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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鐘將為誰而鳴?(2019.9)

發布日期:2021-02-03

☉文/柳蘇

香港反修例暴亂發展兩個多月來,已經出現「顏色革命」和恐怖主義特徵,若暴徒和背後黑手及時收手,「港獨」、「顏色革命」和恐怖主等勢力還可以蟄伏下去,伺機東山再起;若暴亂持續下去,出現香港特區政府不能控制的動亂,中央絕不會坐視不管,喪鐘將為一切反中亂港勢力而鳴。

反修例事件已經變質,中央涉港機構國務院港澳辦和香港中聯辦頻頻為香港局勢發聲,由最初只說支持特區政府和警方執法,到點名炮轟幕後黑手玩火者必自焚,再到將反修例暴亂同「顏色革命」放在一起,以至明確指出「出現恐怖主義苗頭」,甚至形容為「近乎恐怖主義的行徑」,用詞一次比一次嚴厲,「顏色革命」特徵和恐怖主義行徑的定性幾乎已是一錘定音,證明中央認為事態不斷惡化,現在已是最後通牒,若反對派仍不肯收手,特區政府仍無法止暴制亂,就會提升至遏止「顏色革命」和反恐級別來處理。

1、中央涉港機構頻為香港局勢發聲

反修例暴亂發生兩個月之際,國務院港澳辦和香港中聯辦8月7日在深圳舉辦香港局勢座談會。港澳辦主任張曉明表示,絕對不能容忍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的行為,他指近期示威活動中,一些人鼓吹「港獨」,喊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口號,包圍和衝擊中聯辦,肆意侮辱國旗、國徽和區徽。這些行為嚴重挑戰「一國兩制」原則的底線,又引述部份香港人士所說,修例事件已經變質,帶有明顯的「顏色革命」特徵。張曉明強調,中央旗幟鮮明地支持警隊嚴正果斷執法。

是否出動解放軍屬未定之論,不過受到中央堅定支持的警隊彷彿獲注強心針,執法愈見果斷,快速追捕、快速起訴。截至8月15日,警方共拘捕超過748人。受到中央鼓勵和支持,警方為止暴制亂,針對暴徒循港鐵沿線打游擊亂港戰術,使出臥底戰術,出動「便裝速龍」打入暴徒陣營中,兵分多路追蹤暴徒下落,鎖定並追捕帶領暴力衝擊骨幹,不少骨幹束手就擒。

2、香港工商界態度轉變

今年2月,特區政府修例的消息出來後,商界代表對修例草案不滿,指修例或有機會影響香港的營商環境,希望政府能把條例中與商界有關的項目剔除,以平息商界的憂慮。特區政府為爭取通過《逃犯條例》,已剔除多項經濟及商業相關罪名。並按照大商會的要求,把移交門檻從3年提高到7年,但商界認為經過修訂後,貪污、走私、詐騙等罪名仍然是潛在移交罪名之列。

因為上述原因,香港工商界對反修例風波乃至暴亂遲遲未表態。港澳辦和中聯辦8月7日在深圳共同舉辦香港局勢座談會,港澳辦主任張曉明正告:「目前香港局勢已經到了危急的時刻,我們每個人都面臨着重要選擇:是捍衛『一國兩制』,還是縱容一些人摧毀『一國兩制』;是守護香港,還是眼睜睜地看着香港沉淪;是高舉法治和正義的旗幟,還是向暴力和邪惡屈服。希望大家把一切個人利益和恩怨放到一邊,顧全大局,團結一致向前看,用良知、正氣、行動守護香港。」

中聯辦主任王志民指出,在香港街頭暴力不斷升級、「黑色恐怖」蔓延的時刻,一定會有越來越多的人帶頭挺身而出,率先支持特區政府和警隊維護法治。

張曉明和王志民代表中央發出的警示和敦促,如暮鼓晨鐘驚醒香港工商界,8月13日香港地產建設商會在媒體上刊登聯署聲明,強烈譴責不斷升級惡化的暴力行為和破壞事件。多家大地產商參與了聯署聲明,包括新鴻基、會德豐、長江、恒基兆業、恒隆等41家地產商。

正當本港各大地產商、商界及社團紛紛在報章刊登聲明,要求停止暴力、恢復社會秩序時,正當暴亂升級傳出中央不得不干預的消息時,長和資深顧問李嘉誠8月16日在多份香港報紙上以「一個香港市民」的名義,在多份報章刊登兩款全版廣告,其中一款廣告內容說:「正如我之前講過:『黃台之瓜,何堪再摘』」,另一款廣告的內容是「最好的因,可成最壞的果」,中間加一個大的禁止「暴力」LOGO。李嘉誠透過發言人就刊登廣告作出回應,指李嘉誠的心聲:愛中國、愛香港、愛自己;大家一定要以愛之義,止息怒憤,對「一國兩制」,以謙和而珍之。

