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政經

首頁 > 最新文章 > 港澳政經

選舉為何會淪為亂港工具(2021.3)

發布日期:2021-06-03

☉文/文軒

如果說,反對派從前的目的只在於議席,那麼戴耀廷的計劃卻是將之「升級」成顛覆特區政府乃至整個國家。但那時候的戴耀廷有恃無恐,把計劃全盤托出,等同於「打明牌」,結果被中央先下手為強,直接出臺國安法,將反對派一網打盡。

過去兩年來,香港可謂飽經滄桑,從瘋狂黑暴到區議會淪陷,再到立法會DQ,以至如今圍繞香港國安法展開的激烈攻防戰,反對派始終繞不開的卻是四個字:選舉奪權。香港自回歸以來,歷次政改均引發激烈的社會動蕩,是什麼讓好好的選舉制度淪為反對派奪權的工具?為什麼選舉令香港不斷陷入政治爭拗的泥沼?

從「風雲雷動」到「攬炒十步曲」

反對派打算通過議會奪權,其實籌謀已久,其狗頭軍師戴耀廷在「佔中」失敗後,就打算從議會開始,逐步奪權。2016年,戴耀廷發起「雷動計劃」,表面上是針對當年的立法會選舉徵集民意,策略投票,實際上就是統一配票,將反對派的議席達到最大化。但由於很多反對派大佬對此並不買賬,這個計劃並沒有獲得多大成效。

立法會選舉過後,戴耀廷意識到,要讓政壇上的成名大佬聽從他的安排並非易事,從而將目標轉移到區議會選舉上,發起「風雲計劃」,提出在452個區議會選區,「區區有泛民」的口號,培養逾百名「政治素人」參選區議會,組建自己的勢力,奪取區議會控制權。

由於區議會過去一直是建制派的天下,「風雲計劃」被當作笑話,但一場修例風波扭轉了整個形勢,在政治熱度極高的情況下,反對派以九比一的壓倒性優勢徹底擊潰建制派。這一巨大的勝利令戴耀廷徹底沖昏了頭腦,馬上劍指2020年的立法會選舉,結果樂極生悲,他精心謀劃的「35+計劃」和「攬炒十步曲」將他送進了警署。

過去戴耀廷只是隱晦地說要奪取議席,但在「35+計劃」和「攬炒十步曲」中,卻將奪權的野心暴露無遺,按照他的計劃,反對派在2020立法會選舉中成功取得三十五席或以上,繼而在立法會否決政府《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解散立法會,而重選後的立法會再次否決《財政預算案》,令特首辭職、特區政府停擺。他預計,中央政府對此不會坐視不理,將把國家安全法直接適用於香港,大舉拘押反對派領袖,從而激化街頭抗爭,令香港社會陷入停頓,最後西方國家對中國實行政治及經濟制裁。

如果說,反對派從前的目的只在於議席,那麼戴耀廷的計劃卻是將之「升級」成顛覆特區政府乃至整個國家。但那時候的戴耀廷有恃無恐,把計劃全盤托出,等同於「打明牌」,結果被中央先下手為強,直接出臺國安法,將反對派一網打盡。雖然這一波亂象得到了制止,但我們不禁要問:為什麼選舉會被利用成為奪權顛覆的手段?

港英政府留下的殺手鐧

香港在港英政府統治下的很長一段時間裡,對民主選舉這四個字諱莫如深。當時的政治制度更被稱作「早期帝國政治的活化石」。從英國佔領香港一直到上世紀60年代前,政治權力始終掌握在港督及英籍官員手中,佔香港人口98%的華人幾乎無法參政。直到麥理浩時代才開始吸納一些華人代表人士進入行政、立法兩局。港英政府一位英籍高官在退休後的演講中說:「我任職官員30年,從1951年到1981年,其間『民主』一直是骯髒的字眼。港英官員們堅信,為香港引入民主政治將是摧毀本土經濟、製造社會和政治不穩的最快、最可靠的辦法。」

1982年香港首次選舉部份區議會議員,這時中英關於香港問題的談判已經開始。1991年立法局部份議員由分區直選產生,這時《基本法》已經頒布了。1992年,末代港督彭定康公布上任後的首份施政報告,便單方面推出政改方案,建議在1995年最後一屆立法局選舉中,大幅增加直選議席,又新增九個近乎普選的功能組別(即「新九組」),變相推行直選。

儘管中方後來另起爐灶,令彭定康的政改方案最終未能實施,但不斷擴大民主選舉以致最終達成普選,卻成了反對派死抓不放的目標。

根據《基本法》第四十五條規定:「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基本法》第六十八條也提及:「立法會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目標。」

