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特稿

首頁 > 最新文章 > 封面特稿

逃犯條例修訂是複雜的政治博弈(2019.6)

發布日期:2021-02-03

☉文/柳蘇

制定《逃犯條例》的初心,是避免香港成為逃犯天堂,修例是落實基本法的應有之義。修例引起的複雜政治博弈,涉及多方面因素,包括:議會政變奪權、管治權之爭激烈;中美博弈特朗普極限施壓、反對派配合美國損港遏華;反對派為選舉熱身吸票;妖魔化修例企圖阻止《基本法》第23條立法。香港社會各界必看清反對派反修例的險惡居心和嚴重後果,凝聚強大民意,支持修例順利通過,挫敗反對派的圖謀。

英國管治香港期間,有部份在香港實施的法律實質由英國延伸過來,並沒有本地立法,隨着英國對香港的管治終結,港英政府有需要為相關法律進行「本地化」立法(localisation of laws),1997年初通過的《逃犯條例》為其中之一。

1、制定《逃犯條例》的初心

綜合過往中英聯絡小組會議後公布的簡短新聞公告,就可發現從1988年召開第9次中英聯絡小組開始直到1996年第37次數十場的高層會議,大部份會議都包含了移交逃犯及香港對外刑事司法互助問題的討論,先是第9次會議(1988)已就逃犯引渡安排達成了「初步諒解」,在第11次 (1988) 已就「有關安排的基本原則」達成協議,第16次(1990)就「香港及有關國家移交逃犯未來安排的細節問題達成了原則協議」,在第23(1992)、24(1992)、37次(1996)表明在逃犯問題不同方面取得進展或共識。(袁求實 1997,《香港回歸大事紀1979-1997》,三聯出版。)

回歸前港英政府多次表示會積極與中國商討移交逃犯協議,這表態是非常清晰的。1997年《逃犯條例》之所以沒有納入中國內地,反對派聲稱是為了保障香港人權的安排,而是當時的本意是香港即將回歸,香港與內地不是簡單的不同司法管轄區刑事司法互助問題,而是在「一國兩制」架構下專門制定長期協議,或者為此制定專門法例。

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稱,港英政府當年就《逃犯條例》本地化立法時,從未考慮過將「中國其他地方」納入其中,是因為內地與香港在司法和刑事制度存在「巨大差異」,港英政府亦「充分意識到」有關問題有很大爭議和敏感,故承諾在與內地達成正式移交或引渡協議之前,會先廣泛諮詢香港市民意見。香港回歸22年後,香港仍未就此與中央有關部委達成正式協議,表明這種擔憂「有根據」。陳方安生身為最後一任布政司和首任政務司司長,應該知道事件的歷史背景。她是在刻意誤導甚或斷章取義,以大肆抹黑是次修例工作。翻查檔案,當時將「中國及其他地區」在條例中剔除,是因為相關條例的工作屬於回歸時法例本地化的工作,與陳方安生和反對派聲稱的內地司法制度「不健全」無關。

大律師公會早前發表聲明,將條例漏洞歸咎於內地司法「往績」不佳,批評特首啟動個案移交缺乏監管。聲明竟然指法律漏洞是出於考慮內地與香港司法分野而「慎思而達」的決定。但是,漏洞就是漏洞,豈可說成是「慎思而達」的決定?這完全是指鹿為馬的詭辯。聲明內容違背事實,漠視社會公義,否定本港司法獨立,有誤導公眾之嫌。聲明將條例不涵蓋內地的原因,歸結於內地保障基本人權的「往績」與兩地刑事司法系統的差異。

但是,目前內地與55個國家簽訂了引渡條約,與64個國家簽訂了司法協助協議,包括英國、美國、澳洲、加拿大等使用普通法的國家。況且,內地近年大力推動依法治國,法治水平不斷提升,與內地簽訂引渡協議或刑事司法協助條約的國家逐年增多,本身就是最好的證明。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5月9日出席行政長官答問會,她引述1997年時任保安司就《逃犯條例草案》的發言,指出「不能讓香港變成逃犯的避難所」,強調現時修例就是要填補空白。對有謬論指當年制定《逃犯條例》時「刻意抽起中國及其他地區」,修例是毀掉「防火牆」,林鄭建議議員翻查檔案,當年連反對派議員都認為,《逃犯條例》中的制度及人權保障,可在回歸後適用於香港與中國內地之間的逃犯移交協議,並為兩地制定相關法律提供藍本。林鄭月娥引述回歸前港英政府文件內容指出,制定《逃犯條例》的初心,是為了避免香港成為逃犯的避難所令公義無法彰顯。若香港要繼續維護法治聲譽、鞏固國際商業及金融中心的地位,在回歸後就不能在移交逃犯的問題上與法律執行夥伴之間存在空白地帶。現時修訂《逃犯條例》,正是為了填補空白。