香港工商界是「一國兩制」的最大得益者,當「一國兩制」面臨最大的損害和危機時,「黃台之瓜,何堪再摘」,也意味着「覆巢之下,焉有完卵」,工商界首當其沖,是捍衛「一國兩制」,還是縱容一些人摧毀「一國兩制」,李嘉誠表達了香港工商界對「一國兩制」謙和而珍之的正確的選擇。

本港最具影響力的商界領袖和各界人士、普羅大眾,在關乎香港前途命運的重要關頭,發聲譴責暴力,展示對香港的責任擔當,展示反暴力、護法治、求安定的主流民意,奮力扭轉局勢。

修例爭議不斷,支持與反對陣營均連場舉辦大型集會表態及動員。守護香港大聯盟8月17日於金鐘添馬公園舉辦「反暴力、救香港」的集會,旨在「凝聚香港主流民意、反對暴力」,盡快恢復社會秩序。但反修例的政爭風波不會輕易善罷甘休,各種非法集會、暴力行動還可能出現,例如民陣搞8.18遊行集會,逼特區政府接受所謂五大訴求。

3、「港版顏色革命」

自6月9日反對派稱百萬人參加的大遊行開始,此後反修例運動步步由非暴力趨於激進:6月份反修例尚算和平非暴力範疇,僅6月12日在金鐘添馬公園的示威者與警方衝突。然而,從7月1日開始,反修例行動開始越發具有暴力傾向,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包圍中聯辦,暴力衝擊並在全港18區有遍地開花之勢,事態之發展由此而愈發不可收拾。

事實說明,修訂《逃犯條例》一事,被反對派和外部反華勢力利用製造暴力運動。由事件的發生,到不同後遺症的湧現,都符合「顏色革命」的特徵︰有美國長期資助、培植反對派骨幹和頭面人物、建立旨在顛覆政府的政黨及組織、向香港社會灌輸極端「西方價值」、利用修例事件製造街頭政治活動,每次行動都有組織及有預謀地部署,不斷製造顛覆政權的輿論。反對派的所謂遊行示威,目的早已不是和平表達政治訴求,而是蓄意製造各種事端,挑釁、羞辱甚至襲擊警員。

大量材料顯示,反修例暴亂是內外敵對勢力所掀動的港版「顏色革命」,參與的外部勢力不僅更多,而且更加公開。美國、台灣等多個國家和地區今次公開介入,外部勢力滲透顛覆的力度、廣度與深度前所未見。外部反華勢力借今次反修例風波瘋狂介入,以資金、人員向香港輸出「顏色革命」,顛覆香港的「一國兩制」制度。反修例遊行示威及暴力衝擊中出現「港獨」的「龍獅旗」,有人提出籌組「臨時政府」、回收香港管治權、香港「獨立建國」等「港獨」主張;一些暴徒公然喊出「時代革命」、「光復香港」等口號,並圍堵中央駐港代表機構中聯辦,侮辱國旗和國徽。這些事實都表明,這場反修例風波實際上就是在外部勢力支持下的一場「顏色革命」。

4、「出現恐怖主義的苗頭」

根據香港法例第575章《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提出的「恐怖主義行為」定義,當中包括:「導致針對人的嚴重暴力」、「導致對財產的嚴重損害」、「危害作出該行動的人以外的人的生命」、「嚴重幹擾或嚴重擾亂基要服務、設施或系統(不論是公共或私人的)」。

兩個月來,暴徒襲擊警員和包圍警署,製造街頭暴力,故意阻礙公共交通,癱瘓港鐵,企圖綁架全港,混亂局面仍在延續,已經嚴重破壞法治、撕裂社會,傷害經濟民生,威脅市民生命財產安全。暴力肆虐全城,導致針對警員和市民的嚴重暴力;所謂的「不合作運動」導致對公共財產的嚴重損害,嚴重幹擾或嚴重擾亂基要服務、設施或系統。反修例暴徒的所作所為,完全符合《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提出的「恐怖主義行為」定義。

修例風波發生以來,香港警隊所遭遇的強大壓力、所遇到的嚴峻挑戰、所面臨的安全危機,堪稱前所未有。面對暴徒使用致盲鐳射、汽油彈、疑似美軍M320榴彈發射器、磚頭、鐵枝、腐蝕性液體、鐵珠等攻擊,面對百般侮辱和挑釁,面對自己和家屬個人資料被曝光、宿舍被破壞等威脅,他們忠於職守,在守護香港法治中起了中流砥柱作用。

