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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特首辦「另起爐灶」引熱議(2022.12)

發布日期:2023-01-03

◎文軒

對於政府來說,在處理如何為林鄭月娥設置辦公室的問題上,最簡單的辦法確實是在不觸碰原有前任特首辦的情況下另行選址,因為這樣最為省事,不會觸碰既得利益者的利益,至於花多少公帑,未來如何統一安置卸任特首,會給市民帶來怎樣的負面觀感,則都不在優先考慮範圍內。

前特首林鄭月娥今年6月30日卸任,與前三任特首不同的是,由於位於中環半山區的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已經「滿額」,行政署以月租37.7萬元(港幣,下同)的市價在金鐘的甲級商廈太古廣場為林鄭月娥「另起爐灶」,一年的租金高達450萬元,再加上運營及行政開支,年耗近800萬元,引起一時熱議。

根據政府資料,2022/23年度,四名前任特首辦公室的預算開支約為1,900萬元。而2020/21年度,三名前特首的總開支預算約1,141萬元,也就是說,林鄭月娥一人近800萬元的開支就佔了所有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開支的四成。

不僅如此,根據行政署2020年3月回覆立法會財委會的內容,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的支援服務包括了3位高級私人助理、3位助理文書主任、3位貴賓車司機及1名文書助理。其中文書助理同時為3人提供服務。該政府物業總樓面面積約5,700平方呎,有3間每間約500平方呎的辦公室,會客室及接待處等則是共用。而林鄭月娥外租甲級商廈,則獨享2,900平方呎,所有助理都是單獨為她服務。

獨享2,900呎甲級商廈辦公室 議員質疑是否值得

前不久,立法會議員田北辰在議會向政府提出質詢,質疑該辦公室是否「物有所值」。他指出,外租商廈的做法不符合成本效益,林鄭月娥的辦公室年耗800萬元,如此巨額的開支,需要有指標量度成效,例如前特首每年處理了多少公益事務、或者介紹香港歷史等。

政府回應時,並未提及有何成效指標,僅稱向前特首提供支援,旨在協助他們在離任後為香港進行推廣和禮節性工作,包括會見訪港政要及代表團、接受本地和海外傳媒訪問、參與活動、發表演說;前任辦會為他們安排活動、接待訪客、處理信件查詢,提供車輛接送、以及執行一般行政工作。之前政府也曾解釋,在中環及金鐘沒有合適的政府處所,所以才租了太古廣場,並簽下三年租約。

而行政署曾披露前任特首出席推廣及禮節性活動的次數,但不同年份落差極大,以2018/19年度為例,董建華及梁振英分別出席了500幾場活動,當時官司纏身的曾蔭權出席了90幾場;前一個年度,董建華就出席了200場活動,曾蔭權及梁振英則各100幾場。

誠然,田北辰的問題道出了許多市民心中的困惑,而政府這樣的回應也明顯難以為市民釋疑。那麼,當初設立前任特首辦的來龍去脈又是哪般?

現時三名前任特首董建華、曾蔭權和梁振英,他們的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位於中環半山區堅尼地道28號。該處是一級歷史建築,約1905年落成,為一座兩層高的維多利亞式獨立屋,曾為皇仁書院臨時校舍、官立漢文中學。該處亦是1993至1999年中英聯合聯絡小組的辦公室,用作舉行會議。2006年11月,經前任行政長官董建華同意,特區政府最後選定此建築物作為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並於2007年4月正式啟用。

由於該處屬政府物業,無須支付租金,三任特首卸任後自然入駐,沒有引起任何爭議。但到了林鄭月娥這裡,就變得平添了一大筆支出,近38萬的月租,與林鄭月娥在任上的42萬月薪相去不多,政府的支出並沒有因為林鄭月娥的卸任而減少。

「另起爐灶」手尾長

如果說這僅僅是一次性的現象也就罷了,但未來還會繼續有卸任特首,並引發一系列的問題:卸任特首的辦公室租在哪裡、面積多少如何釐定,是否有統一標準?再之後卸任特首的辦公室是繼續在金鐘租,還是有的租九龍,有的租新界,讓前任特首辦遍布全港?支付卸任特首的公帑數額又是否會像滾雪球一樣愈滾愈大?

事實上,在前任特首辦的處理上,有很多可以優化的地方。首先,近年董建華身體抱恙,曾蔭權也很少出現在媒體前,兩人都很少使用前任特首辦提供的服務,較常在該處辦公的只有梁振英,三間辦公室有兩間未能物盡其用,相關助理、司機等人員是否可同時供林鄭月娥調度,不必單獨配備?

