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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恐怖主義」正在威脅香港 (2020.4)

發布日期:2020-08-11

☉文/柳蘇

藉修例風波發動的黑暴攬炒,是香港「本土恐怖主義」產生、蔓延的土壤,香港本土恐怖主義已進入實際運作階段,正由國際金融中心迅速滑向國際恐怖主義中心。「本土恐怖主義」劍指9月立法會選舉,若暴力繼續肆虐,對推遲立法會選舉帶來迫切性。香港必須修訂法律和加強反恐措施,遏制「本土恐怖主義」蔓延。

「恐怖主義」一詞帶有政治及情感上的含意,其精確的定義難以辨識,從學術研究上可以找到上百個恐怖主義的定義,這些分歧使聯合國不能訂立包含單一、全面、具法律約束力的恐怖主義定義在內的《關於國際恐怖主義的全面公約草案》。不過,國際社會已採納了一系列的部級公約,列明各種恐怖活動的定義及就此立法管制。對於罪犯,可以根據其行為或其動機或兩者兼具的標準將其分類,在恐怖分子的暴力行為中,國際法和絕大多數國家的分類,基本是以罪犯的動機為基礎的。普通犯罪都是以個人利益動機的;而恐怖主義犯罪的動機是具有某種意識形態(Ideologically-Motivated)或政治圖謀的。普通犯罪會盡力掩蓋其犯罪事實,而恐怖主義犯罪是為了讓政治對手知曉其所為以及所為的政治目的,因此便希望其行為得以公開,而且越公開、越是被廣泛地宣傳,就越能增加其恐怖效果而達到活動的目的。

一、黑暴攬炒是香港「本土恐怖主義」產生、蔓延的土壤

美國聯邦調查局恐怖主義研究中心1991年提出的定義是:為推進政治和社會目的、意在威脅或者脅迫政府、平民或者其部份而對人或者對財產非法使用武力或者暴力。自1994年,聯合國大會再三以這樣的言詞譴責恐怖活動:「企圖引起公眾恐慌的犯罪行動,不管是個人還是團體為追求政治目的而從事這些行為都是不可接受的,不管其背後的性質是政治、意識形態、哲學、種族、宗教等都不能使之合法化」。

「本土恐怖主義」(Homegrown terrorism)或國內恐怖主義(domestic terrorism),通常是指由具有本國籍公民的恐怖份子所犯下的恐怖活動罪行。是自2001年反恐戰爭後所衍生出的「新恐怖主義」類型,「本土恐怖主義」這一概念在9.11事件後,已由《愛國者法案》正式納入聯邦法律。

藉修例風波發動的黑暴攬炒,正是香港「本土恐怖主義」產生、蔓延的土壤,也是香港本土激進派蛻變為「本土恐怖主義」的標誌,它與「新恐怖主義」的7大特徵高度吻合,包括:暴力事件由本土滋生出來;目的是政治要求;不在談判桌前尋找一席之地;不僅對本國、本地區產生安全威脅,且搗亂國際秩序;行動沒有「大台」,每個成員都有一定的自主權;受攻擊的對象可能為特定的階層、族群,例如警員、建制派等;暴力行動目標為贏得公眾,對執政者施加壓力。

二、2019年7月1日:香港「本土恐怖主義」公開打出黑旗

2019年7月1日是香港回歸22周年紀念日,但在香港歷史上,後世人或者會忘記這天本來的意義,只會記起當天是香港政局上最黑暗的一天,是香港法治淪喪的一天,是香港本土激進派蛻變為「本土恐怖主義」的一天。這一天「香港眾志」、「學生動源」、「青年新政」、「學獨聯」等本土激進派和「港獨」組織,在立法會示威區旗桿位置,升起象徵恐怖主義的黑旗,向世人暴露出其推翻政府、分裂國家的猙獰面目。

去年7月1日到2日,這班恐怖分子以鐵籠車、器械及硬物衝擊立法會大樓,猛撼玻璃門爆門入內,警方曾一度噴椒霧阻止,但數百暴徒圍攻7小時,終於攻陷立法會大樓,暴徒肆意破壞,行徑瘋狂,亂打亂砸,甚至會議廳內的區徽亦被塗污。香港立法會大樓這塊莊嚴之地,一夜間只剩下頹垣敗瓦,宛如廢墟。經過現場調查,立法會投票系統及響鐘系統全部受損,保安系統裡的許多數據與硬碟亦被盜竊,伺服器和光纖被剪斷,立法會需花費數千萬公帑維修,長時間難以復會。立法會全面癱瘓,大量民生項目的撥款都要擱置,通過無期。恐怖分子攻佔立法會無疑是香港的一個歷史事件,傳遞出香港反對派外國反華勢力的魔手,已在香港開啟「本土恐怖主義」的潘朵拉盒子的信息。