截至8月15日,警方在平暴行動中共有177名警員受傷,傷勢最嚴重的包括斷指及骨折。逾兩千名警員被洩個人及家庭私隱。警方並關注到網上有人鼓吹恐怖主義用短刀襲擊警員,有人更聲言「何時才能殺警?」甚至訂出暴力戰術對付警員等,情況令人擔憂,亦不能容忍。而香港警隊所表現出來的高度克制、專業精神,環顧全世界也是極其罕見的。香港警方在承受巨大壓力的情況下,堅守崗位,無懼無畏,執法非常專業、克制,無愧於世界上優秀警隊的讚譽。

港澳辦發言人楊光8月12日在北京會見記者,指出香港激進示威者屢屢用極其危險的工具攻擊警員,已經構成嚴重暴力犯罪,並開始出現恐怖主義的苗頭,他堅決支持警隊依法打擊暴力犯罪行徑。

5、機場恐怖主義行動是轉折點

8月12日至13日,暴徒連續兩天在香港國際機場非法聚集,癱瘓機場,攻擊市民和海內外遊客,暴行急劇升級。其間發生兩宗黑衣人禁錮內地人士的惡性恐怖事件,其中一人更是內地《環球時報》記者。暴徒們濫用私刑,對兩名內地旅客酷刑大逼供,更草菅人命阻醫護救人,警施援亦被瘋狂毒打。暴徒完全突破法律、道德及人性的底線,在眾目睽睽下公然實施嚴重暴力犯罪行為,令人觸目驚心,不寒而慄。暴徒還要一邊高呼「黑社會」,一邊罵人黑社會,一邊做比黑社會惡劣的事。暴徒在機場的所作所為,清楚反映反修例暴力運動已經變質,已經淪為不折不扣的恐怖主義,超越所有社會可接受底線。

此前暴徒在香港各區縱火、刑毀、堵路、襲警、打人,多間警署被投擲汽油彈,警員被燒傷;警方甚至多次搗破武器庫,起出大量現金和烈性炸藥。這一切顯然已跟反修例無關,反而同恐怖主義無異,由執法人員到平民百姓再到訪港旅客,生命安全都受到極嚴重威脅。

機場恐怖主義行動是轉折點,港澳辦發言人表示,香港國際機場部份暴徒圍毆內地記者和遊客是近乎恐怖主義的行徑,於這種極其惡劣的暴力犯罪行徑,必須依法嚴懲。中聯辦發表聲明指,暴徒在香港國際機場圍毆和非法禁錮兩名內地居民,這種些目無法紀、侵犯人權、泯滅人性的暴行,完全超出文明社會的底線,已經與恐怖分子的暴行無異。

對於恐怖分子癱瘓香港機場,民航局8月9日發出通告,要求飛經內地空管區的國泰飛機呈交機組人員名單,要求有「過激行為」機組人員停飛大陸。通告出了之後,8月12日圍堵機場,國泰以至其他航空公司機組人員全部缺席圍堵機場行動。其後國泰解僱兩名機師,包括涉嫌暴動罪被警方拘捕的機師廖頌賢,另一人則涉及泄露乘客資料。8月16日,央視新聞率先披露,國泰航空行政總裁何杲、顧客及商務總裁盧家培已經請辭,何杲指自己和盧家培對國泰在過去數星期經歷的挑戰,理應承擔責任。

6、內外亂港勢力低估中央平息動亂決心能力

香港反修例衝突愈演愈烈之際,美國總統特朗普原本曖昧態度出現轉變,他在8月13日突然宣布希望將中美貿易協議與香港「反送中」危機能否人道解決掛鈎。他其後又於社交網站稱:「我們的情報顯示,中國政府正調派部隊至香港邊界,各方都應保持冷靜與安全!」美國國務院稱:「深切關注有關中國武警集結香港邊境的報道,強烈敦促北京尊重香港的高度自治。」

美國和香港的亂港勢力低估了中央平息香港動亂的決心和能力。正如《環球時報》8月16日社評強調:「華盛頓休想在香港問題上恫嚇中國。」值得注意的是,社評最後透露:「北京還沒有做出立即採取斷然行動在香港平息暴亂的決定,然而北京手裡顯然有這個選項。中國內地武警部隊在深圳的集結向香港的暴亂分子們發出了清晰警告,如果香港通過自己的力量確實無法恢復法治秩序,香港的騷亂變本加厲,那麼中央根據基本法直接採取措施就將不可避免。」的確,華盛頓和香港反中亂港勢力,切莫誤判形勢,切莫低估中國中央政府捍衛國家主權、安全、統一,維護香港繁榮穩定的堅強意志和堅定決心。

港澳辦主任張曉明談到中央對香港局勢不會坐視不管時,引述了已故國家領導人鄧小平當年兩次講話,鄧小平的預言在某程度上應驗了,而他當年的應對「錦囊」,到今日仍然適用,就是中央對香港亂局必須出手干預,才可避免情況惡化危害國家和香港。

