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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野蛮人?(2016.2)

发布日期:2016-02-01


 

☉文/陈红天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8年经济学博士

 

本文纯属学术讨论,所有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与刊物立场无关。

 



近期资本市场就宝能系增持万科股权引发的争论,引起了商界甚至经济学界两种思想及观念的碰撞。常识告诉我们:任何投资人,在选择投资方向的时候,需要对被投资企业的行业、盈利能力、可持续发展、负债水平、特别是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团队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也就是说,宝能是认同万科经营团队的。但令人讶异的是,万科的负责人竟然说出宝能的投资是「野蛮人」来敲门。

 

「野蛮人」一词原出于八十年代美国金融危机期间,是人们对在华尔街「劫持」投资人的不良职业经理人和基金经理的指责。可能有人错误理解为是对投资人、股东或者老板的「指控」了。那么我们来讨论一下在这次事件中究竟谁是「野蛮人」?

 

一直以来,社会上都广泛认为「万科」的团队是优秀的,他们的企业文化是良好的。本人高度评价万科这些年获得的显著成功,同时一直觉得万科也存在着众多不稳定及风险因素,比如股权相当分散。宝能进来之前,华润持股长期保持在14%左右,而且,华润只作为财务投资人,从不过问万科的经营和管理。投资人有两种:一种是甩手掌柜,英文叫「hand off」,任由经理人操盘,经理人干砸了,投资人把公司一卖了事,经理人误把自己当主人(老板);另一种是严父,盯着经理人把事情干好,不然的话,并不是我走,而是你滚,英文叫「hand on」。万科的情况显然不属于第一种情况,所以职业经理人长期以「老板」自居,明明不是「老板」而把自己定位为「老板」,这显然是不健康的。一年前,万科团队提出了一个奇怪的「思路」,他们要成立「经理人联盟」来长期控制企业。我们知道,职业经理人是受薪工作的,是管理、经营的团队,不应该由职业经理人反过来选择和控制股东。当你不认同你所服务的企业时,你可以选择离开。我始终相信一个优秀的职业经理人到哪里都是受欢迎的。职业经理人从来都是为股东(投资人)服务并创造价值的。假如万科「经理人联盟」的想法成立,那么各位学者及企业家请思考一下,是不是你的企业也随时可能发生「政变」?我认为,如果职业经理人很喜欢自己服务的企业,唯一正确的方法就是好好工作,把企业经营管理好。

 

职业经理人如果通过任何方式获得了一定的资本,建立起信任你的股东联盟或投资人联盟(如果一定要说「联盟」的话),也可以让你相对稳定地「控制」和经营这些企业。这也是一种不错的方法,比如香港东亚银行的李国宝先生,他的家族持股量不足5%,却长期控制并管理东亚银行。也有作为企业的创办人,一直获得大股东的高度认同及信任而长期担任企业的管理者,比如阿里巴巴的马云和腾讯的马化腾。阿里巴巴的大股东来自日本,持股达到35%,而腾讯的大股东来自南非,持股量也接近35%,马云、马化腾尽管长期维持10%左右的持股量,但谁都知道,如果不是马云和马化腾,他们的企业也根本就不能成为阿里和腾讯,相信这两家企业的大股东自始到终都没想过「接管」阿里和腾讯。我们熟悉的类似形式的企业还有「华为」及「平安」,华为由所有经营者(持股委员会)持有企业大部份股权,而绝大部份员工都信任任正非。「平安」尽管同样股权分散,但马明哲的威信很高、实干、低调。财务报告显示,任正非及马明哲持股量都没有达到1%,但他们靠超凡的经营本领,长期获得股东或他们的员工(持股委员会)的支持和信任。为什么任正非和马明哲可以如此淡定,而万科的经营团队不可以呢?职业经理人不能够要求投资人完全不过问企业经营和管理状况。换句话说,职业经理人应该让投资人监督及参与他们所投资的企业,这样的企业才是健康的、正常的。

 

最近不少媒体的评论员把本次事件理解为「万科」与「宝能」之争,这是严重错误的。「万科」是被「争」对象(目标),从来就没有「争」的资格和理由。如果一定要说出争夺两方,那只能是「华润」与「宝能」之争。在文明的商业社会里,商场上的「争」通常是用「钱」来「争」,不应该用「嘴」来「争」,别人投了两百多亿,华润投三百亿不就「争」赢了吗?我还要纠正万科某些职业经理人的一个观念就是,他们认为华润可以提供优质的董事,而宝能不可以。我想告知所有人,优质的董事是通过资本可以选择到的,也就是说,是用钱能选得到的,不信的话,你出年薪10亿,连陈红天、黄文仔这样的人都能给你当董事。

 

文革前后相当长一段时间,政府喜欢把从事贸易活动的商人说成是「投机倒把」、「炒买炒卖」,其实,低价买进、高价卖出,这本来就是正常贸易。当社会进步之后,人们已经听不到「炒买炒卖」「投机倒把」这个说法了。指责宝能是敌意收购,也是不能成立的,前面说过:投资人看好并投资某企业(目标),无论是什么企业,只要职业经理人心态健康,就应该高兴、应该欢迎,因为你们经营和管理的企业受到了投资人的认可,据本人长期观察的结果,但凡不欢迎投资者或认为投资者是「敌意」的说法,绝大多数都是指责一方心理上的原因。至于投资人以前是否卖过菜,或者放过牛,这全部与被投资企业的职业经理人无关。如果我们一定要关心他们的「身世」和「背景」,只能彰显出卖过菜的投资人更优秀。比如毛泽东曾经放过牛,他当到国家元首,毫无疑问他肯定比封建社会时期通过「继承」得来的「国家最高负责人」更优秀。

 

在资本市场和企业经营中,我们必须遵守这样一种游戏规则:企业是谁的,就应该谁说话算数或者听谁的,这是常识。企业分红的时候,占20%股权的人分20%的利润,占1%股权的人分1%的利润。如果企业亏损或者严重亏损,甚至是破产,造成的损失也是按比例承担的。职业经理人是受薪工作的,除了绩效工资以外,企业盈亏几乎与职业经理人的收入无关。职业经理人及其团队应该尊重每一个股东(投资人),及时把经营上的重大决策向他们报告,并咨询他们的意见,这才是健康的。职业经理人不喜欢新的股东,或者不喜欢「老板」,我们都知道,他只有一个做法,那就是辞职另谋高就。北方话叫做「滚蛋」,广东话叫「劈炮」。

 

事件中究竟谁是野蛮人?还是由读者来判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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