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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立法香港扬帆再出发(2020.7)

发布日期:2020-08-11

☉文/马建波 香江智汇副会长

香港回祖国23年来,「一国两制 港人治港」方针得以成功实践,这是不争的事实。但是,由于历届政府任内之宪制责任:《基本法》23条立法一直无法完成,国家安全在香港始终存在着法制层面的漏洞和突出短板。本港分裂势力与西方反华势力长期以来内外勾结,干扰破坏和暴力恐怖行动日益猖獗,使香港法治环境和法制生态遭受严重冲击,例如2014年9.28「占中」的违法冲击和2019年6月9日持续至今的「反修例」黑色暴力破坏冲击,已使得香港法治、经济民生伤痕累累,法治社会的金字招牌被严重污损。

反对派严重阻碍香港经济民生发展

2003年因民生问题和23条立法争议而引发的7.1大游行,可以说是香港法治环境,开始由稳定和良好转向动荡和衰落的一个分水岭。反对派蛊惑民众街头运动,不断渲染「法不责众」的效应,使香港极端反对势力更加肆无忌惮,挟洋自重。之后便出现「反对社团」滋生林立的现象。立法会拉布冲击、干扰议事规程、「为反对而反对」,不断阻挠政府施政成为常态和变态,严重阻碍香港社会经济和民生发展。试想当年如果能顺利启动23条立法,香港政治生态和社会经济形势就不会像今天这样严峻。据统计因黑暴冲击和新冠疫情影响,今年首季度香港经济已急剧收缩7.9%,预计按年收缩达5.3%,即出现严重负增长。

2014年3月在推动香港「循序政改」进程中,香港又出现了「违法达义、香港民族论、本土自决论」等港毒缪论主张,并在校园扩散发酵,毒化青年学生,以致引发持续长达79天的9.28大规模违法「占中」事件,对香港社会经济民生带来严重冲击和巨大损失(有研究机构保守估计达3500亿港币,平均每个港人承压5万元的损失)。虽然「占中事件」最后被特区政府依法平息,但整个过程已引起中央和香港各界爱国爱港人士的高度警惕。也更凸显「法制健全与法治社会」居于香港的重要地位与核心价值。

值得注意的是,当年6月10日,国务院及时发布了《「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首次明确提出「中央对港拥有全面管治权」。标志着依据国家宪法和香港《基本法》,落实「中央对港全面管治权」进入起步和推动阶段。

2017年7.1习主席视察香港发表重要讲话。对港人提出「三个相信」,强调「两个有机结合」,并划出三条不容触碰的中央对港方针底线。在十九大报告中习主席再次重申:「要牢牢掌握国家宪法和《基本法》赋予的中央对港澳全面管治权,必须把维护中央对港澳特区全面管治权和保障港澳特区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起来」。

2019年6月9日香港爆发「反修例」示威游行,6月12日出现违法暴力冲击立法会和政府总部破坏行动。之后黑暴行动越演越烈,逐步升级,并出现极瘫痪全港交通,大肆烧毁破坏公共设施的极端恐怖主义的暴力特征。8月7日国务院港澳办和中联办邀请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省级政协常委、主要爱国爱港社团领袖等550多人,在深圳共同举办座谈会,明确指出:香港面临回归以来最严峻的局面,中央高度关注当前香港局势。当前最急迫和压倒一切的任务就是「止暴制乱,恢复秩序」,共同守护我们的家园,阻止香港滑向沉沦的深渊。并警告各种「反中乱港」势力,切莫误判形势,切莫低估中央政府和全国人民捍卫国家主权与安全利益,维护香港繁荣稳定的坚强意志和坚定信心。

今年4月4日,在纪念《基本法》颁布30年之际,中联办骆惠宁主任特别强调:「只有建立健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强化相应的执法力量,坚决防范和遏制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和进行分裂、颠覆、渗透、破坏活动,才能确保香港长治久安」。4月15日是我国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骆惠宁主任指出:「香港回归祖国的近23年里,国家安全始终是突出短板,这个短板在关键时刻会成为致命的隐患」。再次呼吁:「维护国家安全关乎香港的的根本利益,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要尽快在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层面下功夫,绝不能让香港成为国家安全的风险口」。

由于一段时期以来,港毒分裂势力内外勾结,黑暴肆虐祸害香港,教协播毒腐蚀青年,政治揽炒泛滥成灾,法治价值沦丧殆尽,香港成为美西干预打压中国的一张牌,香港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刻,国家安全已经到了最危急的关口,中央必须作出「重大决策」,「保持战略定力」已到了反击的最后底线。当前美国政客在全球抗疫之战中失德、失责、进退失据,推卸责任,大肆甩锅,令世人不齿。全球抗疫战亦凸显出维护国家安全与发展利益的至关重要。美国发起的贸易战也必须给全球抗疫合作让道,美国大搞逆全球化是没有出路的,可以预见,新的全球化发展与合作格局将在中国与世界各国的抗疫战全面胜利中开启。

从以上形势分析,均可看到「在港确实推动落实中央对港全面管治权」,并「建立健全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与执行机制」,已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推进「中央对港全面管治权」的重要标志

