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兩岸

首頁 > 最新文章 > 台海兩岸

一個中國原則的最早宣示(2023.10)

發布日期:2023-11-03

◎羅華慶

2023年6月28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關係法》(六章四十五條)。其中,第四章《對外關係的制度》第三十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在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按照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同世界各國建立和發展外交關係。此處「一個中國原則」,實際在1949年10月1日即應運而生,後來形成規範、經典並為世人皆知的三句話:「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這三句話的原則精神,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交往始終堅定不移的基石,在宣告新中國「立國」的歷史性文告中即已奠定。

一、三個歷史性文告對新中國的「立國」宣示

74年前的4月23日,中國人民解放軍佔領南京,南京「總統府」樓頂大旗「青天白日滿地紅」跌落於地,蔣家王朝的「中華民國」走入歷史,代之而起的是人民民主的新中國。新中國何以問世?新政府與舊政權是何關係?新紀元如何推陳出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創立當年的三個歷史性文告,明確作出應有的「立國」宣示。

其一,《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1949年9月21日至30日,由中國各黨派團體、各地區各民族、國外華僑及其他愛國民主份子的代表所組成的新政治協商會議共商國是,9月29日全體會議通過《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下文簡稱「共同綱領」)。「共同綱領」八章六十條,「序言」規定:「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組織人民自己的中央政府」;第一章「總綱」第二條規定:「人民政府必須負責將人民解放進行到底、解放中國全部領土、完成統一中國的事業」;第七章第五十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政策的原則,為保障本國獨立、自由和領土主權的完整,擁護國際的持久和平和各國人民之間的友好合作,反對帝國主義的侵略政策和戰爭政策」;第七章第五十六條規定:「凡與國民黨反動派斷絕關係,並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採取友好態度的外國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可在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領土主權的基礎上,與之談判,建立外交關係。」

其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公告》——1949年10月1日,毛澤東主席在天安門城樓,向全世界莊嚴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親自按下電鈕,伴隨《義勇軍進行曲》的激昂旋律高高升起第一面五星紅旗;發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公告》(下文簡稱「政府公告」),正式宣示「推翻國民黨政府的反動統治」「接受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為本政府的施政方針」,正式決議「向各國政府宣佈,本政府為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凡願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領土主權等項原則的任何外國政府,本政府均願與之建立外交關係。」

其三,《關於取消原國民黨代表團在聯合國資格問題的電報》——1949年9月21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召開第一天,李濟深、郭沫若等44人聯名提出《請以大會名義急電聯合國否認國民黨反動政府案》。這個在熱烈氣氛中獲得全體代表一致通過的「第一提案」,交中央政府執行。11月15日,周恩來外交部長向聯合國發出《關於取消原國民黨代表團在聯合國資格問題的電報》,強調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是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全體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現在「業已基本上解放了全中國的土地和人民,且已得到全中國人民的熱烈擁護」,而「國民黨反動政府則已流亡潰散,其殘餘力量不久即將消滅,它已喪失了代表中國人民的任何法律的與事實的根據。因此目前以代表中國人民名義參加聯合國組織並出席本屆聯合國大會的所謂『中國國民政府代表團』已經變成一小撮流亡分子的御用工具,沒有代表中國人民的任何資格。」此電報正式要求聯合國,「根據聯合國憲章的原則與精神,立即取消『中國國民政府代表團』繼續代表中國人民參加聯合國的一切權利,以符合中國人民的願望。」

我們知道,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成之前,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代行其職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正式憲法之前,《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起着「臨時憲法」的作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所通過的「共同綱領」、以此「共同綱領」為根基的「政府公告」和致聯合國電報,三個文告內外呼應相得益彰,其有關內容可歸納為三個要點:其一,中國歷史推陳出新,中國人民推翻「國民黨反動派」的「中華民國政府」,成立人民民主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府」,新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取代原「中華民國政府」,成為對內、對外(包括在聯合國)代表全中國領土和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其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府負責接續解放中國全部領土(包括「國民黨反動派」退踞的台灣)、完成中國統一;其三,中華人民共和國願與任何外國建交,基礎是雙方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領土主權等項原則,前提是建交國「與國民黨反動派斷絕關係」。

二、新中國的「立國」宣示完全符合國際法「政府繼承」原則

世界公認的現代國際法認定,「政府繼承」是指由於革命或政變而在同一國家內引起的政權更迭,舊政府的權利義務為新政府所取代;「政府繼承」與「國家繼承」有本質區別,即並沒像「國家繼承」那樣發生領土變更(包括部分領土變更、國家合併、分離、分立、舊附屬領土和非自治領獨立等);「政府繼承」是在同一國際法主體繼續存在的情況下,新政府取代舊政府合法擁有權利和義務,包括合法擁有國際法上的權利和義務。