自從修例風波發生以來,暴徒從圍攻立法會到兩次圍攻警察總部,再到去年7月1日佔領立會,違法激進暴力行動一次比一次升級,已近乎喪心病狂。這顯示,極端激進暴力惡行已演變成「本土恐怖主義」。「本土激進派」和「港獨」勢力的毒瘤,正極速病變、惡變成恐怖主義組織。

對於衝擊、進佔立法會的駭人聽聞暴力行為,反對派聲稱,是因為政府對年輕人的要求無動於衷,年輕人也無計可施,才以衝擊來表達不滿,不惜「犧牲自己」對抗「制度暴力」。反對派把喪心病狂攻擊警方、破壞立法會大樓的暴徒美化為「義士」、「死士」,把可能受政見困擾而輕生的人士稱為「烈士」,將違法暴力行為英雄化、把自殺行為浪漫化,變相鼓勵年輕人效法,爭做「義士」、「烈士」。有消息指,去年7月1日前暴徒佔據立法會時,反對派曾密謀利用「死士」製造人命傷亡的驚人流血事件,慶幸圖謀最終未能得逞,但暴力攻佔立法會的恐怖主義圖謀和性質暴露無遺。

三、一度延誤打擊「本土恐怖主義」的力度和時機

去年7月1日暴力毀壞立法會導致立法會全面癱瘓,嚴重衝擊香港法治和文明城市形象,各界都在譴責這些暴力行為,為香港感心痛。不僅香港,這一史無前例的議會衝擊也引起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和震驚。不過「本土恐怖主義」組織又在網上群組發動從尖沙嘴遊行到西九高鐵站,向旅客「宣傳反修例」,這類行動衝着內地旅客而來,恐怖主義行動進一步殃及兩地關係和經濟民生。

針對香港出現的恐怖主義襲擊,國務院港澳辦新聞發言人楊光去年8月初已經表示,香港已經「開始出現恐怖主義的苗頭」,但香港警方當時予以否認。警務處助理處長(行動)麥展豪當時指,對於恐怖主義,香港有自己一套法例,又說大部份的示威者都是和平有序,極端暴力示威者的行動雖然不斷升級,但兩者並不一樣;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當時續指,根據《香港法例》第575條,他認為現時的示威活動並沒有強迫特區政府或國際組織的,或是威嚇公眾人士或部份公眾人士去推展政治、宗教或思想上的主張,故不構成恐怖主義;當時警務處副處長鄧炳強在記者會上亦指,恐怖主義和遊行示威是兩回事,須根據聯合國的定義界定是否恐怖主義。這顯示,保安局和警隊高層對恐怖主義的認識,仍然停留在「恐怖主義是一種國際犯罪」的階段,忽視了「本土恐怖主義」已成為新型態恐怖主義類型,其特色是在自國土生土長的公民或永久居民,採用暴力行為製造恐懼,以達成其推動在政治、宗教等意識型態,或戰術上的階段性目標。

直到今年1月,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立法會回答有關檢獲武器的問題時,才表示「政府會密切留意及謹慎審視案件可能涉及本土恐怖主義的風險」,警務處處長鄧炳強3月2日見記者時,指放炸藥行為「非常接近本土恐怖主義」,但仍然是「猶抱琵琶半遮面」的表態。而警方最近在去年治安情況總結的新聞稿中,才首度明確表明香港已出現「本土恐怖主義的行為」。鄧炳強3月7日在香港電台節目中亦明確表示,警方近期破獲的爆炸品案件中,發現有人製造恐怖分子常用的烈性炸藥TATP、遙控炸彈等,並發現有由鐵通造成炸彈、在炸彈中加入鐵釘,情況有如早年波士頓馬拉松的案件,企圖脅迫政府,屬「本土恐怖主義」。

警方高層以今日之我打倒昨日之我,終覺今是而昨非,雖然值得肯定,但覺悟姍姍來遲,極大地延誤了打擊「本土恐怖主義」的力度和時機,造成了香港「本土恐怖主義」的迅速滋長蔓延。

四、香港「本土恐怖主義」組織

「屠龍小隊」和「V小隊」是香港暴亂期間最兇殘的襲警邪惡勢力,是典型的香港「本土恐怖主義」組織,他們承認策劃及落實去年8月30日在葵涌警署伏擊休班警,將一名守槍房男警斬至重傷。而警方也發現他們在去年10月20日全港大暴動中,圍攻旺角警署時狂掟數百枚汽油彈。