为此,中央充分评估国际形势与香港危机,作出重大决策,5月2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预备会议上审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5月22日全国人大会议已提交审议,意味着将由全国人大依据国家宪法和《基本法》有关条文,主导订立「港区国安法」。这成为一个驱散心头阴霾,令人振奋的会议亮点,也聚焦了全球的目光。因为这是实质推进「中央对港全面管治权」的一个重要标志,并将成为「建立健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建立国安闸门,堵塞国安法治漏洞,重建香港法治社会核心价值,使其回归社会经济发展正轨的一个历史转折点。

由全国人大主导完成「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并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就属于可在香港施行的全国性法律制度。并赋予特区政府在「反分裂,反港独、反颠覆、反恐暴、反外国势力渗透干预」等五个重点领域强势执法权力,以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新订立的「港区国安法」将与《基本法》23条立法并行不悖,互为补充,以全面堵塞香港涉及国家安全的法律漏洞,在国家宪法框架内并行实施。因此该法案提出「合情(国情和港情)、合理(伦理和法理)、合法(宪法和《基本法》),且及时、必要、必须」,应从速完成立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22日就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作了详细说明。特别指出: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保障香港居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和第六十二条第二项、第十四项、第十六项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出有关决定。

前香港律政司司长梁爱诗认为:《基本法》23条并不是关于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全部规定,香港有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这种宪制责任体现在第54条。《国家安全法》中也有两条(第十一条和第四十条),规定港澳特区有义务维护国家安全。并不是说香港做了第23条立法,所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就完成了,还是有立法责任的。全国人大《决定》草案完全符合香港《基本法》第18条规定。因为维护国家安全属于中央政府管辖范围,按第18条规定将其纳入附件三在香港实施,是完全合宪合法的(见:梁爱诗在紫荆杂志「两会专题」座谈会上的讲话)。

可以这样理解,「港区国安法」的订立,并不排斥港府履行宪制责任,全国人大先主导订立「港区国安法」关上香港国安漏洞的闸门,并给特区政府争取到为《基本法》23条立法的缓冲时间和空间。同时也倒逼特区政府尽快履行宪制责任,及早为23条立法。笔者认为:未来如何执行「港区国安法」是个关键。港府一是应积极配合有关立法工作。二是港府及有关执法机构应积极配合建立相应的「执行机制」。三是国家在港设立「国安机构」负责监察维护国家安全的执行情况,并可拥有独立执法权。为配合未来「港区国安法」顺利执法,香港教育界等有关业界也面临重新洗牌的必要,全面改革教育体制和教材内容,及时推行国民教育,挽救年轻一代,也势在必行。

5月22日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发表声明:特区政府对「港区国安法」表示支持,并会全力配合尽快完成有关立法,又指特区政府仍有尽早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立法责任。这是特区政府对宪制责任与「港区国安法」关系的正确理解,值得肯定。

港澳办、中联办和外交部驻港公署也发言表示支持。强调,此次立法针对的只是那些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的行为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的活动,不仅不会影响到香港居民依法所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包括游行集会的自由、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等,而且会使香港广大居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在安全环境下得到更好行使。

港府需尽快完成23条立法

香港各界纷纷表示积极支持香港特区「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决定(草案)」获得通过,并支持特区政府履行宪制责任早日完成23条立法。「港区国安法」与23条立法并不矛盾,全国人大主导国安立法,港府履行宪制责任完成23条立法。都是在国家宪法框架内依法行使「中央对港全面管治权」,监督问责权和宪制责任权。因此港府需尽快完成23条立法,不能再蹉跎岁月。

「港区国安法」一旦制定公布,短期内会引起香港股市与楼市震荡,及外国势力的肆意外曲污蔑和打压,相信中央已作好充分应对准备。在港国企也应积极做好稳定香港市场与经济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以化解外国势力借机煽动、打压和制造撤资恐慌的经济风险。

总之,全国人大此时果断出手,强势推动订立「港区国安法」,以补齐香港法律短板,堵塞危害国家安全的法治漏洞意义重大。既关系国家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大局,也与香港经济民生息息相关。

一是有利于港人积极维护国家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大局,有利香港长治久安与繁荣稳定,有利「一国两制 港人治港」方针行稳致远。

二是有利于彻底清除港毒分裂势力,严防外国反华势力渗透和干扰破坏,重建香港法治社会核心价值。消弥社会撕裂与分争,使社会回复和谐平静。

三是有助于消弥长期困扰香港的泛政治化冲击影响,全力恢复发展本港经济,改善民生。2019年香港GDP年初预测增长3%,而实际收缩1.2%(上年度增长3%),即因黑暴冲击导致经济下滑超过4%。如果尽快完成有关立法,将促进香港经济早日复苏。

四是香港营商和金融环境将更加稳定,有助于香港充分把握大湾区发展机遇,加快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稳健打造「亚洲财富管理中心、风险管理中心、主权债务发行中心和人民币离岸结算的资产定价中心」。重建自身在湾区乃至亚太区域产业链中的价值定位。让年轻人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机会。

我们正共同经历和见证一个伟大的百年变局,请记住这段艰难岁月:2019.6~2020.6,记住这个伟大日子:5.22。制定完成「港区国安法」,「香港再出发」将真正扬帆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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