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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反贪总局释放的信号

发布日期:2014-12-15


官媒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邱学强接受专访的形式,放出成立新反贪总局的消息,从现行体制而言,中央纪委仍是最大的反腐机构。新的反贪总局成立后,将与纪检监察机关更有效率地进行案件对接,同时也有助于案件查处程序的规范。二者之间亦构成相互制约的关系,如能辅以好的制度设计,将有助于依法查案办案,防止纪检机关滥权。

「新常态(new normal)」一词最早见诸于中国最高领导人对经济政策的表述,可解释为「新局面的新标准」。近段时期以来,「新常态」不只表现为中南海在经济运营方面的哲学,更体现在对治国理政的全方位运筹当中。在政经「新常态」中,反腐格局及标准的变动最引人瞩目——出现了新机构、新目标、新战场。

新机构:反贪总局重组释廉政信号

中央批准成立新反贪总局的消息,是趁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余热犹存之时,以官媒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邱学强接受专访的形式放出。环环相扣之下,自非等闲之笔。

反贪总局(全称「反贪污贿赂总局」)在内地并非一个行政建制意义上的行政局,而是中国最高检的内设机构,亦是有法律明确授权的侦查机关。其职能除指导全国检察机关的侦查及预审工作之外,还参与重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或直接立案侦查全国性重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

今年以来,反贪总局直接查办和组织指挥办理的省部级项目已达20件,创下历史同期最高纪录。其中包括舆论广泛关注的国家发改委11名官员贪腐案和中央电视台系列案件等。此番重组反贪总局之目的,是要因应反腐新形势,进一步增强反贪力量、加大办案力度。重大机构改革的关键点,首先在人事动向。邱学强在专访中提到,「新的反贪总局成立后……领导班子进一步配强,局长由一名副部级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兼任。」

反贪总局局长「升格」及领导班子「配强」后,该机构的职能配置将更加科学,决策的执行力也将有所提高。新的反贪局局长人选,很有可能将在张德利、陈连福和徐进辉三人中选出。其中张、陈目前是最高检监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均为二级大检察官。而徐进辉去年9月才从反贪总局副局长位置升任为局长,也不排除继续「升格」留任的可能。

目前关于新反贪总局的构架规划还缺乏更多具体信息,但分析人士预计,未来该机构将在职能统筹与整合方面有进一步动作,对权力运行实施更强的监督约束。一些重要的司法改革目标,如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检务公开机制等,都将在反贪总局的机构改革中得到以体现。从总的改革方向来看,检察机关的相对独立性会有所增强。

对于新的反贪总局,有人希望它能成为内地版的「廉政公署」。但从组织形式、运作机制看,二者还有相当差别。不过,一些制度性的交集还是有的。

据官媒透露,新的反贪总局在职能定位为「集中精力直接查办大案要案」后,反腐的针对性和主动性将显著提升,「也许还会借鉴更多类似香港廉政公署等专业反贪机构的运作经验,『强化对下业务的集中统一领导和指导,破除制约办案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为积极应对职务犯罪群体化,打好反腐败整体战清障铺路。」

从内地现行体制而言,中央纪委仍是最大的反腐机构。新的反贪总局成立后,将与纪检监察机关更有效率地进行案件对接,同时也有助于案件查处程序的规范。二者之间亦构成相互制约的关系,如能辅以好的制度设计,将有助于依法查案办案,防止纪检机关滥权。

反腐力量整合优化的大幕已经拉开,在最高检发出廉政机构改革的信号后,预计地方层面的调整也将很快跟进。

新目标:「反腐先锋」尖刀更利

从整个反腐系统的传统链条看,监察审计居前,党内纪检次之,检察监督再次,之后是移送法院。而自王岐山成为中纪委掌门人后,中央巡视组也经过诸般制度改良,成为一种将长期沿袭的新工作机制。巡视制度作为中共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性安排,事实上已处于反腐链条的最前端。

中央巡视组今年第二轮巡视,即十八大后第四轮巡视工作日前收尾。10月下旬至11月,巡视组陆续向被巡视地区、机构党委回馈巡视意见。在新曝光的巡视「问题清单」中,除了惯例性表述外,还出现了不少新词,释放出「新常态」阶段的反腐信号。

