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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政改五步曲前瞻

发布日期:2014-12-12


启动政改五步曲前瞻,只有两种可能,一是特区政府向立法会提出的政改方案经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二是被掌握立法会关键少数否定权的反对派捆绑投票否决。但2017年政改一拍两散天不会塌下来,如果香港的全面普选推迟十年,中国的综合国力将大大提升,「一国两制」的运作将更加成熟,届时反对派与外部势力利用普选夺取香港管治权的如意算盘,就更加打不响。


特首梁振英715日正式向人大常委会提交政改报告,政务司长林郑月娥于同日下午2时半在立法会内务委员会特别会议上简介特首提交中央的报告,以及政改首阶段公众咨询报告。这意味着香港政改五步曲正式启动。


香港主流意见和中央一致


梁振英在提交中央的政改报告中指出,公众咨询结果显示,香港市民就2017年行政长官及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相关议题上的讨论,表现出理性和务实的态度。香港社会普遍期望特区的选举制度能进一步民主化,并按照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解释及决定,如期落实2017年行政长官普选的目标及做好2016年立法会选举的工作。政改报告认为2017年行政长官产生办法有需要进行修改,以实现普选目标。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毋须对基本法附件二作修改。


林郑月娥的咨询报告指出,在咨询期内,社会各界普遍期望香港可如期于2017年依法落实普选行政长官,任何普选行政长官的方案均须符合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解释及决定,并认同于2017年成功落实普选行政长官对香港未来施政、经济和社会民生,以至保持香港的发展及长期繁荣稳定,有正面作用。主流意见认同行政长官须「爱国爱港」,而政制发展须兼顾社会各阶层利益,有利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及在符合循序渐进和适合香港实际情况的原则下进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阐明中央对香港普选问题的态度时,提出「一个立场」、「三个符合」的原则,即中央坚定不移地支持香港根据基本法循序渐进地发展民主;行政长官普选制度必须符合香港实际,必须符合香港基本法的规定,行政长官必须符合爱国爱港的标准。这充分显示,在特首普选问题上,香港的主流意见和中央的立场是一致的。


人大8月决定将否决「公民提名」


接近北京消息称,人大常委会8月就政改作决定时,将会定出普选特首的原则,包括确定提名委员会是普选特首唯一提名机构,否决公民提名;确定提名委员会组成的原则及民主程序的原则等;同时或会根据政府咨询结果,定出特首候选人数的上限。这些原则包括:一、普选特首必须符合基本法及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提名委员会将会是特首候选人唯一的提名机构;二、提名委员会组成将会参照现时选举委员会组成,但预料不会确定提名委员会的人数;三、对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提出原则性意见,包括提名必须是机构提名,提名结果要体现提名委员会的集体意志,符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四、或会对特首候选人人数有所表述。总之,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与香港社会主流意见吻合,将会「一锤定音」否决「公民提名」,令整个特首普选讨论返回正轨,在基本法框架内商讨政改方案。


反对派伪造民意要挟中央


面临2017年特首普选,反对派已就「公民提名」与特区政府和中央政府「缠斗」多时。今年622日,「占中」搞手与激进反对派势力自编自导、合谋推出三个不符合基本法的普选方案,发动所谓「全民投票」活动,试图挑战宪法和基本法,由他们制定2017年香港特首选举的规则。「占中」发起者竟声称「占中公投」有近80万人投票,但数字明显存在大量的造假和水分,连「占中」搞手也承认投票系统存有漏洞。之后「七一游行」反对派再次笃数,反对派声称51万的游行数字较警方的多逾4倍,为钟庭耀、叶兆辉等估算的34倍。反对派将「占中公投」、「七一游行」与「公民提名」捆绑,企图伪造民意以作要挟,迫使中央接纳违反基本法的方案,将政改讨论引入违法的死胡同,最终只会扼杀市民期待的一人一票选特首,与主流民意相违。