特首卸任後是否需要豪華辦公室

其次,林鄭月娥卸任後深居簡出,直至上月才首次重回媒體的鎂光燈下。她接受《南方網》訪問時大談退休生活,說「很希望做個普通人,做回丈夫的太太,做回兩個兒子的媽媽」,並說「非常習慣」退休的日子,因為「有另一个角色等着我,那就是家庭主婦。」她還說,特別喜歡去街市買菜,落廚房煮菜給家人吃。

由此可見,並非每任特首卸任後都還熱心政務。希望放下工作,享受退休生活,也是人之常情,但豪華辦公室的設置不僅未能物盡其用,更陷卸任特首於不義,無端受人指摘,對其回歸正常人的生活不利。

很明顯,這些問題在首次設立前任特首辦時並沒有考慮到,在為林鄭月娥「另起爐灶」時也不在考慮範圍。對於政府來說,在處理如何為林鄭月娥設置辦公室的問題上,最簡單的辦法確實是在不觸碰原有前任特首辦的情況下另行選址,因為這樣最為省事,不會觸碰既得利益者的利益,至於花多少公帑,未來如何統一安置卸任特首,會給市民帶來怎樣的負面觀感,則都不在優先考慮範圍內。未來的事未來再說,這不僅反映了特區政府缺乏長遠規劃,也反映了特區政府在民心工程上缺乏敏感度。

前任特首辦之所以會引發爭議,實際上是觀感問題。在市民眼中,特首卸任後若無公職,就是普通人一個,對「38萬月租」「2,900呎辦公室」便感到極為刺眼。市民的關注點很簡單,一是與自己是否相關,二是公帑是否用得其所。

但特區政府卻常常不顧市民觀感,予人「亂洗錢」的印象。2018年,路政署提出以17億元的天價,計劃在元朗建造一條連接西鐵朗屏站至教育路以南的一條行人天橋。造價的高昂,令建制派陣營和反對派陣營一致反對,社會上也是罵聲一片,最終議案被抽起。

當慳不慳 當洗不洗

相反,在有利民生和香港長遠發展的問題上,特區政府卻錙銖計較,顯得相當摳門。例如特區政府一直強調重視人才,但在向市民派現金或消費券的問題上屢掀爭議。過去派發的對象僅限於香港永久性居民,而同樣對香港作出重要貢獻的專才、優才等在港人士,卻一直被排除在外。這個問題長期被詬病,不少有識之士指出:外來人才若要置業還得面對「辣招」,全民福利也享受不到,尤其是這幾年還經歷了黑暴和疫情,香港的形象早已大打折扣,人才如何對香港有歸屬感?

在社會各界的持續批評聲中,特區政府於今年6月終於宣布,將來港的專才、企業家、升學人士等納入派發消費券的範圍,金額為香港永久性居民的一半。有人或許會說,這一舉措「千呼萬喚始出來」是因為涉及面廣,金額龐大,不能草率。但根據政府預計,放寛派發消費券的範圍,惠及三十多萬人,涉及金額約15億元,還不及元朗的一條天橋。再說,派發消費券的本意在於刺激經濟,並非無腦派錢,既可帶動消費,又可籠絡人心,如此低成本、高收益的措施為何要等到今天?

再看看毗鄰的澳門,自2008年開始實施「現金分享計劃」,連續15年向澳門永久性居民派發5000至10000不等的澳元,非永久性居民一直可獲六成。當然,有人會說,澳門約66萬的人口不及香港的十分之一,比較容易操作。但香港的GDP同樣是澳門的10倍。而且作為國際金融大都會,更應拿出招賢納才的氣魄與度量。

三隧分流 要犧牲誰的利益

又如在三隧分流的問題上,現時東隧每輛私家車過海的價格為25元,紅隧20元,西隧則高達75元,由於價格落差太大,紅隧長期「塞爆」。社會上早有意見指出,政府若以公眾利益和市民要求為據,完全可以協商西隧公司降價。西隧降價後,車流大量增加,從以前的「厚利少銷」向「薄利多銷」轉變,在實際運營中,有可能收入並不會減少。若西隧收入減少,則由政府包底補足,直至收回西隧專營權。

由特區政府包底解決這個糾結已久的交通問題,無疑會極大地收穫民心,甚至能成為其他地區解決類似問題的參考案例。但特區政府的想法卻是將紅隧和東隧的價格大幅上漲,西隧價格略降,以達至三隧價格相約。

毫無疑問,上述兩種方案理論上均能三隧分流的問題,但前者是以犧牲政府利益作為解決問題的代價,後者則是以犧牲市民利益為解決問題的代價。政府的施政指向一目了然。

三年約滿 當早作規劃

公帑應使則使,但「好鋼要用在刀刃上」,國家主席習近平在「七一」發表重要講話時指出:「新一屆特別行政區政府要務實有為、不負人民,把全社會特別是普通市民的期盼作為施政的最大追求,拿出更果敢的魄力、更有效的舉措破難而進,讓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市民。」慷市民之慨時揮金如土,為市民謀利時斤斤計較,並非負責任之政府所應為。林鄭月娥的辦公室三年後租約期滿,特區政府當及早作出長遠規劃,莫要到時才見步行步,令民眾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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