香港「本土恐怖主義」組織「九十二簽」雖然是在今年春節後才正式宣布成立的新興本土恐怖組織,但其實與其他極端暴力組織關係密切。「九十二簽」與暴恐分子的幕後金主「老豆搵仔」有直接關係,「九十二簽」的所有訊息及計劃大多會經「老豆搵仔」發布。

「老豆搵仔」是一個香港極端分子在即時通訊軟件Telegram上聯絡和爆料不實信息的頻道,擁有約20萬追隨者,專門起底警員資料。這一群組曾發起名為「popomon go」的活動,惡意曝光了許多香港警員的姓名、家庭關係和住址等私人信息。該頻道甚至還發起過「如何對付警員」的投票,選項包括監獄、毒氣室、活埋等。「老豆搵仔」去年11月7日被當局封鎖,頻道不再更新,部份已發布的訊息被刪除,僅留下「頻道違反Telegram使用條款」字句。但網上煽暴組織「老豆搵仔」神出鬼沒,依然存在,其多個金主更藏匿甚深。

在「九十二簽」成立前,「老豆搵仔」旗下兩個最大的暴恐組織「V小隊」及「屠龍小隊」接連遭到警方重大打擊,有人隨即另組新軍「九十二簽」,其言論及行動比「V小隊」及「屠龍小隊」有過之而無不及,將去年持續出現的暴亂活動升級為「本土恐怖主義」的實施行動。

「九十二簽」的成員於過去半年長期與暴徒合作,除提供交通及資金支援外,甚至提供位於民宅的「安全屋」供一些暴恐分子長期入住,被視為暴力分子的「金主」,據悉,該些「安全屋」更遍布港九新界多處。至於一些他們認為風險較高的「前線成員」,或曾到案發現場「踩線」(觀察現場環境)的成員,在事發後則被迅速安排潛逃到海外(以台灣為主)。

就在香港集中精力抗疫之際,3月1日,「九十二簽」在暴徒聚集的網上「連登」討論區發表「眾籌革命」貼文,文中透露經過明愛、羅湖炸彈襲擊事件後,本打算直攻深圳灣,但因風險太高而決定暫停,一眾成員暫時離港回避。文章聲稱把整個組織移到海外需要大量資金「繼續營運」,「需要透過眾籌籌集經費」,並揚言會用這些資金「買軍火炸藥」,協助他們再發動恐怖襲擊。

五、香港正由國際金融中心迅速滑向國際恐怖主義中心

藉修例風波發動的黑暴攬炒,正是香港「本土恐怖主義」產生、蔓延的土壤。根據警方記錄,由去年7月起至今已發生11宗爆炸品案件,當中涉及外國恐怖分子經常使用的TATP烈性炸藥、金屬水喉及鐵釘炸彈等,更有暴徒非法設立爆炸品實驗室,企圖製造威力更加強大的炸彈。在1月底至2月初短短7天內,明愛醫院、深圳灣口岸及羅湖火車站接連遭放置遙控炸彈。

本土恐怖主義日益猖獗,警方3月初在全港大舉搜捕22個地點後,搜獲3個土製遙控炸彈及2.6噸的烈性炸藥。警方又在一個住宅單位檢獲一批炸彈原料及水管炸彈,而連同今年1月警方在一個旺角劏房檢獲水喉管土製炸彈及大批示威武器的情況,香港幾乎變成恐怖分子的軍火庫。警方向傳媒示範爆炸品的殺傷力,僅引爆250克低劑量炸藥,足令「坐」在面積15平方米房間內的假人「粉身碎骨」;若用500克,房間更被炸成廢墟。警方指,近月檢獲炸彈殺傷力驚人,部份較示範的炸藥有過之而無不及。

警方搗破一個製造土製炸彈的犯罪團夥,涉及長沙灣明愛醫院、深圳灣口岸和羅湖港鐵站三宗爆炸案,暫起訴六人共控三罪,其中包括科大碩士生及入境處登記主任等四人昨被押解到沙田法院應訊,另兩人仍留院。控方指出,各被告另涉策劃3月8日趁搞事者到將軍澳聚集悼念周梓樂時製假墓碑、假祭壇,誘使警員清理時引爆炸彈,幸好及時被警方發現,否則不堪設想。警方的行動是經大量情報分析後,才得以及時制止「本土恐怖主義」團夥的陰謀,令香港暫時避過一場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慘劇。