回歸後接任保安局局長的新民黨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指,回歸前港英政府提出條例草案,由於「根本沒有時間」所以英方沒有時間與北京商討回歸後的引渡安排,她重申特區政府保安局有逼切需要修例。

一方面,修例可以為受害者伸張正義,堵塞現有法律漏洞,避免香港成為逃犯天堂。另一方面,修例可以維護香港法治的核心價值,提升香港的法治形象。

2、修例是落實基本法的應有之義

《基本法》第95條明確規定,香港特區可與中國內地,澳門、台灣地區司法機關通過協商,依法建立聯繫和相互提供司法協助。自回歸以來,香港特區政府一直積極推展與其他司法管轄區在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及移交逃犯方面的合作,透過與更多司法管轄區簽署相關協定,建立更廣闊的司法互助網絡,以打擊罪行,彰顯公義。根據《基本法》相關條文,在中央人民政府協助或授權下,香港可與其他司法管轄區進行司法方面的聯繫和相互提供協助。《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香港法例第525章)和《逃犯條例》(香港法例第503章)為香港與其他地方之間的刑事事宜法律協助及移交逃犯方面的合作,提供法律基礎。該兩條條例於1997年生效,目的是讓香港與其他地方透過合作打擊嚴重罪案,對刑事案件執行司法公義,防止罪犯潛逃從而規避法律制裁。

據不完全統計,香港回歸以來,內地公安機關克服法律障礙,已向香港移交260餘名犯罪嫌疑人,包括「空姐藏屍」案疑犯、尖沙咀珠寶鐘錶店劫案五名疑犯以及劉進圖被襲案兩名嫌疑犯等,有力支持香港打擊犯罪,助力香港成為當今世界最安全城市之一。但是,香港與20個司法管轄區有移交逃犯長期協議,與32個國家和地區簽署了刑事事宜相互協助安排,與內地卻沒有相應安排,回歸至今未曾有一例移交。

修訂移交逃犯條例可以建立區際間的司法協助關係,也是落實《基本法》的應有之義,更是維護香港法治核心價值和鞏固提升香港良好法治形象的重要舉措、應有作為。另一方面,修訂條例可以為受害者伸張正義,堵塞現有法律漏洞,使涉及「人命關天」甚至「一屍兩命」的嚴重犯罪嫌犯及時得到懲治,避免香港成為「逃犯天堂」、「避罪港灣」。

3、香港議會史上黑暗的一天

香港法案委員會產生主席,規定由最資深議員主持會議,負責選舉工作。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擔任立法會法案委員會主持期間瘋狂拉布,騎劫議會,浪費兩次會議,造成法案委員會選不出主席。如果不中止涂謹申「無賴」式行為,不僅法案委員會主席無法選出,整個《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也將面臨胎死腹中的局面。

2019年5月1日內務委員會發出「指引」,撤換涂謹申改由第三資深的石禮謙主持會議。石禮謙表示,他經大多數法案委員會委員接納的內會「指引」授權,改於5月11日開會。

2019年5月11日被稱為「香港議會史上黑暗的一天」,反對派議員為拖垮《逃犯條例》修訂,暴力阻撓建制派議員召開法案委員會選出法案委員會主席。反對派不僅步台灣議會暴力文化的後塵,而且將「佔中」和旺角暴亂的暴力文化搬入立法會,先是以「佔中」式行徑,闖進立法會會議室,展開「通宵佔領」;其後「山寨主席」涂謹申訛稱會議已經召開,違規霸佔會議廳主席台;直至會議正式召開時,反對派議員使用「旺角暴力」式的手段,爬桌、指罵、包圍、阻路、搶奪、飛撲、推撞、施襲,暴力手段盡出,強行阻攔石禮謙進入會議室,多名建制派議員被襲受傷。反對派完全暴露出惡形惡相、流氓潑皮的本性,不惜摧毀立法會運作,扼殺議會理性討論的空間,也嚴重影響議會以至香港的形象。有關行為令全港市民憤慨至極。繼5月11日後,立法會修訂《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再次召開會議因反對派的狙擊而匆匆收場,仍未能進行選主席的程序。歷經四次會議,法案委員會仍未能選出正副主席。

反對派破壞憲制秩序,在議事堂內上演議會政變奪權鬧劇,香港立法會出現議會政變奪權之下的「偽法案委員會」、「偽法案委員會主席」、「偽文件」,出現對合法會議的暴力狙擊和對合法履行職責的有關主席和議員的暴力傷害,在香港歷史上絕無僅有,創下立法會史無前例的議會暴力奪權醜劇。

