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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是破解香港亂局良方(2020.7)

發布日期:2020-08-11

☉文/區漢宗

中央果斷出手補齊香港在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漏洞和制度短板,給出破解香港亂局良方,對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極少數人而言是高懸利劍,對於香港市民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不構成任何影響,必將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和法治、自由、開放等核心優勢。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十九次會議初次審議了《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根據公布的草案說明摘要,中央政府將在香港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公署,香港特別行政區將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負責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事務,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主要責任,並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的監督和問責。

法工委解釋港區國安法起草工作的5項指導思想,強調的是必須先保護「一國」,必須着力處理「新形勢下」香港在維護國安方面的法律漏洞、制度缺失和工作「短板」,第5點談到「兼顧兩地差異」,處理好港區國安法與國家及香港特區本地法律的銜接和兼容。法工委的5項指導原則,提到要「突出責任主體」,反映在草案之中,就是開宗明義規定中央對國家安全事務有「根本責任」,香港維護國安則是「憲制責任」,兩者主次分明。這是以往中央處理香港事務從來沒有的安排,反映中央認為要對香港國安形勢有全面的掌控,方能改變香港目前存在的國家安全不設防的危險狀況。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栗戰書表示,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法律草案符合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精神,全面準確貫徹了「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充分考慮維護國家安全的現實需要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具體情況。多位專家、學者指出,草案體現了中央最大程度信任和依靠特區政府,最大程度保障人權,最大程度兼顧香港普通法特點,最大程度保證法律有效實施。

一、兼顧兩地差異保證有效實施

《草案》最大程度信任和依靠特區,明確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特區擔任主要責任。宏觀層面,特區成立維護國家安全決策機構,統籌特區維護國家安全事務;執行層面,從執法、檢控到審判,特區成立專門部門,配備專門力量,指定專門人員負責處理。從案件管轄、法律適用看,香港特區對本次立法規定的絕大多數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中央機構在行使相關執法權、管轄權時,是有限度的,自我克制的,設置了「特定情形」下的條件,充分體現了「一國兩制」原則,體現了對香港法律的尊重。

《草案》最大程度兼顧普通法的特點。一方面把握與內地國家安全法、反恐怖主義法、刑法、刑事訴訟法等全國性法律相銜接,另一方面兼顧香港法律制度和司法體系的特殊性,在法律概念、用詞用語和立法方式等方面,都考慮了香港社會的認受性。草案規定了通行的法律原則,包括無罪假定、一罪不能二審等等。由此可見,港區國安法盡量自我約束權力,最大程度保障香港的人權,消除港人及外界對法案會否侵犯人權的擔憂。

二、外力越干預中央推進國安法決心越堅定不移

在人大常委會審議港區國安法之前,包括英國、美國、加拿大、法國、德國、意大利和日本在內的G7外長和歐盟高級代表於17日發表聯合聲明,聲稱對中國涉港國家安全立法表示嚴重關切,聲明還攻擊中方的決定有悖於《香港基本法》及中英聯合聲明,強烈敦促中國政府重新考慮這一決定云云。

外交部發言人強調中方推動涉港國安立法的決心堅定不移,呼籲G7集團好好學習中國憲法及《香港基本法》,客觀公正看待港區國安法立法。外交部駐港公署敦促七國集團成員捫心自問,他們哪個國家沒有自己的國安立法?

國家安全是一國頭等大事。世界上無論是單一制國家還是聯邦制國家,國安立法都屬於國家立法權力。為何七國可以立法,港區國安法不能立法?香港是中國的香港,中央出手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有權有責、合理合法、天經地義。

中央出手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有權有責、合理合法、天經地義、不容干預。中央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大是大非問題上言出必行,立場堅定、態度堅決,不會有任何妥協退讓的餘地。外部勢力越是對香港事務橫加干涉,中央推進香港國安立法的決心越是堅定不移。

中美高層檀香山之會,美方消息指會面是中方提出,中方在這刻要求與美方會面,時間上剛好是全國人大常委會開會審議港區國安法詳細內容的前夕,看來兩者有明顯關係。在港區國安法上,美國繼早前遊說得與英、加、澳外長發表聯合聲明後,在楊蓬會前夕,美國又促成七大工業國(G7)外長和歐盟高級代表聯合發表聲明,要求中國不要訂立港區國安法;至於台灣問題,美國軍機近期不斷飛臨台海上空,而且過去十天出現兩次中美軍機同日出現在台海上空的現象,無疑在鼓動台灣挑戰北京;與此同時,特朗普又在楊蓬會召開之時,簽署制裁中國官員的《維吾爾人權政策法案》,令法案正式生效。

