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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维护国家安全理所应当无可非议(2024.1)

发布日期:2024-02-01

◎健元、朱函

「反恐、反暴力、维护国家安全」是当今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与各国共同承担的责任。世界各国都把维护国家安全作为确保自身领土主权不受侵犯与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头等大事。

自2020年6月30日《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香港迅速「止暴治乱」,社会、经济生态实现「由乱到治」进入「由治及兴」的关键时期,「爱国者治港」新选制得以顺利制定落实,香港进入拼经济、惠民生的新发展阶段。《香港国安法》实施之前,由于香港涉及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建设并不完善,存在明显的法律漏洞和短板,已经使香港社会经济付出了严重代价。

但美英等西方邪恶政客对我国内政的干预却是变本加厉,从未停止过对中国香港的污蔑攻击和对特区政府重要官员的无理制裁。美国赤裸裸的国际政治双标和霸权野心昭然若揭。2023年11月2日美国个别议员再抛出所谓「香港制裁法案」,叫嚣将数十名特区政府官员、法官、检察官悉数制裁。中国外交部驻港公署发言人实时给予有力驳斥,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指出:三年多来,在香港国安法和新选举制度护佑下,特区政府和社会各界为维护国家安全付出巨大努力,香港社会重回安全稳定,进入了从由乱到治走向由治及兴的新时期。特区各界维护国家安全的努力天经地义、理所当然,得到了香港人民和全中国人民的支持,不容任何外部势力置喙!美个别无良政客无视香港重回正轨的客观事实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置法治和司法独立于不顾,一而再、再而三妄图对香港进行无理单边制裁,公然叫嚣制裁法官等履职尽责的特区人员,充分暴露其毫无底线的霸权行径和乱港祸港的卑劣用心。

暴露乱港祸港的卑劣用心

11月5日,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和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发言人也表示:坚决反对和强烈谴责一些美国政客炮制所谓「香港制裁法案」,叫嚣对香港特区政府官员、检控官及法官实施制裁。指出:美国政客大搞政治操弄,公然对香港特区政府官员以及执法、司法人员实施所谓「制裁」,粗暴干预香港司法,是对其标榜的民主法治的极大讽刺和嘲讽。特区政府已发表声明严正指出,维护国家安全是属于主权司法管辖区的内部事务,香港国安法在港实施不受任何形式干预,对所谓制裁嗤之以鼻,无畏任何恐吓,定当继续坚定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发言人强调,「一国两制」行稳致远、香港由治及兴的历史大势不会变,任何制裁都无法阻挡。中国人民不信邪、不怕鬼,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决心坚定不移,任何制裁、恐吓都吓不倒中国人民,只会激发起中国人民更加团结一致、勇往前行的坚定信心和决心。

发言人揭露,那些美国政客的拙劣行径只能做实其与反中乱港分子的罪恶勾连,加快敲响其在港豢养代理人的「丧钟」。他们如此气急败坏、不择手段地威胁制裁特区政府官员和司法人员,为的是「搭救」其在港豢养的代理人。他们这一毫不掩饰、坦露不讳的作为自证了其与黎智英等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反中乱港分子的「主子与奴才」关系,让人们进一步认清那些反中乱港分子是「为美国而战」,犯下严重罪行,必须依法受到严惩。中央政府坚定支持香港特区全面准确贯彻实施香港国安法,坚决维护国家安全、捍卫法治尊严,并全力保护特区政府官员和司法人员的合法权益。

事实上,目前全球对国家安全立法最多、最复杂、最全面的就是美国。从其246年前的建国初期,美国就高度重视推进国家安全立法等法律构建,维护国家安全成为其扩张政治、经济与军事霸权的基本国策和国家安全的战略底线。从美国制定国家安全相关法律之多,涉及领域之广,防护盾罩之坚,就可见美国毫无悬念地将法律的天平倾向于维护自身国家安全和霸权主义一边,甚至不惜干涉他国的内政和法律构建。

早在1947年,美国就制定了综合性的《国家安全法》(National Security Act of 1947),并据此成立了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National Security Council)、美国中央情报局(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等机构。美国在过去的两百年里通过增设或重组联邦政府架构,赋予或增加执法机关权力,不断完善其国安体系。例如,2002年通过的《国土安全法》(Homeland Security Act)设立了美国国土安全部,并新增总统内阁职位——国土安全部部长。有了法律支撑,美国建立起庞大的国家安全架构及情报网络,为联邦政府运作保驾护航。

美国长期以来自我标榜「人权大国」和「民主之邦」,但谈及国家安全,也不得不将其「公民权力」放在次要位置。1978年通过的《外国情报侦察法》(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Act)针对所怀疑的间谍等活动订立搜查及电子监控、收集信息的程序。美国根据此法成立了外国情报监控法庭(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Court),负责审查美国执法部门及情报机关监控普通公民要求是否合理,但公民隐私权也必须为国家安全让步。该法第七章702条款条文内容规定:如美国公民曾接触危害美国国家安全的外国对象,允许政府情报机构不需法院搜查令,便可向Google、Facebook或电信业者等美国企业搜集、调阅有威胁用户的海外通讯内容(包含电子邮件、电话、其他私人信息等),且禁止任何人通知该用户。2022年4月,美国国家情报总监办公室年度报告显示,过去一年,联邦调查局(FBI)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对美国民众的电子数据进行了多达340万次的搜查。此外,911恐袭后仅仅两个月就通过的《美国爱国者法》(USA PATRIOT Act)修改了多项条例,扩大执法机关的权力,其中一项容许执法机构(FBI和CIA),无需借助法院搜查令即可调查美国公民的浏览器历史。由此可见,西方所谓的民主国家也不会在自身国家安全问题上有丝毫的松懈麻痹,甚至可任意侵犯民主自由和公民权力,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他国。

