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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後立會選舉 逆轉香港政局(2020.9)

發布日期:2020-09-30

☉文/文軒

自從中央打算推出《香港國安法》以來,反對派就已步步受制,畢竟蚍蜉撼樹,力量懸殊,過去一年鬧得有多瘋,就要接受多沉重的代價。押後選舉的戰役落幕,接下來的《香港國安法》試劍,可要見真章了。

反對派去年挾黑暴之勢,在區議會選舉中,破天荒地逆轉整個區議會的格局。今年餘波未消,正當反對派準備趁勢在今年九月立法會選舉中再下一城的時候,特區政府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一個決定,徹底打亂了反對派的算盤,這一決定同時也將極為深遠地影響香港未來的政治格局。

今年七月,第三波新冠肺炎疫情爆發,每日確診人數過百的情況持續長達半個月。特區政府月底當機立斷,宣布將九月的立法會選舉押後一年,並就立法會出現「真空期」的問題,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

允繼續履職 避多線作戰

不到半個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的決定》(下稱《決定》),當中訂明:「2020年9月30日後,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不少於一年,直至第七屆立法會任期開始為止。第七屆立法會依法產生後,任期仍為四年。」這一決定字數不多,內容不少,值得逐一細品。

第一,《決定》指出,「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此前,建制派曾放出風聲稱,不能讓公民黨四名被取消參選立法會資格的現任議員順利過渡,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卻並沒有給反對派設限。

事實上,無論設不設限都講得通,一方面,既然因為公民黨四人過去勾結外力等行為,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連參選資格都沒有,憑什麼還能繼續當議員?但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假設這四人沒有報名參選,那是不是就不存在喪失參選資格的問題?是不是就能自然過渡了?如果這個說法成立,那麼參選這一動作就變成了原罪,於理不合。

既然兩種說法都有道理,那麼站在建制派的角度,自然希望削弱對手在議會的力量,少一個是一個。但從中央的角度而言,建制派和反對派在立法會所佔的議席比例是42:24,多四個和少四個並不影響大局,不必在立法會多生事端。在中央看來,現在香港的核心任務有二,一是集中力量抗疫,抗疫有了成效,特區政府才能重塑威望,挽回人心,否則再拖下去,航空業、旅遊業、飲食業等諸多行業都難以為繼,屆時怨聲載道,必然壯大反對政府的聲音;二是《香港國安法》初立,正在找人來試劍立威的階段,主攻對象是壹傳媒黎智英、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等「大老虎」,自然不希望旁生枝節,多線作戰。

「不少於一年」 令政治降溫

第二,《決定》規定,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職的時間「不少於一年」。表面上看,這和特區政府提請的「押後一年」區別不大,但實則大有文章。所謂「押後一年」,指的是一年之後,便要如期舉行選舉;但「不少於一年」,意即到時可以選,但如果遇到特殊情況,也可以不選,這樣主動權就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上。

掌握主動權的意義不言而喻。在香港,政治始終凌駕於經濟,愈多政治議題,就對反對派愈有利。去年反對派挾黑暴之勢,讓整個區議會格局徹底顛覆,今年又有《香港國安法》和押後立法會選舉這兩大議題,反對派再下一城並非難事。但正所謂「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一年時間,足以讓《香港國安法》立威,也足以讓市民消化其負面影響;同時政府若抗疫取得顯著成效,市民亦自然認同押後選舉的決定。所以反對派雖今日氣勢正盛,一年之後卻很可能要面對另一番局面。

另外,「不少於一年」的規定,斷了反對派在重提選舉上的念想。由於押後選舉的決定是出於疫情,如果疫情在半年或幾個月之內得到緩和,反對派必然會重提選舉。雖然此舉未必能成事,但至少能掀起議題,令其有機會能趁勢而上。同時,反對派平時喜歡濫用司法覆核,特區政府的決定必然受到挑戰,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連覆核的空間都沒有,可謂提早堵住了反對派的後着。

留餘地 生嫌隙

這一年時間,除了令政治議題冷卻,更重要的是,能令反對派內部出現分化。大敵當之下前,必然同仇敵愾,但一旦出現了喘息的機會,主要矛盾就會轉移。這一策略的鼻祖可以追溯到三國時期的曹操,當時曹操在官渡之戰擊潰袁紹後,袁紹三子合力抗曹,曹操進展並不順利。這時,曹操沒有繼續強攻,而是選擇撤軍。見外敵已去,長子袁譚不滿三子袁尚繼承父親的官位和爵位,於是引兵相攻,後袁譚不敵,投降曹操。曹操趁勢將袁氏兄弟逐一擊破,一舉收復河北。