修訂《逃犯條例》的爭議,已經演變成一場嚴峻的政治較量,核心已不是一條法例的廢立,更是管治權之爭,關乎能否維持特區政府有效管治。反對派已將反修例視之為另一場反《基本法》23條的政治鬥爭,其目的是要拉倒修訂,重挫特區政府管治威信。

4、修例的迫切性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香港法例第525 章)和《逃犯條例》,該兩條條例於1997年生效,目的是讓香港與其他地方透過合作打擊嚴重罪案,對刑事案件執行司法公義,防止罪犯潛逃從而規避法律制裁。上述兩條條例已實施近22年,期間有不少涉及嚴重罪行的潛逃案件,凸顯出不法份子潛逃到另一司法管轄區以逃避法律制裁。

例如去年一宗受人廣為關注的殺人案,涉及一個香港人涉嫌在台灣殺害另一個香港人,然後返回香港。礙於《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和《逃犯條例》的局限(即兩條條例均訂明不適用於香港與中國其他部份之間),當局無法處理就懷疑的殺人罪將嫌疑人移送至台灣接受審訊的請求,香港法院亦只可處理他在香港涉嫌所犯的清洗黑錢罪行。涉台灣殺人案的嫌犯,最快可在今年10月出獄。修訂工作已是爭分奪秒,刻不容緩,如果未能依時完成修訂,讓疑犯逍遙法外,對於香港法治社會的聲譽將是一大打擊,令香港有淪為「逃犯天堂」的危機。因此,《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和《逃犯條例》,必須盡快修訂,以堵塞漏洞,保障社會安全。

另一方面,香港與內地交往日益頻繁,需要避免成為內地逃犯避風港。2017年內地熱播電視劇《人民的名義》,其中就有內地貪腐官員逃到香港的情節,在該電視劇中「三季酒店」,是內地貪官匿藏點。國家積極落實依法治國,香港不能成為缺口,必須洗脫「逃犯天堂」的污名。

從大灣區建設的角度而言,目前在粵港澳大灣區當中,香港仍未與內地、澳門達成移交逃犯協議,形成安全漏洞,因此,修訂《逃犯條例》堵塞漏洞勢在必行,以免隨着三地交往增加禍延整個灣區。加強粵港澳三地的法律銜接,這是大趨勢。鑒於此,《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第八章第六節明確提出:「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在尊重各自管轄權的基礎上,加強粵港澳司法協助。」最高人民法院今年2月27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深化人民法院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的意見─人民法院第五個五年改革綱要(2019-2023)》顯示,擬在未來圍繞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完善與港澳特區民商事司法協助體系,健全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案件判決機制。

5、反對派內外勾結配合美國遏制中國

中美貿易戰大有劍拔弩張、快速升級之勢。美國「極限施壓」的大棒高高舉起,中方的態度是:我們作好了應對各種情況的準備。「極限施壓」與「應對各種情況」在博弈。美國的做法是賭博,一個動作接一個動作,表現出的其實是美國急切希望這一切迅速生效的焦慮。

配合特朗普「極限施壓」的步驟,如果中國不全部接受美國提出的條件,美國或將採取更具破壞性的逼迫性舉動。例如,美國可能會尋找藉口懲罰中國的大型企業,或者是在人文交流領域對中國施加更嚴格限制,甚至可能會在台灣、人權問題上製造意外,試探中國的應對能力。華盛頓幻想中國將「受不了」,這不僅是誤判,甚至有點自欺欺人。

有論者指出,從2018年初美國調整其全球戰略和對華戰略以來,香港政治矛盾焦點轉向美國打「香港牌」與愛國愛港陣營堅決粉碎美國打「香港牌」。在美國總統特朗普不斷掀起對華貿易戰的背景下,美國對華鷹派為了遏制中國手段盡出,「香港牌」頻頻出手。美國反華政客與香港反對派唱雙簧,把他們當作損港遏華的棋子,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反對派不惜賣港求榮,拿香港的單獨關稅區地位作籌碼,配合美國的訛詐政策。在反對派提供反中亂港彈藥下,美國以香港修訂《逃犯條例》一事,藉口對美國國家安全和在港經濟利益帶來嚴重風險,聲稱美方有需要重新審視與香港關係,甚至可能取消對香港的獨立關稅的特別待遇。

反對派配合美國遏制中國,「唱衰」香港、抹黑香港的行為,在近期進一步升級,他們不再滿足於簡單的立場表達,而是採取了實際的政治行動,站在美國人的立場上,赤裸裸地恐嚇要挾香港市民「就範」。反對派污名化修例恐嚇和誤導市民,他們將修例抹黑扭曲成「送中」,將全港740萬市民「定性」為逃犯,散播「人人都可能是逃犯」的謬論。反對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聲稱,政府要完成《逃犯條例》修訂,不只是要對付香港人,而是要對付全部在香港的人士,所有人隨時被移交回內地受審;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亦危言聳聽稱,不僅是香港人,每一個來香港的人都有危險,香港不再是國際城市云云。