美国国安法律布局,除了情报收集、反间谍、反恐等传统安全领域,还贯穿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等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1996年经济间谍法》(The Economic Espionage Act of 1996)首次把商业秘密带入了联邦法制的监管领域,把盗用商业秘密的行为刑事化,若个人或公司、其它机构等有意或明知其行为对外国,特别是对美国政府认为所畏的不友好势力有利益,最高可判处监禁15年和罚款50万美元,如被告为公司法人,该机构最高可被罚款1000万美元。此项惩罚并不仅限于经济上之利益,还包括「名誉上、策略上或战略上」的利益,而判断是否有益、无益的标准又不一致,全凭美掌控权力者话事。有亚裔团体就曾进行案例分析,发布白皮书对美国政府不分黑白的「经济间谍」指控表示不满,指出这是恶意加剧种族歧视的行为。分析结果显示,亚裔美国人和华人占被指控者人数的比例在过去十年内剧增。面对指控有多达三分之一的亚裔美国人可能被诬陷,69%的亚裔被告和78%的华裔被告经历被「突然逮捕」,被警方拷走后才得知自己被起诉。

为了满足日益延伸的庞大国安网络运行,美国也加大力度建设本国安全人才支撑体系。1991年通过的《国家安全教育法》(National Security Education Act of 1991)成立了相应的国家安全教育计划,设立奖学金资助美国学生研习对美国国家安全有重要影响的「关键」语言和地区,以吸引、招揽和训练未来的国家安全人才。

然而,美国在对待自身国家安全和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安全问题上通常采取的是国际双重标准。2013年,美国前防务承包商雇员爱德华·斯诺登(Edward Snowden)披露了美国国家安全局(National Security Agency)在全球范围内实施监听的「棱镜计划」,事件过去十年间,美国「黑客帝国」行为依然持续。2021年,丹麦媒体爆料,美国国家安全局利用同丹麦情报部门的合作关系,监听包括德国前总理默克尔在内的欧洲盟国领导人和高级官员。监听盟友等丑闻爆出后,美国一度陷入「外交危机」却不知收敛,仍然以「维护国家安全」的理由粉饰太平。另一方面,美国却对中国香港合理合法的《香港国安法》实施却作出无底线遏制不断污蔑打压,其早前发布的《2023年香港政策法报告》就粗暴干涉我国内政,不遗余力诋毁《香港国安法》,并对港独主脑黎智英危害国家安全罪案横加干涉,极力污蔑阻挠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颇有「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叵测居心。

筑牢国家安全防线势在必行

可见,同美国庞大的「国安法律体系」相比,中国香港现行的国安法例涵盖的范围也还有限,还存在一些执法漏洞,还必须加以完善。如:打击外国间谍组织在本地的渗透破坏活动,打击西方敌对势力与本地分裂组织相互勾结的渗透破坏活动、及企图颠覆政府政权等行为等,目前还存在法律监管的盲区或短板,相关案件执法也存在一定障碍,因此,还必须尽快完善涉港国家安全法律的相关立法。例如: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必须尽快完成,特区政府行政长官李家超先生于10月25日发表《2023施政报告》中,已明确提出:2024年内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的目标。将于年内提交相关立法草案,并提升关键基础设施(包括能源、通讯、交通运输、金融机构等)「网络安全」的保护。将设置国家安全教育展览厅,制作国安教材并培训地区导师,在小区推广国家安全教育。将全面提升特区政府公务员的爱国精神和国安意识,让公务员主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香港教育大学已公布规划将尽快建立「国家安全与法律教育中心」,并于2025至2026学年开设两个学分的「相关法律与国安教育」必修科目,所有学生必须完成规定课程,通过考核才能毕业。目的就在于让在读学生全面认识「国家宪法、国家安全法、香港基本法和香港国安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包括网络信息安全、数据安全、经济金融安全、文化安全等领域的法律概念。香港教育大学是培养爱国爱港师资力量的重要国际教育平台,其贡献香港从小学、中学到专上的师资力量超过95%。推出这些新的国安法律教育举措,将促进全社会提高国安意识,更好地维护好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并助力特区政府早日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

总之,「反恐、反暴力、维护国家安全」是当今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的重大挑战,及完善全球治理的共同命题。作为大湾区内高度开放的国际化城市和自由经济体,在中东地缘政治动荡、外部敌对势力蠢蠢欲动的复杂形式下,香港肩负「一国两制」方针不断丰富实践与行稳致远的重大历史使命。其经历150多年港英殖民统治的历史沿革,及独特地理区位,都使其政治环境、社会经济、对外经贸与文化交流等各领域都面临前所未有的国家安全威胁。因此,必须全面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做到未雨绸缪,完善法律武器,以及时应对对风高浪急的国家安全风险。目前香港社会看似风平浪静,实则潜流暗涌,美西邪恶政客对我破坏干扰之心不死。因此,及时制定完善国安法律构建,筑牢国家安全防线势在必行,尽快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就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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