7、「顏色革命」和恐怖主義不可能有生存空間

既然是一場生死戰,中央的訊息清晰無誤,嚴重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的「顏色革命」和恐怖主義不可能有生存空間。《基本法》第十八條規定,香港發生特區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國家統一或安全的動亂時,全國人大有權宣布特區進入緊急狀態,中央人民政府可發布命令將有關全國性法律在香港實施。

隨着暴亂愈演愈烈,外界關注中央會否出動駐港解放軍平定局勢。據有建制派高層人士指,早前港澳辦的「恐怖主義苗頭」論,是對激烈示威活動的政治定性、對暴亂分子的嚴厲警告,倘未來示威中的暴力現象持續甚或升級,「北京派兵絕對是一個選項,但不是外界流傳的駐港解放軍,而是出動武警」。

為何是武警,而非出動駐港解放軍?原因在於倘要處理香港內部的暴亂,出動武警比駐軍更具正當性。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駐軍法》,駐港部隊的職責主要對外不對內。相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武裝警員法》規定:武裝警員部隊參加處置暴亂、騷亂、嚴重暴力犯罪事件、恐怖襲擊事件和其他社會安全事件。因此,倘要處置香港暴亂,出動武警比駐軍更具正當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二條指出,國家反對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依法取締恐怖活動組織,對任何組織、策劃、準備實施、實施恐怖活動,宣揚恐怖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組織、領導、參加恐怖活動組織,為恐怖活動提供幫助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以武警介入地區恐怖主義有跡可尋。8月12日,《人民日報》等官方媒體微博傳播一段題為「大批武警車隊深圳集結」的視頻,被指是為可能出動武警平息香港動亂鋪路。

8、切實落實中央對香港的司法主權

《基本法》設置的解釋機制使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的解釋權,只構成「最低限度的司法主權」。但香港回歸以來,香港法院沒有尊重中央對香港「最低限度的司法主權」,反而形成了「司法至上、法官治港」局面。「警察拉人,法官放人」的現象,使執法者被重判入獄,違法者被輕判甚至「放生」,一方面導致警員執法權威不足,動輒得咎;另方面縱容、姑息暴力和違法行為,令有關人士有恃無恐,膽子愈來愈大,後患無窮。

北京若不能落實中央對香港的司法主權,若不能落實對「國家行為」的司法管轄權,就不能落實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香港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是在中央司法主權下享有的,絕非「港獨式」的司法獨立。《基本法》第19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對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無管轄權。」香港出現《逃犯條例》修訂風波和暴亂,相信中央會切實落實對香港的司法主權和對「國家行為」的司法管轄權,讓司法「刀把子」從掌握在外籍法官手中,變為牢牢掌握在國家手中。

香港回歸已經22年了,外籍法官的國籍和效忠問題,是時候要認真檢討了。暴力和恐怖主義危及香港前途命運,越來越多的人呼籲香港司法機構盡快祭出法律利劍。但也有更多人擔憂:充斥着外籍法官的香港法院能主持公道嗎?在「佔中」和旺角暴亂案中,這些法官的表現曾飽受質疑。香港終審庭的外籍法官,到底向誰效忠呢?有人說,今天香港司法界主體是反共反華的,與中央走得近的律師法官甚至會被除名,不僅外籍法官,連香港籍法官、律師等的大部份並不效忠中央。此話顯然偏頗,但卻是個嚴重問題。

落實中央對香港的司法主權尤其重要,這一仗不敢打或者打不贏,恐怕不止是中央對香港的主權問題,對內地依法治國能否走上正路都有影響。既然《基本法》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對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無管轄權」,那麼,中央有足夠多的辦法、足夠強大的力量迅速平息香港可能出現的各種動亂,這屬於香港法院無管轄權的「國家行為」。因此,中央對香港的「港獨」、「顏色革命」和恐怖主義等勢力,擁有司法主權和管轄權。

若武警不得不進駐香港平亂,其中一個主要職責是守衞具戰略意義的主要公共設施,包括機場、連接港島與九龍的過海隧道、珠港澳大橋、西九龍高鐵,以及政府部門及中聯辦等。另一個主要職責是止暴制亂,由武警將「港獨」、「顏色革命」和恐怖主義等勢力的骨幹分子拘捕歸案,由最高人民法院依法量刑和判刑,並在內地監獄服刑,而且要常態化,這樣,才能徹底震懾一切反中亂港骨幹分子,使喪鐘為「港獨」、「顏色革命」和恐怖主義等勢力而鳴,從而讓「一國兩制」行穩致遠,恢復香港的安寧,維護港人的根本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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