由於特朗普在應對美國目前兩大危機,即新冠疫情和反種族歧視示威上,表現失敗,令其民望暴挫,中方有需要了解他會否先安內後攘外,放緩對中國打擊,抑或在民望大跌、總統大選將至時,會變本加厲攻擊和卸責中國,圖以此取悅選民。楊潔篪與特朗普政府最強硬的鷹派蓬佩奧會面,就可取得第一手觀察,掌握特朗普政府想法。雖然外界難以得知蓬佩奧在會上的態度,但美國在會談前夕的多項不友善舉動,已透露特朗普未來對華政策仍會強硬,伺機以明招暗招出擊。楊蓬會表面上沒有成果,但雙方明裏暗裏已硬碰了一記,中美未來半年的碰撞只會更多不會減少,在這波譎雲詭的局勢下,中央更不能讓香港成為國家安全的漏洞,而港區國安法的制訂就變得更有逼切性。

三、中央面對的是一場國際硬仗

為平定香港的世紀亂局,中央毅然出手訂立港區國安法,一如所料,美國政府與鷹派翼政客隨即狂轟,殺氣騰騰警告將有強烈反應,包括宣布改變香港的獨特地位。中央面對的是一場國際硬仗,形勢波譎雲詭,美國等乘機對中國發動新一輪攻擊,勢所難免。不過,中央這次已下了很大決心,也作了充分準備,對美國的反制早有評估與部署。而對手正受疫情和種族騷亂困擾,經濟風雨飄搖,失業人數暴升,逾二千萬個職位失掉,接着將因國民收入驟降,沒法償還債項,令銀行壞帳大增,金融系統隨即波動。

總統大選臨近,特朗普要向國民討票,承受不起與中國衝突令經濟變得更差。他會否為了支持香港黑暴而自損,是個疑問。此外,香港有超過1200家美國公司和8萬多名美國國民,他們對特朗普政府施加很大壓力,要求保持香港的特殊地位,並免於受到更高關稅的影響。

對於美國一些政治賭徒來說,香港轉危為安,就意味着他們賭注輸得精光,於是不顧家裡危機四伏,也要急於翻本。美國幕後操控的「港獨」鬧了幾年,去年6月開始的黑暴攬炒亦已一年。新冠疫情之下,全球政治、經濟格局大變,「港獨」的肆虐空間已經被大幅壓縮,他們之於西方的利用價值,乃至於中央對其之隱忍必要,也都隨着這場疫情而喪失殆盡。在這情況下,中央為了維護國家安全,料將會堅定地與美國等過招。說到底,中央在這危急關頭走這一步,乃經過深思熟慮,完全有打硬仗的準備,即使美國等施壓,也會奮然見招拆招。只要擋住外國的干預,香港就會由亂到治,回復太平日子。

未來二十年,中美關係的主旋律就是美國對中國的全面打壓和遏制。美國的遏制戰略並非國家主義和自由市場的道路之爭,也無關兩國的意識形態,而是單純的老大對有威脅的老二的打壓。中國的人口超過了G7人口的總和,13億人追求發達國家的生活標準,這對現有的發達國家來說,是一個噩夢,他們認為一定會動了他們的乳酪。無論歐洲還是日本,他們希望在貿易戰中佔一點便宜,也對美國有諸多不滿,但如果要站隊,他們一定都會站在美國一邊。因此這場仗是持久戰,中國不需要打贏,只要扛下來,美歐日自身的矛盾和問題,就會讓這場鬥爭無法持續。中國只要做好自己內部的事情,就不會輸。這場新冷戰,最終勝利者不是在戰場上,勝利屬於能改革解決自身內部問題的一方。

四、國安法非突然決定,中央早有通盤考量

港區國安法非突然決定,中央早有通盤考量,對時間、節奏的把握亦有相關安排。自去年以來,北京對香港的舉動步步為營。去年10月,中共十九屆四中全會為中央治港政策劃下藍圖,其中明確指出,「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今年年初,駱惠寧和夏寶龍被任命分別掌管兩個重要治港系統——中聯辦和港澳辦,是中央強硬治港的關鍵一環。今年4月初,香港中聯辦主任駱惠寧發表文章紀念《基本法》頒布30周年,重點提及維護國家安全是香港必須履行的憲制責任;北京官媒聞風而動,中央電視台推出題為《另一個香港》的兩集專題片,提供了從國家視角看香港亂局的新視野。