如今的反對派也正是如此,眼見一年之內,在選舉上玩不出花招,馬上就在是否延任的問題上出現了爭執。反對派中的激進派主張發動「總辭」來「杯葛」延任,其理由是反對派既然認為延任沒有《基本法》的授權,便不能厚着臉皮去擔任「不合法的立法會議員」,否則就會失去選民的相信。但民主黨、公民黨等傳統反對派卻認為,應留在議會「抗爭」,不必做無謂的犧牲。

在冠冕堂皇的理由的背後,是雙方由來已久的分歧,這與二者進入議會的方式不同有直接關係。傳統反對派的發展模式與建制派頗為相近,都推崇穩打穩紮,深耕地區,然後獲取議席,將議會作為其發揮的重要政治舞臺。但激進派則不然,他們無視地區工作,做事不問對錯,只圖以出位言行博取眼球,社會上的政治紛爭愈激烈,他們便愈受追捧。去年的黑暴就是最好的例子,多少瘋狂無理的暴力行為,令社會千瘡百孔,多少打工仔飯碗被打破……而作為這一切的始作俑者,激進派所獲得的選票不減反增,足見激進派的市場所在。

然而,激進派的這種優勢維持在社會政治熱度之上,一旦熱度消退,選民的大腦冷靜下來,他們便會失去市場。這一點,激進派也早已看出來,如果按着中央的路子走,等待他們的除了被選民拋棄,還有《香港國安法》的制裁,只有通過發動「總辭」,不斷做出些動作,才能保持熱度。但尷尬的是,如果沒有傳統反對派的配合,「總辭」不成氣候,的確會變成無謂的犧牲。

這麼一來,在「總辭」議題上掌握主動權的傳統反對派更沒有讓步的道理。在他們看來,這些激進派無非是一些乳臭未乾的政治投機者,無論知識文化還是政治歷練,都不配與作為精英的他們相提並論,若非時勢所迫,又豈會願意與這等人為伍。更何況由戴耀廷為激進派量身訂做的「立法會初選」,讓傳統反對派吃了大虧,民主黨黃碧雲、街工梁耀忠等多人被迫宣布不角逐下屆議席。對於他們這些原本以為要退出政治舞臺的人而言,延任一年無異於鹹魚翻生,哪有再拱手相讓的道理?

對反對派的分化效果還不止於此,配合押後選舉的「組合拳」,還有選舉主任的選擇性DQ。在選舉提名期階段,選舉主任向部份反對派參選人發信詢問其政治立場,並決定DQ其中的12人,當中公民黨參選的六人有四人被DQ,民主黨六人卻安然無恙;而公民黨中未被DQ的兩人當中,今年年初才加入的林瑞華逃過一劫無可厚非,但同為現任議員的譚文豪,今年也曾訪美要求對方制裁香港,卻能逃過DQ,着實可疑。外界甚至聯想到,或許這與譚文豪曾在去年九月黑暴的敏感時期接受《文匯報》的專訪,得到加持有關。為什麼DQ這一個,而不DQ那一個?懷疑的種子將在這一年中逐漸發芽。

與中央博弈 反對派步步受制

第三,《決定》指出,「第七屆立法會依法產生後,任期仍為四年」,這恰好回擊了反對派「改變立法會任期違反基本法」的說法。根據《基本法》第69條,「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除第一屆任期為兩年外,每屆任期四年。」反對派就是抓住這一條緊咬不放,「長洲覆核狂」郭卓堅更跑到法院,聲稱特首將立法會任期改為五年,要求對特區政府押後選舉的決定頒禁制令。

《決定》出臺後,明確了押後選舉並非改變任期,下屆仍是四年,郭卓堅申請禁制令的理據出現了基本事實的錯誤,所以法院毫無懸念地將其申請駁回,並清楚指出,沒證據顯示特首將本屆立法會的任期改為五年,是次覆核沒合理可爭辯之處。

在這場政治博弈當中,中央輕描淡寫、不足60字的一個《決定》,不僅讓反對派眼睜睜地錯失眼前的大好局面,更反客為主,一方面封住反對派的每一個後着,一方面還在反對派內部引生嫌隙。其實,自從中央打算推出《香港國安法》以來,反對派就已步步受制,畢竟蚍蜉撼樹,力量懸殊,過去一年鬧得有多瘋,就要接受多沉重的代價。押後選舉的戰役落幕,接下來的《香港國安法》試劍,可要見真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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