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两岸

首页 > 最新文章 > 台海两岸

「反渗透法」将使台湾全民皆「谍」(2020.1)

发布日期:2020-08-10

☉文/邵宗海 澳门理工学院名誉教授

如果说,席次占绝对优势的民进党团,无论如何在这次院会中都要将《反渗透法》完成三读。那么这项立法的结果,不但会造成台湾今后社会上的人心惶惶,而且也可能会影响到本月11日的「2020台湾大选」投票结果猪羊变色,因为这项法案针对的对象,不仅是过去一直在主张两岸应走向积极交流的部份台湾民众,而且也是一直在过去主导着两岸关系与两岸交流的北京当局。

就在本刊2020年1月号出刊的前一天,在台湾的「立法院」则已在12日31日的院会议程里,对一项名称叫《反渗透法》进行了表决。

由于本文截稿之时,距离法案的表决尚有十几天的差距,当然无法能够得悉这项法案的最终结果,所以对法案的影响所及也就无从论起。但是在落笔的这一刻,仍然对法案的「去或存」极为关心。如果说,席次占绝对优势的民进党团,无论如何在这次院会中都要将《反渗透法》完成三读。那么这项立法的结果,不但会造成台湾今后社会上的人心惶惶,而且也可能会影响到本月11日的「2020台湾大选」投票结果猪羊变色,因为这项法案针对的对象,不仅是过去一直在主张两岸应走向积极交流的部份台湾民众,而且也是一直在过去主导着两岸关系与两岸交流的北京当局。

一、《反渗透法》在台湾评价的两极化

作者试以台湾社会对《反渗透法》的评价来做说明,便可清晰反映出这项法案评价的两极化。

站在民进党执政当局的立场来看《反渗透法》的立法动机,是认为在面对中国大陆的可能干预或介入台湾内部的各种选举时,政府必须有所立法予以挡阻,譬如台北行政院发言人Kolas Yotaka曾经表示,「中国介入台湾选举已是不争的事实,『行政院』谴责任何境外势力干扰台湾内政、选举甚至破坏台湾民主的情势,面对中国或是境外势力介选与渗透,身为政府当然必须要捍卫台湾跟保护民主」。另外民进党团书记长李俊俋也在2019年11月时提到,反渗透法内容针对受到境外敌对指示委托,进而影响台湾选举的「行为」规范,因涉及刑责,将来由检察官侦办判定,会很清楚。

最有意思是民进党副秘书长林飞帆的一番「补充」,他在2019年11月28日民进党的记者会上曾说:除了反渗透外,民进党更担忧2020年大选,一旦国民党提名的退将吴斯怀,很有可能透过不分区「立委」的当选名单进到「立法院」后,便有机会审查和接触到国家重要的机密文件和档案,他也可能跟着所有「立委」一起来讨论「国家重要的反渗透机制」,甚至是「国家安全」相关的法治措施的讨论,其结论便是说像吴斯怀这样统派色彩极浓的人士,一旦进入了「立法院」,「国家机密」将不再受到保护。所以他说,反渗透是国际共识,是重要的民主保护网,需要朝野共同来支持。

但是站在反对《反渗透法》立场的人士来看,他们反对的倒不完全是针对「反渗透」的立案主旨,而在这项法案的立案动机、侵犯人权、以及程序不够正义的前提之下。譬如说马英九以贵宾身份首度出席2019年12月10日「立法院」国民党团举行的「反渗透法草案」公听会上,他就批评,反渗透法是侵犯人民自由、伤害民主法治的「违宪恶法」,将使台湾笼罩新「麦卡锡主义」。而国民党主席吴敦义则更早在11月27日召开中常会时在会中表示,民进党利用王立强共谍案强推《反渗透法》,残害人民自由,其实就是过去「中共代理人法」的借尸还魂,甚至根本是东厂复辟。即使在「立法院」院会11月29日上午无异议通过民进党团提案,顺利将民进党团提出的《反渗透法》草案径付二读后,国民党团以缺席会议的方式表达抗议。同样是不支持的亲民党团则表示,不反对《反渗透法》,但强力主张行政院必须提出版本以示负责。