從國際法的視角看,20世紀40年代末,既定中國版圖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取代「中華民國政府」,即為典型的「政府繼承」——當年「國民黨反動派」在全中國的統治難以為繼而發動內戰失敗,從中國大陸退踞中國海島台灣後,「台灣」這一名稱的實質,政治上只是中國舊政權的殘餘勢力(「台灣當局」),地理上只是中國全部領土的一個地方省區(也可說仍是中國「完整」領土的一部分「海島台灣」),台灣當局雖然繼續打着「中華民國」旗號、繼續標榜為中國「合法政府」,實際無以繼續代表(包括「海島台灣」在內的)整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在中國歷史進程中「推陳出新」,是中國共產黨團結帶領人民,通過長期艱苦卓絕的革命鬥爭,推翻舊政權而建立的代表整個中國(包括台灣在內)的新中國政府,時已實現對中國主體的「有效統治」並必將實現對中國領土(包括台灣)的「完全統一」;新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取代舊有的「中華民國政府」,並沒有變更中國固有的領土、變更中國原有的國際法主體,而是在中國固有的領土範圍內改變了「政權擁有者」、在中國原有國際法主體繼續存在的情況下改變了「國家代表者」。正是基於此,時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長周恩來,繼1949年11月15日向聯合國發出《關於取消原國民黨代表團在聯合國資格問題的電報》後,又於1950年1月19日致聯合國照會,通知聯合國大會主席羅慕洛、聯合國秘書長賴伊,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業已任命張聞天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席聯合國會議和聯合國工作(包括安全理事會的會議及其工作)的代表團首席代表;並直接要求他們回答「何時開除中國國民黨反動殘餘集團的代表出聯合國及其安全理事會」,回答「以張聞天為首席代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團何時可以出席聯合國及其安全理事會的會議並參加工作」。新中國取代舊政權參加聯合國的強烈願望和積極安排,同時立足於國內法、國際法意義上的「新舊交替」,合法、合理、合情、合實,名正言順、當仁不讓!

顯而易見,前述中華人民共和國「立國」宣示三個文告的三個要點,完全符合現代國際法關於「政府繼承」的原則。頗有詩意的是,1949年4月23日晚,中國人民解放軍統帥聞訊佔領「國民黨反動派」的「中華民國政府」所在地南京,欣然揮毫,豪邁放歌「虎踞龍盤今勝昔,天翻地覆慨而慷」!同一個神州大地下,「天翻地覆」,社會「破舊立新」; 「虎踞龍盤」,歷史「推陳出新」。人民領袖毛澤東革命的浪漫詩句,與世界公認的國際法嚴謹原則,完全契合、完美共鳴!

三、新中國「立國」宣示完整體現「一個中國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國」宣示的三個文告,《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這個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新憲法之前具有臨時憲法性質的「共同綱領」(第一個「根本大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公告》、這個標誌人民新中國成立的第一個「政府公告」,《關於取消原國民黨代表團在聯合國資格問題的電報》、這個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第一天大會全票通過的「第一提案」為依據的致聯合國電報,雖然都未出現「一個中國原則」字樣,但都實際基於原則精神,莊嚴宣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所代表的全中國人民從此「站起來了」並將「自立於世界民族之林」,宣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所代表的全中國完整的領土和主權包括尚未統一而必定統一的台灣在內,這在完全符合國際法關於「政府繼承」原則的同時,實已完全體現了後來經典三句話所概括的「一個中國原則」。

因為——當時的世界,根本沒有「兩個中國」「一中一台」之說,此即本來就是「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中國自古就包括台灣;1945年中華民族抗日戰爭全面勝利,將被日本殖民統治50年的台灣正式重新納入中國版圖,台灣由日本的殖民地回歸歷史原位,此即經撥亂反正後進一步加持「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1949年新中國成立,「業已基本上解放了全中國的土地和人民,且已得到全中國人民的熱烈擁護」,並將舊政權殘餘勢力退踞的台灣列為1950年「解放」的任務之一(另有海南島和西藏),目標是解放包括台灣在內的「全中國」、實現包括台灣在內的「一個中國」完全統一,依據代表全中國人民願望和意志的「臨時憲法」(《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依據舉世公認的現代國際法(「政府繼承」原則),新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已然取代中國舊政權「中華民國政府」,此即完完全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

歷史表明,世界上從來就是只有一個中國,台灣從來就是中國領土一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時,已解放中國絕大部分國土、已受擁於中國絕大多數國民,已成為事實上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取代國民黨反動派舊政權的人民新中國,既是在舊中國廢墟上翻天覆地、破舊立新,也是在同一個中國範圍內改天換地、推陳出新。因此,新中國三個歷史性文告的「立國」宣示,基於維護中央政權、解放全部國土、展開國際交往的時代需要,主要針對國民黨反動派這股中國舊政權殘餘勢力從大陸退踞台灣、仍以中國「正統」自居,針對美國等國際勢力庇護台灣當局與新中國中央政府分庭抗禮、繼續在國際上充當中國「法人代表」,特別強調「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是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強調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願和「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領土主權等項原則」並「與國民黨反動派斷絕關係」的任何外國政府建立外交關係,實際上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據中國的現實、依據既有的國內法和國際法對一個中國原則的最早宣示。

鏡報動態 | 最新文章 | 聯繫我們 | 加入我們 | 關於我們

香港鏡報文化企業有限公司地址:香港鏡報文化企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