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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港澳政策宜「双手抓药」(2015.2)

发布日期:2015-01-26

☉文/萧史

港澳在政治上的差别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港澳的政治难题虽然不同,但对于北京来说,如何围绕基本法完善「一国两制」,则是当前需要考虑的问题。由于港澳社会背景不同,中央港澳政策宜应有更加细化的考虑。

习近平于去年1219日至20日访问澳门,虽是依惯例出席回归庆祝大会暨政府就职典礼,却意义非常:这不仅是他当政之后首次访问澳门,更重要的是,港澳在2014年均出现了回归以来最大规模的群体运动,中央藉此机会释放港澳政策的何种走向,更受外界关注。


「一国两制」实践近20年,中央智囊级学者耳语,北京亦认同「一国两制」并非一成不变,其内涵将随着新社会问题的出现而不断延展。但需要注意的,港澳在政治层面的发展状况有很大不同,北京未来解决港澳问题,需「双手抓药」。


港澳政治的三大不同


总体而言,与香港相比,澳门能够在政治层面企稳,自然令北京欣慰。习近平在庆祝澳门回归1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便将「中央全面管治权有效行使」、「宪制秩序得到尊重和维护」列为澳门回归15周年的首要成就。


港澳在政治上的差别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是澳门政制发展更为平稳。澳门政改始于2012年,人大常委会是时给出了「两个不变」的决定,即行政长官由选举委员会产生的规定不变,立法会由直接选举议员、间接选举议员和委任议员三部份组成的规定不变。


此后特区政府展开了为期45天的公开咨询,仅有少部份人提出了普选等非咨询框架内方案。《澳门蓝皮书》的主编之一、澳门大学社会科学学院院长郝雨凡表示,稳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是澳门本土的主流共识,少数脱离于基本法的政改要求距离主流意识相去甚远。「大家还是认同,澳门地方小,在政治问题上折腾不起。」


当年6月,澳门走完「政改五部曲」,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人数增加至400人,工商、金融界别,文化、教育、专业界别与劳工、社会服务、宗教界别的比例由原来的1008080改为120115115,民主性得到提高。


其二是澳门二十三条的顺利立法。在香港因二十三条立法争论不休之时,澳门《维护国家安全法》已于20093月正式生效。


200810月,何厚铧政府就《维护国家安全法》的立法展开咨询,在不同社团开展的民意测验中,均有超过6成的民众支持特区政府就国家安全立法。澳门学联的调查显示,持反对意见的学生只有1.72%。《维护国家安全法》最终顺利通过,叛国、分裂国家、颠覆中央政府、煽动叛乱等被明令界定为禁制项。


相比而言,香港各界对二十三条立法的讨论几乎全部集中于个人权利的保障,忽视了对国家安全的重视。保障人权当然是民主社会竭尽恪守的原则,但维护国家安全与保障人权与自由也是可以并存的。更何况二十三条立法涉及特区与中央关系,与之相关的基本法条文主要是第一条,即香港是中国不可分离的部份,意味着国家安全和主权的统一当是二十三条立法最为核心的原则。


其三是国民教育在澳门的实现。国民教育同样是香港社会的「敏感词」,与之相比,按照澳门教育暨青年局的规定,澳门的小学、初中及高中,均须开设「品德与公民」科,即事实上的国民与公民教育。2010/11学年,当局推出《品德与公民》教材,该教材由澳门学者与内地学者共同完成,其中包含了介绍中国现实政治的内容,目前已吸引了澳门半数左右学校采用。


「香港向澳门学习」是否客观?


不可否认的是,港澳在「一国两制」政治实践中出现的区别,实际上也有深层次原因,香港应向澳门「学习」之说法并不客观:


首先,法律安排的不同。与香港基本法第45条写入行政长官「最终达至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的目标」不同,澳门基本法在行政长官产生的章节中并没有如是规定。


澳门理工学院一国两制研究中心副教授王禹对此表示,港澳的这个区别是深刻的。「香港特区达至行政长官普选,这是香港政制发展的法定目标,而澳门基本法没有规定这样的法定发展目标,因此澳门的政制发展就不可能提出香港那样的普选时间表与路线图。」


其次,地区历史情况的不同。郝雨凡表示,之所以爱国爱澳的思想会深入人心,实则在于澳门与香港对于回归祖国的期待不同,「澳门人心中的『去殖民化』早在1999年就已经完成了」。「回归之前,澳门一度有连续4年的经济负增长,官僚体系的无能,社会治安的混乱以及经济状况的恶化,使得本地华人对回归祖国充满期待。在三任特区政府的努力下,澳门回归后的成绩加深了民众对祖国的认同。」郝雨凡说。


解决港澳问题的不同「药方」


当然,澳门回归15年,公众对低下的行政效率与沿用至今的澳葡时期法律体系的不满,同样是政治上存在的问题,增添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正值香港第二轮政改咨询正在遭遇泛民抵制,政改最关键的第三部曲能否顺利走过,尚难判断。港澳的政治难题虽然大异其趣,但对于北京来说,如何围绕基本法完善「一国两制」,则是当前需要考虑的问题。由于港澳社会背景不同,中央港澳政策宜应有更加细化的考虑:


对于澳门来说,除了进一步倾听民意之外,推动政制发展也是不可忽视的。尽管澳门基本法并未将普选写入其中,但普选实际上也并不是被明确否定的选项。澳门的政制正在沿着一条符合现实状况的道路前进,未来在什么条件下澳门可走上普选之路,相信会有一定的规划。


而对于香港来说,「后占领时期」则需对基本法作出更加完整的解释,尤其是「中央管治权」本是一国框架的题中之义,「中央授权特区政府行使部份权力」的说法理应得到正本清源。


另一个容易被忽视的问题是,由于香港在政制发展上比澳门走得更远,一些理论问题的研究也应尽早得到政学两界的重视。例如若行政长官和立法会双双实现普选,那么行政长官领导的特区政府继续向立法会负责,就会出现合法性二元化的问题(一般来说,议会制下内阁由议会产生才会有「负责」之义务),行政与立法一旦互相掣肘,问题就将难以解决。为此,香港基本法的政制设计向何种方向调整,应该未雨绸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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