比较完整的反对立场的是像《中国时报》、《旺报》在2019年12月17日举办「绿色恐怖来袭!反渗透法的违法与滥权」座谈会,一些与会的学者专家的看法。不过,虽然可以反映蓝营反对《反渗透法》立法的立场,但他们更多对于《反渗透法》的疑虑,是呈现在程序粗糙或政治考虑方面,大致可归纳为1、定义不清,如草案第二条中对「渗透来源」的定义,称任何人受渗透来源指示,「委托或资助而再转指示、委托或资助者,亦同」,这意味着解释权全在执政者,被渗透者、或被被渗透者、或被被被渗透者,都将被牵连。这也将让时常往返两岸的族群,随时可能因不小心与大陆有党政军背景的人士直接或间接接触,而误触法网。2、「程序正义」的争议,一是「行政院」始终未提出自己的版本,也没在「内政委员会」充分协商,竟直接径付二读,尤其蔡英文可以直接下令,预告要在12月31日通过该法,摆明凌驾了立法权。3、「选举操作」来看,民进党这半年来,从《中共代理人法》、《国安五法》、《国家情报工作法》、《反渗透法》草案,一个接一个出招,紧扣「国家安全」大帽子,猛力催化「亡国感」,再搭配「间谍」王立强案的顺水推舟,背后全都是选举操作。4、「阻挠民间交流」的本质,面对大陆单向的推动「融合发展」,民进党为了防御,建构所谓的「民主防护网」,只得采取恫吓、阻挠、禁止、处罚等手段,以修法方式,不断增加两岸交流的成本,上到退将赴陆,基层到台胞小区主任助理一概认定违法,要以此抵销两岸融合发展的态势,为两岸交流降温。

二、《反渗透法》是历来法案在「立法院」的历史纪录里最为「粗暴」的一次

其实,以作者看法,该法草案在事先未举行充分讨论的公听会、也没经过「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充分协商,甚至新闻尚透露了蔡英文「下令」限期通过,可说是历来法案在「立法院」的历史纪录里最为「粗暴」的一次。

而且,再以作者观点来说,在立法之前,《反渗透法》争议最多的话题,则是它对其他法案的兼并与提出的时机。它最早给外界的疑惑,就是跟它有不少很类似的其他法案,彼此应是如何的区分。譬如说《中共代理人法》或《外国代理人法》、以及《境外势力影响透明法》或《反境外敌对势力并吞渗透法》,到底它们与《反渗透法》之间到底有何异同?而且更迷惑的,为什么最后却是《反渗透法》胜出,而且为什么该法必须要在「立法院」这个会期的最后一天院会要强行闯关?民进党的主要考虑在什么地方?

其实《反渗透法》首见于台湾媒体,还是刚刚发生不久的事。2019年11月25日,「民进党团三长」柯建铭、管碧玲与李俊俋,就在该日于「立法院」共同召开记者会时,表示将推出本会期最后一个重要的法案,其名称就叫做是《反渗透法》;这也就是说这项新案,将取代原先曾于10月29日在「立法院」提出的一些法案,如对《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部份条文提出的修正草案、《外国代理人法》或《境外势力影响透明法》等法案,由于该等法草案描述有些案旨不够完整,或者说,有些法案名称可能受到美国方面的关切是否针对中国大陆,所以民进党团就出面将上述一些法案整合起来,并将草案正式命名为《反渗透法》提出,希望能在11月29日「立法院」院会上可直接径付二读通过。

不过,外界可能并不十分了解的,就是民进党曾经希望在「立法院」这个会期里,先通过一个《外国代理人法》法案,并就此项法案的内容与「立院」国民党与亲民党的党团协商过。怎么才一下子,《外国代理人法》就舍弃了,另行再提案《反渗透法》的法案。原来民进党先提《外国代理人法》法案,是因为上一个会期通过《国安五法》后,当时蔡英文曾经宣称,希望能在「立法院」下一个会期内,来完成《中共代理人法》的通过。但是鉴于「政府总预算案」和《军购特别条例》等法案,也排在「立法院」这个会期来审查,如果这些法案未能及时在这会期通过,将会严重影响到「行政院」的运作。因此,在「立法院」本会期开始时,民进党党团就与国民党党团达成共识,委员会将优先处理政府总预算案,待审查通过后,再设法另排法案。

其实在2019年7月完成的《国安五法》修法,已早为两岸交流树立起类似「台海柏林围墙」的政治效应,凭心而论,说是用来阻挡来自中国大陆的「渗透」,应该也已足够,结果民进党到时仍以突袭方式将所有类似「中共代理人」的法案全部付委,或说,最终仍旧以《反渗透法》草案交付「立法院」讨论,其实其内心是有另种打算存在,谨简述如下:

