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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政改時期」的三大經濟難題(2015.7)

發布日期:2015-06-30


☉文/蕭史


發展創新科技是香港社會各界的共識,回歸以來三位特首均作出過努力,但未能使之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香港擁有世界一流的教育水準及國際化視野的人才,卻無法在創新科技領域有所建樹,個中原因值得深思。


隨着立法會表決普選法案,已持續近19個月的政改之爭暫告段落。可以預見的是,圍繞政制發展的爭論短時間難以完全消失。但是,為讓社會盡早走上正常軌道,因政制之爭而被邊緣化的經濟與民生話題,有必要重回輿論中心。


與曾經的競爭對手相比,20年前,新加坡的經濟總量不足香港60%,但如今早已遠超香港,差距還有增大之勢。經濟發展緩慢、經濟品質低下、外部需求疲弱、要素成本上升、產業結構單一、創業艱難等問題亟待尋求解決路徑。如不想被周邊城市與國家甩下,盡早從政治漩渦中擺脫、重新找回經濟發展的活力,應該是「後政改時期」不同政治光譜所應達成的共識,尤以以下三大命題為先:


如何阻止立法會拉布?


立法會拉布是香港受泛政治化思潮影響的標誌。反對派議員的根本用意,是表達對立法會議席的不滿並反對特區政府施政。但如是做法不僅浪費公帑,亦令大眾利益受損。


2014年,《撥款條例草案》在立法會審議了4星期無法通過,特區政府只好暫緩向醫管局、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和教資會發放6月份資助金,用這筆54億元的資金維持公共服務。由於這項草案的拉布,17項民生議案都無法如期表決,直接導致低收入津貼延遲到2016年才可推出。


2009年以來幾次大規模拉布來看,除2012年迫使政府收回架構改組方案以外,拉布鮮有成功的案例。這意味着,反對派議員所說的希望以拉布促使政府重新審視議案,幾乎無法做到,只是白白延遲了議案實施的時間。


未來,香港多項重要經濟議題都與立法會有關,比如香港加入亞投行、創科局的撥款等。如何處理立法會拉布,恐怕是擺在港府面前的難題——與議員溝通看似簡單,但一旦議員提出嚴苛要求,政府似難有招架之力,即使今次接受,下次的要價就可能更高。


實際上,為保護少數者言論自由,世界很多國家在立法制度設計上均給拉布留有空間,但為防止行政效率低下,多數國家的制度中亦明確了剪布(即阻止拉布)的有效性。


正因此,「後政改時期」,立法會可考慮修改議事規則,將剪布納入制度。有學者建議可以以美國的《羅伯特議事規則》為參考,例如要求辯論必須以對多數表決結果的服從為指向、議長和議員多數應在終結辯論上享有程序裁斷權等。


2012年,有反對派議員因不滿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剪布,向香港法院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法官林文瀚在拒絕批出司法覆核許可的判詞中稱:基本法72條第1款賦予立法會主席主持會議的權力,包括有責任確保會議順暢、有效地進行。這即是為立法會主席剪布提供了司法理據。


當然,使立法會走向普選之路,以減輕立法會內部的政治對立顯然是杜絕拉布更加徹底的辦法。議員直面選民,就必須要考慮拉布的政治後果,而議員民選亦使得反對派失去了「立法會被操控」的所謂理由。


如何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


學界早有判斷,香港競爭力趨弱的現狀,與產業結構空心化與經濟結構低質化有關,房地產主導的發展模式定型,金融業缺乏實體經濟支撐更似「空中樓閣」,旅遊業雖然吸收就業最多,但終究屬於技術含量很低的產業,難改經濟品質越發變差的現實。


發展創新科技是社會各界的共識,回歸以來三位特首均作出過努力,但未能使之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香港擁有世界一流的教育水準及國際化視野的人才,卻無法在創新科技領域有所建樹,個中原因值得深思。


實際上,香港並非沒有創新成果,例如科技大學的研發水平在業內便頗有口碑,只不過科研成果無法轉化為產品,進而無法帶動產業的提升,才是創新科技遲遲難獲進展的「命門」。


創新科技缺乏資本支持依然是最大的問題。對於企業來說,對科研成果的投資往往需要較長週期,獲利亦遠遠低於地產、金融及零售業,放棄對科技產品的興趣似也有理由。


如今,成立創新科技局的議案已獲立法會通過。未來,創科局不僅需要提供科技方面規劃,更重要的是促使政府向科研領域提供相關資源,包括政策及資金等,推動科研成果實踐化和商品化,這才是香港發展創新科技的真正所需。


台灣上世紀80年代建立的新竹科學園區,便得益於蔣經國的全力推動,獲取了政府鉅資投入,一躍成為台灣半導體製造重鎮,在世界範圍內都有重要地位。這其中,低門檻的土地使用、允許專利權或專利技術作股、稅收優惠及低息貸款等措施都可有所借鑒。


如何加強與內地經貿關係?


香港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曾表示,香港經濟若要突破瓶頸,內地仍然是重要的出路:內地可為香港提供廣闊的內銷市場、可為香港提供成本相對較低的經濟要素、可為年輕人提供創新的機遇和平台,此外,內地深化改革釋放的制度紅利也可輻射到香港。


內地目前仍然是香港最大的交易夥伴,繼續深化內地與香港的經濟聯繫,或可進一步啟動香港的經濟動力。當前可從以下三個方面尋求突破:


首先是打通體制障礙。去年年底,《內地與香港CEPA關於內地在廣東與香港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的協定》正式在港簽署,這是兩地首次以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方式簽署自由貿易協定,廣東向香港開放的部門達到153個。《協定》有利於進一步刺激香港服務業北上,同時為內地其他地區加快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提供經驗。相關制度措施若能盡快在內地推廣,香港獲得的收益與機遇便會更大;


其二是港企可聯合內地企業「走出去」。儘管內地對香港的依賴正在弱化,但內地「走出去」戰略依然需要香港充當「超級連絡人」,香港企業在外語人才、國際化視野、對國際規則熟知度等方面依然具有內地難以企及的優勢,內地企業可借助香港平台實現國際化,這實際上也是香港參與「一帶一路」建設的重要方式;


其三是香港參與區域經濟合作需獲中央支持。原有多邊貿易體制正在越來越被世界大國邊緣化,取而代之的正是區域經濟合作。但香港在區域經濟合作上並無談判優勢——作為一個本已非常開放的經濟體,香港並無太多可進一步開放的「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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