中央对于「占中公投」、「七一游行」和「公民提名」的定性是明确的。早在去年8月,中联办主任张晓明在对公民党梁家杰邀请出席「公民提名何惧之有」研讨会的回信中已指出:「就行政长官普选时候选人提名办法而言,基本法第45条已明确规定『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并无其他选项。」张晓明回答关于今年「七一游行」对普选的影响问题时强调,中央政府支持香港依法落实普选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不会因为某种所谓的「全民投票」和游行示威的规模而改变或动摇。张晓明的讲话传达出重要信息,中央一定坚守按基本法和人大决定办事、特首人选必须爱国爱港的普选底线,无论反对派声称「占中公投」及「七一游行」有多少人,也无论如何发动「占中」及将「占中」搞多大,都不可能动摇中央的意志。


2014年初以来,特区政府负责政改的官员亦明确指出「公民提名」不符合基本法。律政司司长袁国强2014129日在报章撰文,引用普通法中「明示规定则排除其他」的诠释原则,意思是指当法律档只明确列举某特定人士、机构或情况,则代表同时排除其他人士、机构或情况,而基本法已经清晰授权提名委员会提名特首候选人。因此「并无其他选项」。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于227日为政改咨询作中期总结时,明确指出「公民提名」和「政党提名」不符合基本法,不应在这个议题上浪费时间和精力,政改讨论须回归到基本法法律基础的正轨,否则,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这个目标,就会变成「镜中花、水中月」。


提名权不可能普及而平等


反对派指《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十五条规定公民享有的其中一项权利是「在真正的定期的选举中选举和被选举」,声称当中选举权的概念是包含了在选举中投票和参选被选的权利,是间接确立了「公民提名」的权利。但是,《公约》第二十五条只涉及选举权,并不涉及提名权和被选举权。所谓普及而平等,从来只适用于选举权,而非提名权,各国选举的提名权都不可能是普及而平等。就全球范围来看,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的领导人选举同时存在「提名权、选举权、被选举权」的普及与平等。举例来说,美国的总统选举有「平等的被选举权」吗?过去200多年来,哪位美国总统不是在民主、共和两党之间产生?没有驴象两党背景的候选人又有哪个曾经成功当选?如果不首先当选为联邦参议员,谁又曾当选过总统?因此来看,反对派的说辞无疑是片面和无知的。再以英国为例,其推行的是议会制度,要成为首相,必须是下议院议员,普通民众根本不可能成为候选人,又何来普及而平等的「提名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呢?就连英美这样的号称「民主典范」都做不到的事,反对派还梦想要在香港实现吗?


根据香港的法律地位,香港实行的普选只能是一种地方性选举而非主权国家层面的普选,不能生搬硬套其他国家的普选模式,而必须体现国家的主权。反对派将「国际标准」、「真普选」、「公民提名」等强加入香港普选之中,这是在法治轨道之外另搞一套,根本与香港的法律地位不相适应,必然会对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造成冲击,不利香港的根本利益和繁荣稳定,其后果只会阻碍香港民主发展和搞乱香港。


普选成败关键在是否依法办事


目前,政改五步曲的第一步已经启动,即特首向人大常委会提交报告,提请人大常委会决定特首及立法会两个产生办法是否需要进行修改;第二步是人大常委会8月就政改作决定;第三步是特区政府向立法会提出,修改行政长官产生办法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并经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第四步是特首同意经立法会通过的议案;第五步是特首将法案报全国人大常委会,予以批准或备案。


中央对推动香港实现普选十分重视。习近平、张德江、李克强、俞正声和李源潮等多位国家领导人都先后表明希望香港依法如期实现普选。但是,政改五步曲显示,香港能否实现普选,并不完全取决于中央推动普选的诚意,香港普选成败关键在于反对派是否依法办事,如果反对派硬要离开香港普选的法律规范另搞一套「公民提名」之类的方案,甚至以「提前占中」要挟特区政府和中央,就必须承担葬送和扼杀香港普选的全部责任。


中央绝对没有无原则退让余地


虽然政改报告有3次提到「公民提名」,咨询报告有20次提到「公民提名」,但由于政改报告和咨询报告未有明确否决「公民提名」,故反对派声称要养精蓄锐,预备8月底人大发还的政改决定否定「公民提名」时,发动占领行动抗争。早前发动过「占中预演」的学联及「学民思潮」已经提出更激进的冲击行动向政府施压,声言会堵塞全港主要路段、占领政府建筑物,以至在9月开学时发起全港大专生罢课、全港大罢工等。民阵召集人杨政贤声称,「我们会集中火力搞下一轮行动」,若人大常委否决「公民提名」,就会发动大型公民抗命行动。反对派的动态,反映激进反对派骑劫温和反对派,意图扼杀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