如中央第五巡视组在对浙江省的回馈中,首用并两提「一家两制」。被《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解读为,「『一家两制』警钟在浙江敲响耐人寻味」。浙江作为东部经济大省,个体和私有经济非常繁荣,随着阿里巴巴在美国上市,「浙江模式」在世界经济舞台表现亮眼。在内地创新发展与转型的关键时期,中央巡视组把对浙江的通报立为典型,意在警示官员干部,勿做利益输送的「影子傀儡」,更要防止「一窝黑」的权力结构性腐败发生。

对于另一经济大省江苏,中央巡视组在通报时首次使用了「能人腐败」一词。通报称「腐败问题多层次、多领域、广覆盖,表现形式隐蔽化、智慧化、多样化;基层权力寻租机会较多、空间较大,『能人腐败』问题突出」。中央第十二巡视组给江苏省委开出的一剂药方是:在选人用人上摆正「德」与「能」的关系,坚持把「德」放在首位,做到再能干的人「德」不行坚决不用。

此外,中央第六巡视组向河北省开出回馈巡视情况时,首次提出了抵制「山头主义」的表述。中央第九巡视组向四川省开出的「问题清单」中,则提出了「靠山吃山」现象突出的新问题。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第二轮巡视清单中,首次采用的表述超过十个。出现频率最高的是「小圈子」(江苏、河北、黑龙江、广西),颇具地域特色的有「玩风重」 (广西) 、「参教信教」(浙江)等。

须知作为「打虎」先锋的巡视通报非一般官样文章,其内容可说是代表高层意见。按程序,巡视任务完成后,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巡视情况汇报,并向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报告有关情况。换言之,巡视意见是经过决策层首肯的、具有指向意义的反腐风标。

从巡视意见的文本看,今年与过去相比有明显变化。以前巡视通报所采用的表述通常比较委婉,如「不够」、「需进一步」等,对一些问题也是「点到为至」,如「个别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等。而今年的两轮巡视,表述用语直接、犀利,如「干部配偶子女倚仗其权力谋巨额利益」、「生活腐化与经济腐败互为因果,如影随形」等,并且对官场的权力勾兑行为示以具体案例,透明及开放度都有提升。

中纪委官网在11月上旬刊发的评论文章称,「巡视回馈报告对于问题揭示篇幅加长了,回馈不说套话、不唱赞歌,直奔问题,直指弊病,措辞严厉,不留情面。」该文从官方立场对个中深意作出解读,「文风之变的背后,是中央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是不怕揭短亮丑、戳破脓疮的坚强信心。」并直言不讳地说,「同时也反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印证了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判断。」

值得留意的是,在刚结束的一轮巡视中,中央巡视组办公室主任黎晓宏亲赴黑龙江、上海和四川三地,传达了习近平关于巡视工作的讲话精神。其余地方均由巡视组组长传达精神。

据北京观察人士分析,以超常规格传达高层指示,无外两种可能。一是为与巡视对象匹配。根据近些年来的惯例,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党委书记的内地省(区市)有六个,分别是四大直辖市和广东、新疆。巡视组以「高配」方式执行工作,比较符合中共党内规制。第二种可能则是,巡视对象出现了较为严重的问题,此时由高级别官员出马传达上层精神,「镇场」及警示意味较浓。从种种迹象分析,黑龙江及四川属于第二种可能的概率很高,是「打虎」地图上的重灾区。

上海亦有此可能。中央巡视组在回馈意见中,直接点名批评了上海文广系统中「存在利益输送等问题」,以及「医疗卫生、国有企业、土地出让、工程建设、科技等领域和部门腐败案件高发」等。说明今后一段时期内,当地反腐风暴的重点所向。此外,巡视组还提到上海个别领导干部家眷倚仗权力「谋取巨额利益」的问题,料将牵出震动官场的贪腐大案。

新战场:以制度构建「反腐无禁区」

中国最高领导人近期在重大外交场合频频提及反腐合作议题,姿态之主动,前所罕见。

119日,习近平会见加拿大总理哈珀时表示,中国正在加大反腐败斗争,中加双方应该在执法领域包括追逃追赃问题上加强合作。哈珀总理称,加方无意收留逃犯,愿意在遣返方面同中方开展合作。

1112日,习近平同美国总统奥巴马举行会谈。两国元首表示,双方支持北京亚太经合组织(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通过的《北京反腐败宣言》,强调各国不应成为腐败分子和腐败资金的避风港,同意加强反腐败机构和执法机构在个案调查、信息交流和能力建设方面的合作,共同打击各类跨国腐败犯罪活动。