種種跡象已經表明,香港本土恐怖主義已進入實際運作階段。「本土恐怖主義」正在襲擊香港,香港「中東化」的夢魘正在變成現實。有人說,香港正由國際金融中心迅速滑向國際恐怖主義中心,這似乎不是危言聳聽。

六、香港「本土恐怖主義」劍指9月立法會選舉

去年11月24日區議會選舉,之前連月來的暴力亂象對選舉進程造成嚴重干擾和破壞,出現前所未有的不公情況。截至11月21日,全港各區有逾百間建制派議員辦事處遭暴徒嚴重破壞近300次;亦有建制派參選人、提名人、支持者及助選義工,受到不同程度的暴力恐嚇及威脅,已有3位參選人被黑衣暴徒打傷,需送院醫治,足證選舉的公平、公正已受到破壞。同時,社區和網絡欺凌、暴力與謊言已佔領選舉環境,各區的連儂牆成為恐怖走廊或成為提前進行競選宣傳的地方,在恐怖氣氛下,根本無法公平、公正、公道地舉行選舉。

去年區議會選舉的政治形勢,首先是反對派利用暴亂、打擊對手、恐嚇威脅、網絡欺凌、連登催票、妄圖翻盤、改寫版圖;其次是美國牽頭插手,「台獨」支持,內外勾連,再加風雲行動、雷動計劃、梯隊培訓、包裝素人、協調反對派和「港獨」分子參選。暴徒及其反中亂港政客通過製造「黑色恐怖」,憑藉不公平選舉收割區議會選舉利益,在452個議席中反對派取得388席,並取得17個區議會控制權;建制派則比上屆失去了200多個議席。區選結束之後,反對派士氣大振,欲乘勝追擊,劍指2020年的立法會選舉,目標是要奪取過半議席。

對於今年9月的立法會選舉,反對派和黑暴勢力食髓知味,認定「本土恐怖主義」繼續橫行,就可造成威懾效應,使建制派陣營的候選人、義工及支持者都失去免於恐懼的參選、投票和助選自由,便可以在立法會選舉中重複區議會選舉的大勝,進一步搶奪香港的政權,走上自治甚至「港獨」之路。黑暴已演變成「本土恐怖主義」,轉變為外國恐怖分子常用的恐怖行為,包括製造和使用TATP烈性炸藥、金屬水喉、鐵釘炸彈,以至非法設立的爆炸品實驗室等。這不僅對香港的法治、社會的秩序、經濟的運行、市民的日常生活都造成嚴重衝擊,而且嚴重干擾9月立法會選情。

抗疫期間,暴亂沒有止息,規模雖大不如前,卻在向「本土恐怖主義」急劇演變,逢週六、日仍然有堵路、縱火行為,足見黑暴不會善罷甘休,而且戰意正濃,恐怖分子要保持暴力的政治影響力。4.28、6.9、6.12、6.15、6.16、6.21、6.25、6.29、6.30、7.1、7.14、7.21、7.28、8.5、8.11、8.12、8.13、8.18、8.23、8.24、8.25、8.31等日子,隨時成為「本土恐怖主義」高危日,一直延續至立法會選舉,而且越近選舉,干擾建制派選情的恐怖主義暴力事件肯定愈演愈烈。選舉管理委員會、政府現在再不拿出辦法堵塞漏洞,從法律上清除選舉暴力的土壤,不能確保選民自由、自主、安全地投票,香港的選舉民主自由,只會被「本土恐怖主義」破壞殆盡。

假如當局仿照去年「如期舉行」區議會選舉,迎合黑暴勢力對9月立法會選舉「照辦煮碗」,廣大市民也要全面抵制「本土恐怖主義」,並要向選管會、警方、廉署等部門舉報有關涉嫌破壞選舉公平公正的「本土恐怖主義」違法行為。最重要的是,大家都要看清楚泛暴派候選人的真面目,用手上神聖一票,驅除「本土恐怖主義」,維護香港的法治及繁榮穩定。

選舉管理委員會今年3月9日公布關於今年九月選舉的諮詢文件,最大的錯誤和缺失,是完全迴避去年11.24區議會選舉是在香港已持續了五個多月暴亂中舉行,是一場不正常不自然的畸形地方直選。選舉管理委員會公布五項改善建議,主要是回應去年區議會選舉出現的部份技術性問題,但是忽視及迴避在暴亂中仍進行選舉所遇到的問題。對此,選管會絕不應採取鴕鳥政策,不涉及、不接觸、不表態,當無事發生,便以為可以讓諮詢文件順利走過場,4月7日結束諮詢,然後交立法會完事。