對於國家宣傳機器發功,香港分裂政客聲稱,央視在此時推出針對香港問題的專題片,有兩個目的:一是在內地煽動民族主義情緒,尋求國內輿論和民意支持北京對香港採取重大行動;二是為北京在香港採取更多行動製造氣氛,《基本法》23條隨時重來。分裂政客果然葉落知秋,心中有數。

今年兩會期間,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分管港澳工作的韓正,5月23日會見港區政協委員,提到去年反修例風波,發生暴力事件、本土恐怖主義猖獗,突顯香港成為國家安全的漏洞、短板,是「突出風險」,需重點填補,因此去年10月四中全會已決定立法。韓正稱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是中央基於香港局勢作出的慎重決策,依法懲治搞「港獨」和「黑暴」等極少數人,堅決反對外來干涉,是為維護絕大多數香港市民的合法權益和切身利益,保障香港長治久安和繁榮穩定。

去年6月香港「修例風波」以來,「港獨」和激進分離勢力活動日益猖獗,暴力恐怖活動不斷升級,嚴重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嚴重侵害香港市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合法權益,也對中國國家安全構成嚴重威脅。一些外部勢力赤裸裸地干預香港事務,為暴力犯罪分子撐腰打氣,對香港特區政府威脅恐嚇,對香港發生的嚴重暴力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這些外部勢力反對港區國安法跳得最高,他們急什麼怕什麼?無非就是擔心他們不能像以前那樣肆無忌憚、為所欲為地利用香港從事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的活動。

顯而易見,需要深刻反思香港回歸後的治理問題,尤其是對於國際大環境對香港的影響缺乏應對預案,對反華勢力在香港的深耕布局缺乏制約手段。自古不謀萬世者,不足謀一時;不謀全局者,不足謀一域。要看待香港回歸的得失,首先是不能孤立看待香港問題,而是把香港放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大局中,還得置於中美全球博弈的大棋局中進行審視;第二是不能以靜止的眼光看香港問題,而是要放眼未來,分別進行中長期趨勢評估。

香港相關法律制度空白和執行機制缺失,已給國家安全帶來重大風險。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據全國人大的授權,從國家層面制定法律和建立機制,以法律構建維護國家安全屏障、築牢「一國兩制」根基,劃定不可觸碰的法律紅線,是勢在必行、為所當為的果斷之舉。

中央通過堵塞法律漏洞的方式,維護「一國兩制」原則底線和國家安全,給出了破解香港亂局的良方,充分體現了中國政府依憲治國、依法治港的信念與追求,彰顯了中央政府作為「一國兩制」最堅定維護者的胸懷與擔當。

五、國安法令反對派驚慌失措

全國人大的決定通過,人大常委會的法律還未正式訂立,已令香港的反對派驚慌失措,香港攬炒派和外國勢力氣急敗壞地叫囂稱中央為香港立國安法是「對一國兩制的破壞」,「對香港的干預」等等,這是他們心虛的表現。他們妖言惑眾,抹黑港區國安法,只不過是想要誤導市民,引起社會恐慌,以便他們混水摸魚。

比較典型的是李柱銘,他受訪時除了跟勇武割蓆之外,還提及「港獨」主張「羅曼蒂克、很危險」,勸喻年輕人不要做激烈行為,因他認為「革命搞港獨」不可能實現,而且會付出生命為代價、失去外國輿論支持。他又忽然擁抱《基本法》23條,聲稱回歸後一直未能完成23條立法,責任在建制派和政府,因為泛民由回歸至今都只是少數在野黨,如果特首或建制派有意立法,一早可以通過。

港區國安法將「反對任何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修訂為「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同一天,香港高院法官頒下拒絕多宗罪案纏身的黎智英申請更改保釋條件、要求離港前往美國的「解釋原因」,令黎智英有可能外逃的企圖破滅。有外號「漢奸黎」之稱的壹傳媒黎智英窮途末路,祭出哀兵之術,筆架山現直幡「中共計劃暗殺黎智英」,而且黎智英逃跑不成就開起了Twitter帳號,不斷向美國表忠,並求對方保護、干預。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亦不斷接受訪問,他擔憂是否有更多人被告、被捕入獄,聲稱港區國安法根本就是為「國際戰線手足」量身訂做,擺明想要消滅香港的「國際戰線」,好來一網打盡。黃之鋒與美國合謀制裁香港、損害香港利益,必受國安法嚴懲。

