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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國安立法的兩點建議(2020.7)

發布日期:2020-08-11

☉文/蔡志忠 亞洲地產創辦人

筆者日前出席一個「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研討會,聽取社會各界人士發言,大多數的言論均認為,中央此時在港推出國安法,是被「逼」出來的,是勢在必行,沒有更好的選擇。國安立法不但維護國家主權安全,也使香港「一國兩制」更加行穩致遠,香港的明天會更好。

為了香港社會的繁榮穩定,我們這些工商界人士支持國安立法,本人也提出兩點建議:

(一) 國際方面 如何化解國際危機?

自從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出「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後,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反華勢力,如五眼聯盟等國,立即對中國作出多項攻擊,直指香港「一國兩制」已名存實亡。美國揚言要取消香港獨立關稅地位,制裁中港官員,停止中國學生到美國讀書的簽證等;英國宣布要延長BNO證件,收留香港所謂的難民等等。

面對國外反對派的攻勢,我們外交部發言人作出的回應,似乎只停留在:「香港事務是中國內政,堅決反對外國勢力干預,外國政客無權指指點點,如遭到制裁必將作出反制。等等」總是停留在互相對罵層面,我們有沒有更好或更具體的措施,去解釋我們的立場,化解這次國際危機?

例如我們應該強調每一個國家都有國家安全法,推出港區國安法後,彰顯一國主權地位,香港會減少暴力破壞行為,社會才能保持長期穩定。「一國兩制」成功落實,實現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有利於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也有利於外國投資者的利益。我們應該解釋清楚自身的立場,締造互惠互利、合作共贏的局面,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國際力量。

(二) 香港方面 如何釋除港人心中疑慮?

中央將國安法放在香港《基本法》23條的附件3裡面實施,充分顯示尊重香港的獨立司法制度,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權利。因此,本人判斷國安法也會根據香港慣用的普通法,為免讓人有秋後算帳的感覺,不會設有追溯期,到時也會以香港警方為主要執法機構,終審法院也會設在香港。

如果這是正確的話,我們應該早點向港人解釋國安法大致上的內容,主要是針對極少數極端分子進行分裂國家及顛覆國家主權行為,對於普遍奉公守法的市民,不會有什麼影響。如能早點解釋清楚,國安法非洪水猛獸,是要保障香港社會繁榮穩定,讓人民安居樂業,這樣會讓更多數港人接受,釋除市民心中疑慮,免卻民間產生的恐懼。

我們要以包容和寬恕的態度,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喚醒那些一時無知的、受唆擺的年輕反對派,向他們伸出友誼之手,當一些人改過自新,一些事情撥亂反正,生命就會影響生命,社會就會產生更多正能量,「一國兩制」更能行穩致遠,香港就能夠重拾昔日的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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