《基本法》的這兩項條文,後來成為反對派要求「雙普選」的口實,並認為這是中央欠他們的,而特區政府和中央政府對此也不好說什麼,畢竟是白紙黑字寫着的。但真正落實起來可就麻煩了,特區政府每一次政改都大費周章,而且像求着反對派答應一樣,不斷妥協讓步。按理說,政改若是對反對派不利,政府委曲求全還情有可原,但事實卻恰恰相反,每一次政改都或多或少地讓選舉增加民主成分,讓反對派的權力或議席有所增加,變相壯大了反對派的勢力。

這當中一方面是因為反對派胃口太大,怕答應這種循序漸進的政改會失去選民支持,另一方面則是反對派內部意見難以統一,例如為了2012年的政改,民主黨走進中聯辦商議,後來就一直被貼上「出賣港人」、「密室談判」、「投共」等標籤,至今仍不時成為激進派打擊民主黨的理據。

歷史因素形成的奇特現象

而更有意思的是,反對派與建制派在選票上的分布一直被形容為「黃金六四比」,即反對派佔六成,建制派僅佔四成,反對派在總票數上佔優,故越接近普選的選舉模式,對反對派就越有利。建制派過去之所以能夠維持議會中的大多數,一來是依靠對其有利的遊戲規則,二來是靠着有效的配票機制,讓議席達到最大化,三來則是反對派內部矛盾叢生,缺乏統一協調。如今選舉遊戲玩了23年,反對派也逐漸摸清了遊戲規則,一旦把握住契機,就能逆風翻盤,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上述所說的2019年區議會選舉。

正是由於種種錯綜複雜的歷史因素,這才出現了中央雖不情願,卻不得不為反對派開方便之門;反對派有利可圖,卻擺出一副高傲姿態將之拒之門外的怪現象。也正是在這種持續不休的拉鋸戰中,香港一步步陷入政治爭拗的漩渦。

不倫不類的政黨政治

當今世界大多數國家所踐行的民主政治類型都屬於政黨政治,對政黨行為都會作出規範,如法國、意大利、葡萄牙等國的憲法和德國的基本法中,都有關於政黨行為的規定。有些國家還頒布了關於政黨的專門法律,如德國、奧地利的政黨法,又如美國在聯邦一級國以《競選經費使用法》、《總統選舉法》、《政黨政治活動及聯邦公務人員法》等對政黨進行規範;在州一級,美國各州立法機關在選舉法中制定了一系列確定黨員身份的規則和政黨組織在初選中的活動程序,並以立法形式控制政黨的競選費用。

然而,香港並沒有政黨法,所有的「政黨」都是根據《公司條例》和《社團條例》登記的「公司」或「社團」,而《公司條例》和《社團條例》並沒有就政黨的特殊角色,作出相應規範,成為政治體制中的一大漏洞。

多年來,反對派政黨收受黑金早已是公開的秘密。如今身陷囹圄的壹傳媒黎智英在2012至2014年間,向不同反對派政團及人士秘密捐款合共逾4000萬港元,部份懷疑用於非法「佔中」及競選經費用途,當中多名曾經收款的現任或前任立法會議員,都沒有向立法會及選舉事務處申報利益。由於沒有相關法例的規管,儘管事件證據確鑿,但仍獲法庭及律政司放生。事件突顯現行的立法會及選舉捐款申報制度存在漏洞,議員或候選人透過所屬政黨及團體做中間人,將「政治黑金」加以「漂白」,即毋須申報或公開背後的資金來源。不少政界人士及學者曾促請港府訂立《政黨法》,或重啟《基本法》第23條立法以規管政治捐款,惟討論至今依然只聞樓梯響。

由於缺乏法律的規管,反對派在經濟、民生發展方面毫無建樹,卻不斷挑撥兩地矛盾,製造社會動亂,配合西方國家制裁香港,已經徹徹底底成為外國反華勢力的先鋒軍。而在現有的法例下,這些黑金政客竟可以在議會中光明正大地登堂入室,這是何等的荒謬!

「愛國者治港」是鄧小平設計「一國兩制」的初衷,去年延遲的立法會選舉還有半年便要舉行。如何令反中亂港者出局,如何令選舉不再成為反對派興風作浪的工具,將是特區政府未來半年所要處理的重要工作。

鏡報動態 | 最新文章 | 聯繫我們 | 加入我們 | 關於我們

香港鏡報文化企業有限公司地址:香港鏡報文化企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