而中央绝对没有无原则退让余地,据报道,68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了中央港澳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有关通报,张德江在会上警告要正视香港反中、反共、反回归政治势力「蓄意从多个方面来挑战国家主权、安全和核心利益」。习近平指示,为了保护国家主权安全,维护香港隶属中国的宪制地位,确保香港特首和管治核心由爱国人士担任,中央「绝对没有让步、讲价、妥协余地,要把有关原则立场公开公示」。实际上,国务院610日发表的「一国两制」白皮书已经将中央的有关原则立场公开公示。


正因为极少数人勾结外部势力干扰破坏,「一国两制」搞得太不象话,夺取香港管治权迫不及待,已经严重触及和踩踏了「一国两制」的底线和红线。所以白皮书清楚表明中央绝不允许反华力量意图篡夺香港特区管治权,不允许香港成为在民主的幌子下颠覆大陆社会主义政权的基地,宣示的是中央的底线,也是「一国两制」的底线。十八大以来,中央反复强调底线思维。白皮书总结经验宣示底线,就是要确保「一国两制」实践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进,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切实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和广大港人的福祉。


五步曲启动前瞻只有两种可能


政改五步曲启动前瞻,只有两种可能,一是特区政府向立法会提出的政改方案经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二是被掌握立法会关键少数否定权的反对派捆绑投票否决。


反对派议员掌握足以否决任何政改方案的关键少数票,因此,特首普选方案必须得到部份反对派议员的接纳才能获得通过。当然,能够在特首普选方案上作出妥协的反对派议员,不可能是激进派别,而只能是温和人士。没有温和反对派的妥协,香港政改无法前行,普选就无法落实。香港社会各界对反对派,主要是温和反对派有期待,既是人们的良好愿望,也是必须面对的政治现实。在香港这个崇尚理性务实的社会里,温和反对派有自己的社会基础和更大的作为,不应该持续被激进势力绑架。在反对派中,不乏温和理性的有识之士,人们有理由对他们抱有期待。希望反对派中的温和人士能够与香港社会各界一起努力,理性沟通,务实妥协,使香港可以如期落实普选,莫让市民失望。


否决政改最大输家是反对派


如果反对派与外部势力里应外合,否决不符合他们要求的特首普选方案,香港的全面普选可能会推迟10年。「政改咨询专责小组」的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及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在多个不同场合,已经表达了这方面的担忧。林郑月娥表示,今次政改若「原地踏步」,之后何时有普选时间表难以确定。谭志源则进一步指出,倘2017年未能落实,2022年重新启动的机会不高。


2017年政改一拍两散天不会塌下来,因为导致政改原地踏步的全部责任在反对派,反对派将流失大量民意支持。而特区政府和中央的民意支持率将上升,特区政府的管治也将因普选因素干扰的消失而走向良性。这有史为鉴,2005年反对派否决政改方案后,当时港大民意研究计划的民调发现,中央、特首、特区政府和民建联的民意支持度不降反升,而反对派失掉了多数民意。


实际上,如果反对派与外部势力里应外合否决特首普选方案,最大的输家是反对派与反华势力。中国的经济奇迹是在社会主义制度的框架内实现的。这个制度用了65年的时间(1949-2014),也就是在一代人的生命周期内,就将中国从一个极端贫穷落后的国家变成了世界头号经济强国,这是人类历史上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中国的政治制度还有很多问题,但实践证明,它能够比西方政体更好的运作,更有利于经济发展。2012年,在英国《金融时报》一项针对全球著名企业CEO的何为最称职可靠的组织的调查中,这些CEO纷纷把自己放在第一位,把中央银行放在第二位,而第三位则是「中国共产党」(得票率64%),远高于美国总统(33%)和国会(5%)。他们的理由是,中国政府在制定政策时总是看得很长远。中国GDP的数量及质量赶超美国的速度可能远超人们的预期。如果香港的全面普选推迟10年,中国的综合国力将大大提升,「一国两制」的运作将更加成熟,届时反对派与外部势力利用普选夺取香港管治权,并将香港作为对中国进行颜色革命基地的如意算盘,就更加打不响。


☉文/许东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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