學生福利部門負責人需提供心理、取證、申訴等方面的幫助。一旦正式啟動調查程序,需由受過學校反性騷擾培訓、與當事雙方無歷史糾紛的第三方調查員進行取證,並在20天內給出初步解決方案。

問題二、導學關係失範的「老闆式」壓迫

近年來,涉及高校導師對學生精神壓迫的新聞事件頻發,「導師老闆制」造成的壓迫屢屢釀成悲劇。比如,武漢理工大學研究生陶崇園自殺事件、西安交大博士楊寶德自殺事件等。前者導師讓學生動輒以「父親」相稱,並安排其在自己家中進行有肢體接觸的「軍訓」活動,後者導師要求學生到家裡打掃衛生、陪同超市購物,參與諸多與學業無關行為,其自殺後女友寫下《名校博士不堪導師奴役自殺身亡》,引發社會強烈關注。

在以上事件中,導師對學生的精神壓迫乃至人身控制均被指為導致學生自殺的重要的原因。他們之間並不存在着明顯的「性」的關係,卻同樣存在著明顯的強權與弱勢關係。

在明顯有權勢強弱關係存在的場景中,中國高校的導師制度成為掩蓋問題的「遮羞布」。人們極其容易忽視其中的權力關係,認為導師的要求和安排均與學習教育有關,學生充分遵守導師安排,本就是完成自身學業的重要方式。但是,現實卻非如此。在許多高校,導師與研究生的關係常被戲稱為「老闆」與「民工」。據中國內地媒體報道,早在2003年,華中農業大學文法學院學生對該校1609名在讀研究生進行抽樣調查,發現認為師生關係屬於「純學術研究型」的佔到33.7%,屬於「老闆僱員型」的27.8%,「平等朋友型」的17.7%,「父母子女型」的9.2%。所謂的「老闆」與「僱員」,則是指當前高校中推行的導師責任制和導師項目資助制,研究生導師不僅是學生論文的指導老師,同時也成為了科研經費和生活費的直接來源,學生的勞動報酬、生活費和獎學金全部仰仗導師,使得雙方之間具有經濟關聯,加重權力不平衡。

儘管中國教育部兩次發布的指導意見中都明確指出,影響正常教育教學工作的兼職兼薪行為有違師德師風。但在現實導師制之下,高校學生需要完成最多的工作,即是在科研的名義下接項目、做課題,導師通過自身人脈資源、學術影響力「拉活」,學生利用在校學習的時間、精力「打工」。

有教育界學者撰文指出,源於歐洲的導師制以科研、論文為主要任務,由導師個人對學生負責;而老闆制源於美國,強調課程學習和資格考試,由導師小組集體負責。

然而,無論是歐洲還是美國制度,導學雙方都有明確的合同規範,相關權利義務十分明確。內地媒體報道指出,反觀中國當下的高校師生關係,似乎走上了一條介於「導師制」與「老闆制」之間的「中間道路」,兩者均有相似之處,卻缺乏與之匹配的法律、制度保障,導致師生關係失範,使得原本灰色地帶在權力不平等的催化之下釀出一幕幕悲劇。

問題三、學術不端頻發與懲處機制失效

20191129日,首都醫科大學校長饒毅寫給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的信件在網絡上流傳,內容涉及質疑三位科研工作者涉嫌學術造假,迅速發酵為「饒毅打假事件」。儘管此後饒毅稱該信「沒有發出,有過草稿」,但此事仍然為2019年多起學術不端案件寫下結尾。沒人能夠預料得到,在過去一年,一連串高校學術不端案件竟從演藝圈開始。20192月,頭頂博士學位的知名演員翟天臨在一次直播中隨口問出「知網是什麼?」(註:知網作為提供學術文獻的中文網站被中國學者廣泛使用),引發公眾對其學位的質疑,進而在全社會拉開一場重新審視學術不端的「大戲」。

華中師範大學長江青年學者鄧大才「一稿多投」和「重複發表」,被學校給予其行政警告處分;華中科技大學高慶蕾教授被爆出論文涉嫌學術造假,其中數據被發現存在PS修改痕跡,涉嫌「一圖七用」;南京大學社會學院教授梁瑩涉嫌學術不端,百餘篇之前發表的論文莫名被撤;南開大學校長、中國工程院院士曹雪濤被前斯坦福大學助理研究員質疑超六十篇論文造假,涉嫌圖像不當複製的學術不端行為……

種種學術不端事件層出不窮,令人瞠目結舌。據媒體統計,中國科研論文的發表量與撤稿量差異懸殊,1978年至2017年,美國發表全球科研論文佔總量的30.7%,撤稿佔比28.1%;英國發表佔比7.9%,撤稿佔比5.0%;日本發表佔比6.8%,撤稿佔比9.5%;中國發表佔比8.2%,撤稿佔比24.2%

究其根本原因,分析指出,相較國外,國內學界施行學術不端的成本較低,相關懲處多止步於道德批評和內部處理。作為對比,在歐美國家學術誠信與學術前途直接掛鈎,如發生學術不端事件,輕則受到警告、降級、撤職、解約等處罰,重則鋃鐺入獄。2013年,旅美韓國科研人員韓東杓在美國大學參與愛滋病疫苗研究項目,謊稱實驗用兔的體內成功產生了愛滋病病毒抗體。最終,韓東杓被驅逐出項目小組,且遭遇「偽造研究數據和提交不實報告以獲得政府資助」兩項刑事罪名指控,最終被判入獄57個月。

此外,相比於國際標準,國內的學術評價體系更為單一,「唯論文論人才」的觀念依然嚴重,進而導致學者過分參考、依賴論文的發表數量而並非質量。在此情況下,學者有足夠的內生動力通過不正當方式獲取論文發表機會,加之外部學術考核機制失範,種種學術不端現象的出現自然難以避免。

師德問題面臨權勢失衡與機制失範

公眾注意到,在此次教育部門發布的《意見》之中,儘管仍是對於「師德師風」的討論,但是其已遠遠不止步於道德問題,而是越來越偏重制度設計和實踐操作。這一變化也反映出社會已逐漸意識到高校師德問題的本質,在於師生權力關係的極度失衡以及教師行為評價機制的嚴重失範。

無論是被頻頻爆出的高校教師性騷擾事件還是在導學關係中的精神壓迫,學生面對的都是由教師權力衍生出的操控和支配。歷經眾多高校負面事件,公眾已不難看出師生之間需要釐清必要的界限,前提則是從制度設計上保障雙方權力的相對平等。在學校管理中,如何增強學生權力,讓其充分參與到學校事務之中,而並非僅僅作為被管理的對象,應該成為今後制度設計的重要考量。不難想像,若其中一方生活經濟來源、能否順利畢業等關鍵因素都完全取決於另一方時,雙方決無法真正達到平等地步。

此外,針對高校學術不端等惡劣事件,如何扭轉學術評價機制失範將成為關鍵問題。在國際上,針對學者的學術評價體系往往結合量化指標與主觀指標。例如,英國、澳洲的高校將教師職稱分化為研究型、教學型與教學科研並重型。每一型的職稱評選有對應標準,並不過分強調論文的發表數量、刊物級別與影響因子。在中國的評價機制中,從政府到校方均需要思考如何改變「唯論文論人才」的觀念,並通過更加嚴格懲處措施加以約束,而非流於簡單的道德批評和內部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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