第一,当然是因应选举中对蔡英文选情有利的背景因素再向前推进,譬如说,传言中被称为「共谍」的王立强案才发生几天,民进党团就马上要求相关法案立法,因为「共谍」疑云的延烧,的确是有利于蔡英文的「亡国感」与「护主权」的口号提升,影响所在,也让蔡的支持率提高得到了支撑。

第二,前阵子当《中共代理人法》议程抛出后,确实受到台湾各界强烈的反对,特别是在大陆的台商与台生,受到影响很大。为了不让风波蔓延,最后不得不以名称较为模糊的《反渗透法》问世,来减少法案来自外来的冲击面。

第三,蔡英文一直觉得自己有信心可赢得2020大选,因此也就思考到在选举结朿之后,她势必要寻求到一个她既可以主动来掌控的两岸情势发展、又不会招致美国对她政策走向的疑虑,而且即使台湾对中国大陆今后会采取较为紧缩的措施,至少在台湾社会来说,这应该会是一种合法或者是合理的现象,因为这种《反渗透法》的运用而能导致这个转变,不正是她一直在设想能取得的处境?因此,当《反渗透法》真的开始实施后,不仅有「防中」的实质、也有「反中」的作用、更是一道既合法也合理来「隔开两岸」之无形之墙。

三、《反渗透法》可能带来台湾民众承受到「被渗透」的怀疑与指控

为了使得关心此案的读者,更能深刻了解这项《反渗透法》可能使台湾民众、特别是与中国大陆交往比较密切的台胞、台商、台生、以及经常会前往对岸去探亲或旅游的民众,甚至从事学术研究的学者,都可能会承受到「被渗透」的怀疑与指控的莫名之痛,作者再把《反渗透法》已经通过二读的草案内容,更细心的来诠释一下。

《反渗透法》草案全文共12条,会发现第3条至第8条,几乎全是「任何人不得受渗透来源之指示、委托或资助」,进行任何法案中所明列各种活动,违反前项规定者,处一定期间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一至五百万元、或更高罚金的罚则。很难让人不感到,这好像是一则内容专司惩罚的条例。

加上条文中对于「境外敌对势力」、「渗透来源」等名词定义不清,确会对社会大众造成寒蝉效应。根据民进党团版草案,所谓「境外敌对势力」,就是「与我国交战或武力对峙之国家或团体。主张采取非和平手段危害我国主权之国家或团体,亦同」。其实它所指的就是「对岸」。

而原因最重要的,就是对「渗透来源」一词所下的定义不清,如果把「境外敌对势力」就明白的指定是对岸中国大陆,那么与它有关的往来,就会触犯到《反渗透法》所规范的一些违法行为。根据法案草案,「渗透来源」的定义共计有三项:1、境外敌对势力之政府及所属组织、机构或其派遣之人;2、境外敌对势力之政党或其他要求政治目的之组织、团体或其派遣之人;3、前二款各组织、机构、团体所设立、监督管理或实质控制之各类组织、机构、团体或其派遣之人。这其中,最难释疑的就是境外敌对势力之政府或政党,它们所属的组织、机构或其派遣之人,几乎可涵盖99%目前跟台湾民众往来的人,谁能脱勾?随手一例:大陆高校与智库几乎99%是「境外敌对势力之政府或政党」所建的所属,台湾学者参加一项研讨会拿到1000元的论文发表费,会不会就是「接受『渗透来源』之指示、委托或资助」?这就已可定论:这种定义之下,民进党当局几乎已可让所有与大陆有交流往来的台商、台生及台胞入罪,让人心生恐惧。

所谓「进行任何法案中所明列各种活动」,是说任何人若接受「渗透来源」之指示、委托或资助:从事公民投票案;为「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第四十三条、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四十五条各款行为之相关活动;进行游说法第二条所定之游说行为之相关活动;以强暴、胁迫或其他非法方法扰乱社会秩序,或妨害合法举行之集会、游行之相关活动;犯「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第五章、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五章或公民投票法第五章之罪者的相关活动。这些条文的文字内容,别说一般没有法律素养的平民恐怕都很难弄懂之外,即使具有法律常识的专家,在没有特别刻意去细读一些相关法案条文的前提之下,就在无意之中很可能就涉及了条例中的禁忌。

因此,台湾立法机构如果最后通过「反渗透法」,台湾真的就会呈现出全民皆「谍」的现象。

镜报动态 | 最新文章 | 联系我们 | 加入我们 | 关于我们

香港镜报文化企业有限公司 地址:香港镜报文化企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