今年下半年以来,中国反腐阵地向海外推进的速度明显加快。除反腐成为首脑外交的热词外,大规模的国际追赃追逃行动以及国际性反腐档的达成,构建了辐射海外的反腐新格局。

7月份,公安部启动了「猎狐2014」海外追逃追赃专项行动。截至1029日,中国已从40余个国家和地区缉捕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180名,其中涉案金额千万元以上的44名,缉捕数超过去年全年总数。

此一行动被认为释放出中国将海外追逃作为反腐「第二战场」的强烈信号。「猎狐」行动的最大目的,并非是以数量炫耀战果,而是意图对外逃嫌疑人形成心理威压,以具有震慑性的方式,解决复杂问题。

1010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喊话」,敦促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于今年121日前投案自首。四部门表示,如实供述罪行,自愿回国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逾期不投案者将从严法办。

近期官方藉媒体曝光外逃人员生活,亦属「攻心计」的一部份。如有报道说,「外逃犯诉苦生活:吃了4个月黄瓜」。还有案例如,「诈骗犯外逃后生活惨淡:有钱不敢花,躲在伊波拉疫区」等。根据「猎狐」行动一线办案人员的说法,劝返是为「不战而屈人之兵」。而即便嫌疑人不自首,内地警方也有能力通过遣返、引渡、异地追诉等手段将逃犯绳之以法。

11月上旬的APEC会议周期间,通过了《北京反腐败宣言》。这是第一个由中国主导起草的国际性的反腐宣言,北京官员称此举「搭建了最大的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平台」。据知情人士透露,中央对办好APEC十分重视,要求「办出亮点、提高话语权」。而反腐败正是其中一项重要议题设置。

可靠消息称,王岐山、赵洪祝对召开APEC反腐败系列会议高度重视,亲自审定总体方案。中纪委常委会召开会议,明确将主办APEC反腐败工作组系列会议作为2014年反腐败国际合作的重要内容,要求加强对内对外统筹协调,推进以追逃追赃为重点的反腐败国际合作。

作为重要成果的《北京反腐败宣言》不仅确定了跨国合作反腐的具体路径,提出通过引渡、司法协助、追回腐败所得等手段,消除腐败避风港,还颇有建设性地提出了建立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ACT-NET)。

118日中纪委网站发布的消息说,ACT-NET日前正式运行,中国监察部将主持20142015年反腐执法合作网络秘书处工作。

廉政专家指出,以往中国的反腐合作协议多是与发展中国家签订,而贪腐官员外逃往往选择发达国家作为目的地,这给中国追逃带来了不少制度上的障碍。此次建立ACT-NET,有助于通过国际合作阻断贪官「后路」,及时追缴相关资产。

此外,中国未与多数西方国家签订引渡条约,一个重要原因是内地有多款死刑条款。10月底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再次针对包括集资诈骗罪在内的死刑条款进行修改审议。经济犯罪「去死刑化」若成为既定事实,将为中国扫清海外的「反腐盲点」打下了基础。

「去死刑化」背后蕴含的一个更为重要的逻辑是,四中全会结束以后,官方在短时间内频频释放的加强反腐法治化的信号。如在此次刑法修正案草案大修中,涉及贪污贿赂犯罪的法条修改十分引人瞩目。修改的内容包括,贪腐犯罪定罪量刑标准,用「弹性区间」取代固定数额,严格了对行贿罪从宽处罚的条件等等。法学专家指出,上述修改,进一步完善了中国惩治腐败的法律规定,严格腐败犯罪「全环节」的惩治,体现了国家打击腐败犯罪的决心。

从趋势看,「反腐无禁区」将是中国反腐的新常态。而「无禁区」的前提是,将制度的笼子编织得更加密实,将一切公权行为置于法眼之下。以法治克服运动式反腐的波动性,以法治拓展反腐的疆域。

中共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置于首重地位,正是希望让法律关系在国家、社会各个领域成为关系调节的主导方式。从「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看,「党的纪律性规定」与国家及地方的「法律制度性安排」也须尽快实现无缝衔接。

目前,广东等地方开始探路《反腐败法》。国家层面的源头防腐的基础性法律,也已排上最高权力结构的立法时间表,并在加速推进当中。

☉文/胡袭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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