美國國會轄下的美中經濟與安全審查委員會發表研究報告,與香港反對派唱雙簧,聲稱美國國會轄下的美中經濟與安全審查委員會發表研究報告,聲稱香港《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如果獲得通過,有可能增加美國公民與美國海軍在香港時的風險,似乎所有在港美國公民與美國海軍都是逃犯。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耿爽指有關組織對華一向充滿偏見,所謂報告和說法不值一駁。

《逃犯條例》只針對逃犯,香港作為世界聞名的法治社會,絕大多數港人和在港外籍人士都奉公守法,豈可說「人人是逃犯」?這不僅是對全港740萬市民和所有在港外籍人士的侮辱,也是對香港法治的侮辱。

6、反對派為選舉熱身造勢

區議會選舉將於今年11月24日舉行,接踵而至的是明年的立法會選舉,反對派的選情十分不利,特別是民主黨選情更加惡劣,林子健自殘鬧劇令民主黨陷入最嚴重的誠信危機,為人恥笑。但民主黨並未汲取教訓,民主黨元老李永達又出來散播一些毫無證據、捕風捉影的謠言,令人不齒。民主黨連續上演鬧劇,使民主黨的選情岌岌可危。立法會反對派其餘三大板塊公民黨、「議會陣線」和「專業議政」,因為反對修改《議事規則》、反對高鐵「一地兩檢」,導致選情也不樂觀。

反對派平時不用心做地區工作,只想憑藉政治化議題,製造輿論,填補地區服務的缺失,以爭取選票,這已是他們的慣常伎倆,如今只是故技重施。去年幾場補選,3.11立法會補選、東區佳曉區補選、11.25立法會補選、油尖旺大南區補選,反對派均敗北。其最大原因是缺乏可以催動選民投票情緒的政治議題。因此對反對派來說,不惜一切推倒條例,令特區政府「跪低」,才能重演2003年反23條立法的一幕,好讓他們在今年底的區議會選舉大勝。反對派反修例實質是項莊舞劍,意在選舉。他們企圖利用反修例「箍緊」支持者票,重振去年兩次立法會補選失敗的士氣,企圖扭轉對反對派不利的選情。

7、妖魔化修例圖阻止23條立法

反對派4月28日舉行遊行反對修訂《逃犯條例》,大會稱有13萬人參加,警方指最高峰時有2.28萬人。曾任保安局長推動《基本法》23條立法失敗的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形容,現時反修例者是企圖製造另一件反對23條立法事件,她認為宣傳手法與當年相似,均是盡量動員市民、散播恐懼,但她稱現時社會政治和經濟較穩定,情况不能同日而語。她認為政府就修例已「退無可退」,若政府每件事都因反對聲音大便退縮,政府便難以做事。

反對派阻撓修訂《逃犯條例》,是企圖阻止23條立法,為「港獨」爭取生存空間,為此反對派掀起了新一輪「妖魔化」23條立法的惡浪。反對派恐嚇市民稱一旦通過修例,將不需要《基本法》23條,屆時可用內地法律「整治」港人云云。又稱:「修訂《逃犯條例》比23條立法『更毒更辣』」;「修例大大加強23條立法的威嚇力及殺傷力,成為23條幫兇」;「修例是為23條鋪墊」、「香港不再安全」、「大陸公安來港抓人」,等等。《蘋果日報》有篇文章得意洋洋地聲稱,此次事件中社會已經有點像當年「反23條立法」的氣氛。這說明,反對派的真正意圖之一,是妖魔化《逃犯條例》修訂以阻止23條立法。

2003年立法失敗後,23條似乎成為香港社會的「禁忌」,反對派動輒拿23條立法恐嚇港人,肆意挑動社會矛盾和分裂。反對派為阻撓《逃犯條例》修訂,「妖魔化」23條已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

不得不正視的是,香港回歸至今已近22年,尚未履行憲制責任完成23條立法工作,使「港獨」「自決」勢力有恃無恐。法律缺位所帶來的不良影響已經有目共睹,愈遲立法對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威脅愈大。23條立法拖延下去,將會拖垮社會發展,最終受害者是全香港的市民。

修例是複雜的政治博弈,香港社會各界必須看清反對派反修例的險惡居心和嚴重後果,凝聚強大民意,支持修例順利通過,挫敗反對派的圖謀。

鏡報動態 | 最新文章 | 聯繫我們 | 加入我們 | 關於我們

香港鏡報文化企業有限公司地址:香港鏡報文化企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