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冼師傅:「國安法」並不是洪水猛獸(2020.8)

發布日期:2020-08-27

☉文/德恩

☉視頻播放頻道:「鏡新聞YouTube頻道」、Facebook、微博、華人頭條

在香港社會動盪之際,冼國林先生在網上開闢個人政論視頻頻道「冼師傅講場」,現在已在香港、內地和國外擁有數十萬粉絲,成為香港時事評論界的新「網紅」。7月3日,他接受「鏡新聞」視頻採訪,就「港區國安法」議題表達他的真知灼見。

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港區國安法」,並按《基本法》第十八條在徵詢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和香港特區政府的意見後,把該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但至今部份香港市民仍對該法內容不甚瞭解。冼師傅稱,香港特區有責任和義務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自行立法,因為回歸23年來,仍未能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自行立法,暴露了在國家安全出現漏洞,所以「港區國安法」頒布是必須的。

「港區國安法」相對其他國家已較溫和

對於有人說「港區國安法」條例「太辣」,違反《基本法》。冼師傅卻不認同,反之覺得「港區國安法」比較溫和。國安法條例規管的4類罪行: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且比很多國家的國安法條例明確很多,例如,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國相比香港的國安法條款也較「辣」,例如這些國家都擁有拘留權,當中可以無須經過法庭審訊,也不須持什麼理由便可把犯罪人拘禁2年,2年後由內政部長再簽紙拘留2年,可無限期拘留。「港區國安法」沒有說明國家安全人員有無執行權作拘留,若犯罪人交由警方拘留,最多只能有48小時,這48小時內要進行調查間諜罪、恐怖主義活動罪是絕對不足夠的。在港英殖民時期政治部(香港警察),一般案件最多拘留犯罪人14天,但可在14天後再延伸14天,無限期延伸。所以,「港區國安法」條例其實很寬鬆,警方在拘留48小時後,交給法庭審訊。「港區國安法」列明被捕人士理論上除了法官持什麼理由,否則被捕人士不獲保釋候查,這給予法官很大的彈性。

另外,對於有人提出高舉「香港獨立」標語會否違反「港區安全法」,冼師傅認為這已是觸犯法例。例如,農曆新年黑社會捧着一盤桔到商戶那裡高喊「恭喜發財」,這表面上不是犯法,但實質上是犯法,因為在收勒。同樣地,示威者高喊一些「支持香港加油」的口號,這表面上也不算觸犯法例。若我們把整件事組合起來,他與其他市民參與7.1上街,展示「香港獨立」旗幟,已是在鼓動其他「反中亂港」分子,所以不是關乎標語內容,縱使是高舉「支持香港加油」的標語,其用意也是昭然若揭,已算犯法。所以,國家安全委員會應訂立指引什麼是違反國安法法例,我們很高興看到特區政府發表聲明,表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在今時今日,是有港獨、或將香港特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改變特區的法律地位、或顛覆國家政權的含意。7月1日有參與違法與暴力活動的人,展示或藏有寫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字句的物品,都是挑戰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的行為,這是一個很清晰的指引。

關於追溯期

提及追溯期問題,冼師傅指出他不介意沒有追溯期的,事實上香港實施「港區安全法」是絕對可以有追溯期的,因為根據《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五條已經清楚說明:「任何人之行為或不行為,於發生當時依各國公認之一般法律原則為有罪者,其審判與刑罰不受本條規定之影響」,所以即使十年前觸犯今天實施的「國安法」,它都可具追溯期。但是國家選擇沒有這個追溯期,是避免引發太大震盪。因為如果有追溯期的話,理論上是可以追溯到1997年7月1日的,其覆蓋範圍就太大了。他認為既往不咎是一件好事,因為「國家安全法」有一個特點且很罕見的,就是讓犯罪人自動投案,或者主動提供資料,可具減刑甚至免除責罰的理由,這是相對寬容的。所以很多人聲稱「港區國安法」「太辣」,只是他們不清楚法例的內容。

「港區國安法」具凌駕性

對於有人指出,「國家安全法」違反「一國兩制」及《基本法》。冼國林稱,首先,「一國兩制」在《中英聯合聲明》、《基本法》第5條「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說的是「一國兩制」指中國大陸實行社會主義制度,香港實行資本主義,所以確保香港實行「一國兩制」方針不會改變,香港實行資本制度不會變,所以說破壞「一國兩制」屬無稽之談。《中英聯合聲明》作為一個歷史文件,「國安法」完全是基於憲制及法理依據。「港區國安法」具凌駕性,《基本法》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性文件,「港區國安法」是從國家層面立法,國家法例是凌駕地區法例的,這全世界都是的。美國每個州都有各自的法律,美國的聯邦法律適用於全國各地的每一個州和市,聯邦移民法律優先於州和地方法。「港區國安法」和《基本法》是不會有任何牴觸的情況出現。即使真的有出現牴觸的情況,由於「港區國安法」與《基本法》都是同屬一個級別的全國性法律,按照專門性法律法規優先於一般性法律法規的原則,「港區國安法」應優先於《基本法》。現在合計70多個國家在聯合國發言支持立法,反對國安法的國家是沒有清楚閱讀《基本法》的內容。《基本法》第二十七條列明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組織和參加工會、罷工的權利和自由,《基本法》第三十九條指的《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九條「人人有發表自由之權利;此種權利包括以語言、文字或出版物、藝術或自己選擇之其他方式,不分國界,尋求、接受及傳播各種消息及思想之自由。」繼續有效,香港市民是依法享言論自由,但不可以危害國家安全,不可以侵害他人的權利。「港區國安法」保障全港市民的安全,主要對付的是間諜、恐怖分子、分裂國家的人。所以,一般市民毋須過分恐慌。「國安法」可填補國家安全「短板」,但是細節上將來特區政府可以《基本法》第二十三條作補充。

很快冼師傅大作《重病的香港如何救治》即將面世,書裡將香港大部份的問題——包括教育、法律、司法等一一蓋覆,當中有部份內容都與中央、特區政府建議採用。他稱,關心香港的市民可給點意見。

「『港區國安法』並不是反對派外面形容的洪水猛獸,如果大家對『國安法』還有什麼問題的話,歡迎大家隨時可以提出來,找個機會一起談談。」冼師傅最後與各位觀眾分享說。

(轉載自「鏡新聞」)

冼國林簡介

《葉問前傳》電影出品人、葉準(葉問之子)首徒。國藝控股董事會主席及執行董事。香港第一信用財務有限公司主席,詠春聯會副會長,地位僅次於葉準(葉問之子)。冼國林習武三十年,曾學太極、洪拳,後來師從葉準學習詠春。兩年前成為《葉問》推手,他的多重身份呈現在公眾面前:既是金融業老闆,又是武林中人,更是電影出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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