有指港區國安法一旦落實細節,於香港煽動「港獨」活動人士,以及多年來組織顛覆中央政府活動的人士,例如李卓人、何俊仁等,將因違反國安法而被定罪。李卓人等氣急敗壞要求特區政府澄清,做賊心虛、欲蓋彌彰,莫過如此。

六、大律師公會聲明站不住腳

明朝張居正有一句名言:「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香港大律師公會就「港區國安法」草案提出11項要求,實質上是排除駐港國家安全公署的職責,包括分析研判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形勢,就維護國家安全重大戰略和重要政策提出意見和建議;監督、指導、協調、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收集分析國家安全情報信息;依法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

大律師公會所謂一律按照普通法原則處理,即法官進行判案時,必需反復參考過往案例,並以案例作為判案根據。但是涉及國安的過往案例,不是輕判就是開脫罪行。例如,15歲少年投擲汽油彈,最終只判18個月感化,裁判官更高度評價這位汽油彈罪犯是「優秀嘅細路」。再如,「香港眾志」副主席鄭家朗及兩名成員去年3月在國歌法公聽會抗議,三人罪成各輕判罰1000元。裁判官稱,明白三名被告非為私利,但做過界便要面對刑責,勸勉他們「留有用之軀」貢獻社會。

大律師公會所謂應設立「日落條款」(Sunset Laws),讓港區國安法在特區自行就《基本法》23條立法後就終止,是企圖按2003年的《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的「無牙老虎」,代替國安法。

七、在港維護國安中央有直接責任

面對香港嚴峻局面,為了防止更大動亂,實有必要建立一個有效及強力的機制,否則便只會是裝腔作勢的無牙老虎,沒法起到禦險與維穩的作用。在港維護國家安全,中央有直接責任,故香港維護國安機制的頂層設計安排有幾個特別意義:一是中央在實際工作上協助港府,因回歸後警隊政治部已不存在,在執法及情報搜集上,都須內地部門人員支援合作;二是對威脅國安的內外勢力,起到更大的震懾作用。早前中央已坦言,對於一些極嚴重的危害國安案件,中央在港設立的部門將有管轄權,這訊息對意圖策劃「重大行動」的人和組織,都有極強阻嚇力。

早前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指出港區國安法具有不可挑戰的地位和權威,任何香港本地法律均不得與該法相牴觸。這部法律同時會建立強而有力的執行機制,絕大部份執法和司法工作由特區完成,但中央亦保留對港區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實行管轄權,指中央「必須要有實際抓手,產生有效震懾」,不能只是「喊喊口號、做做樣子」。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認為,相信極其特殊及嚴重的案件是牽涉外交事宜,如有外國勢力在港干預香港事務,則明顯須由中央處理;若中央認為違反「港區國安法」的人有必要移交內地受審,亦是一個選項。

實際上,中央人民政府在有需要時,可以把犯罪嫌疑人解回內地檢控、審判及服刑,以保證案件所涉國家機密不會因法庭文件而外洩,並且可以真正震懾從事危害國家安全而自恃國家對他們莫可奈何的頭面人物和骨幹。

應訂明凡是援引港區國安法作出的決定,份屬國家行為,香港法庭無權受理司法覆核。這是國際慣例。2004年英國特工在香港國際機場綁架一名利比亞異見者及其家人回倫敦,事後該異見者入稟英國法庭控告英國特工侵犯其人權,英國法院便以事涉國家安全而不受理。

香港中聯辦早前召開聽取港區國安法立法意見座談會,駱惠寧主任強調:決定了的事,就會堅決地做;宣布了的事,就會切實兌現。這22個字很有力量,意志堅定,擲地有聲,對外國干預和破壞港區國安立法的勢力是強力警告,對防範、制止和懲治發生在香港的危害國家安全等四類犯罪行為是言必信行必果。

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對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極少數人而言是高懸利劍,對於香港廣大居民來說是制度保障。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完成後,香港特區依法享有的高度自治權不會改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不會改變。香港將會以更安全、穩定、和諧的社會環境和良好的營商環境吸引外來投資者,繼續保持國際金融、貿易、航運中心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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