選管會主席馮驊3月9日表示,距離立法會選舉仍有一段時間,選舉是否進行,法例有很嚴格的規定,包括公共安全、天氣及公共衛生的三種情況。若要處理整個選舉,則只有行政長官有權可作出決定。而本港法例規定,最多只多可以押後14日。但是,疫情持續加上「本土恐怖主義」肆虐,對香港的公共衛生和公共安全帶來嚴峻挑戰,也對推遲立法會選舉帶來迫切性。《基本法》第四十八條第八款規定,行政長官「執行中央人民政府就本法規定的有關事務發出的指令」,有關指令絕對高於本港法例立法會選舉最多只可以押後14日的規定。吸取建制派在區議會選舉中大敗的教訓,為遏止反對派奪權變天,中央可果斷敦促行政長官藉中央指令無限期推遲香港立法會選舉,直至香港選舉生態出現明顯好轉。這種「以拖待變」的方法,一是可遏止反對派借疫情加黑暴趁熱打鐵奪取立法會過半的勢頭,二是贏得時間研究和制定徹底遏止反對派奪權變天的根本方法。

七、必須遏制「本土恐怖主義」蔓延

在香港,恐怖主義定義見於香港法例第575章《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此例專為實施安全理事會2001年9月28日第1373號決議及相應公約,而條例第2部第5款對恐怖分子的定義是指:「(1)凡某人被聯合國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行政長官可在憲報刊登公告指明該人的姓名或名稱。(2)凡某人被聯合國委員會指定為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行政長官可在憲報刊登公告指明該人的姓名或名稱。」條例是參照聯合國安理會第2178號決議的界定目標,其界定恐怖主義犯罪的思路如下:其一,國際恐怖主義犯罪——是恐怖主義,具有恐怖主義的一般特徵;其二,它是具有國際性的;其三,它是一種國際犯罪,並符合罪刑法定的原則。這三項特徵或條件兼備,方為國際恐怖主義犯罪。可見,本港《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打擊恐怖主義主要是針對那些在國際上已宣布為恐怖組織成員的人,「本土恐怖主義」成為灰色地帶。

但是,過去八個月的「打砸燒搶炸」暴動行動中,被逮捕的大多數暴動黑衣人,大多是很快被保釋。「暴動罪」及「管有炸藥罪」,按照香港現行法律,都是極其嚴重的罪行,前者最高可判入獄10年,後者最高可判監禁14年,但如此嚴重的罪行,竟然可以獲得法庭保釋,歸根結底,「警員抓人,法官放人」的癥結,是法庭忽視「本土恐怖主義」罪行的嚴重性。

特區政府須適應國際潮流和香港「本土恐怖主義」迅速冒起的形勢,重新修訂《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從法律上明確指明「本土恐怖主義」存在的事實,規定製在本港製造、使用炸彈的如何組織和任何人,包括外國恐怖主義戰鬥人員和「本土恐怖主義」人員,加重刑罰,法庭亦應按照「本土恐怖主義」罪行的嚴重性量刑。

現時警隊的執法權力和方式,不足以應對「本土恐怖主義」暴徒有組織、有策劃的恐怖暴力行為。香港直到2018年4月才成立了跨部門反恐專責組,隸屬保安局。成員分別來自六個紀律部隊,即警務處、入境事務處、香港海關、懲教署、消防處及政府飛行服務隊。專責組在現有反恐架構之上提供一個跨部門反恐平臺。但跨部門反恐專責組成員只有43位成員,亟需充實和加強。特區政府必須探討賦予反恐專責組更大的執法權力和空間,讓部門之間有更緊密聯絡和暢順合作,更加在反恐情報、培訓及應變教育等方面產生協同效應,以全面提升香港整體的反恐部署及準備。香港整體的反恐部署必須果斷、迅速、嚴正執法,不僅要制止恐怖主義衝擊,更要緝拿真兇、查明恐怖分子的資金來源、人員狀況、武器裝備、與境外恐怖組織勾連等情況,從而實現對恐怖分子的精準打擊,這是防止「本土恐怖主義」繼續惡化的必要舉措。

政府還要採取切實行動反恐,警方已經宣布會聯同不同政府部門,進行大規模反恐演練,提升香港對本土恐怖主義的應變能力及計劃,確保警隊有足夠能力應付任何情況。警隊也會繼續不遺餘力打擊涉及使用爆炸品或真槍實彈的案件。這遏制對當前嚴峻的「本土恐怖主義」蔓延態勢,是非常必要的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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